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魏玛电器公司是一家有着上千员工的大企业。像其他企业一样,魏玛电器公司的一整套规章轨制,具体地划定了从总裁到员工应尽的职责跟应享受的权力。但与其余公司不同的是,魏玛电器公司的规章少有处分条例,多的是奖励条款。
有的公司设定残品率为5%,超过比率的,相干职员将受到不同水平的处分。而魏玛公司却这样规定:出残率为5%,下降一个百分点,奖励若干奖金,连续一个月不出残者,加倍奖励;持续三个月不出残品者,全厂通报奖励;连续半年不出残品者,组织游览……
同样是一个规定出残率的问题,处置的方法不同,获得的后果天然不同。当别的公司屡罚不止,残品率还是居高不下时,魏玛公司的残品率却不必治理者费心,始终在百分之二、三之间彷徨,甚至会呈现全企业某月残品率为零的景象。
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管理的观点与模式也不同。魏玛电器公司的做法使本人始终处于不败的位置。
公司老板赫顿先生说:罚,在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也损坏了员工与企业的关联。而奖,使员工将企业视作一个大家庭,所有人亲如一家。这种规定奇妙地调动了员工出产的踊跃性,使他们能以轻松、高兴的心境去工作。魏玛电器公司不是不罚,而是将罚转换成不奖,伤感故事,当公司重奖那些有奉献的员工时,没受到奖励的员工便会发生受到处罚的感到,为了拿到奖励,他会在接下去的日子里奋起直追。
由此能够看出,赫顿先生是个真正精明的老板,他以有限的嘉奖,换取了无穷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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