我们由于有欲望才付诸于举动去实现愿望;我们经由谨严的思考和细心的挑选来面对我们的行为。所以说:我们的行为出自我们的取舍,这抉择合乎自己的意愿。
各式各样的运动,大局部都是出于我们本人志愿的活动。我们力不胜任的事件,或善或恶、做或不做,行之在我。在我们可能说不的处所,我们也能够说是;我们能做出崇高的事,不高贵的事情也可能做得出。
不去做高尚的事情,我们就会做出不道德的事情。主要的是:如果我们有才能去做好的事情或者丑陋的事情,那我们也有能力不去做它们。也就是说,行为是单纯的,做一个仁慈的人仍是丑恶的人,在于我们对行为的选择。
一个病人不可能听凭他的宿愿随时取得健康,哪怕他当初二心想品味病痛的味道。人在生活中缺少控制,不服从医生的领导,原来他不会招来疾患,也会因为不检核检束而惹祸上身的。当然,我们本可以阔别祸害的,所有都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要是不要,做或不做。这是一个出发点,这个起点开端于自身。他们本不用成为这个样子,既然随他们自愿,事实就无力转变了。
有一句俗语说:"无人自愿受苦,也无人不自愿受罪。"在我看来,这话只对了一半。享福避苦诚然是人的被迫,作恶又何尝不是如斯。若不是这样,人们的生涯不就是难以美满的吗!行为的起点跟天生者应当同一,就像对孩子一样。行动是咱们的行为,它纯属强迫。
当无知成为过错起因的时候,人们本可以早些用智能来防止,以少犯错误。这样看来,无知即使不去探讨它,人本身却必需接收惩罚,正如酒醉的人犯下差错会受到加倍的处分一样,因为毛病就存在于自身,他本可以苏醒而自破。一个人假如对本应控制又不难晓得的法律条文以无知来应答,就应该受到惩罚。很多粗枝大叶即便是因为不知道也不能宽恕,因为人们是可以主宰自己的。
兴许有人生来就粗心大意、懒惰成性,但他对自己的放荡必须付出代价。因为,耗费时光、意志低沉、生活腐烂,这是他们自己的义务。一个人如果常常做某一件事情,他就变成跟这某件事相干的环境相适应的人。人如果想加入一些比赛或者其余活动,他就必须不停地锤炼,学习相应的技巧。无知的人会说道德品德与事实活动毫无关联,这岂不是说一个行不义之事的人并非自愿,一个行为放纵的人不再是不义的,而是公平的人一样吗!
心灵会因恶行受人非难而饱受折磨,身材上也是如此:生成残疾的人,会得到人们的同情。那些把自己的身体当成奴婢一样肆意驱使的人,不人会可怜他们。所以,但凡我们力所及的恶,都要受到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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