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甲午战争后,日本强占钓鱼岛,并强迫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将钓鱼岛强行占有。随着二战结束,日本无条件投降,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政府收回台湾主权,钓鱼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理应归还中国。但是,美国却突然冒出横加干涉,钓鱼岛交由美国非法“托管”,而后美国又将钓鱼岛“归还”日本,由此产生钓鱼岛问题。为此,一提到钓鱼岛问题,我国人民不仅对日本恨的是咬牙切齿,对于美国这个始作俑者也是十分痛恨。
但是除了美国这个钓鱼岛问题的罪魁祸首之外,蒋介石在对待琉球问题上一再出让中国主权的行径,也使之成为钓鱼岛问题的罪人。二战时,在开罗会议上,罗斯福曾两次提出要将日本占领的琉球群岛及周围岛屿归还中国政府,包括钓鱼岛,但将目光放到台湾岛,东北和澎湖列岛上的蒋介石两次拒绝了这个提议。这是怎么回事?
历史珍闻
钓鱼岛由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行使主权。19世纪末,日本政府趁中国外患内忧窃据了钓鱼岛。1951年,美国在中国未出席的情况下与日本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并在之后将钓鱼岛划入其托管的冲绳地区,更于1972年罔顾两岸强烈反对,将其“还政”于日本。笔者查阅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档案馆收藏的蒋介石日记,现将1970至1972年间日记中有关钓鱼岛的内容记述如下。
曾设想联美制日
1968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发现钓鱼岛海域蕴藏有丰富的石油资源,翌年5月发布探测报告。冲绳政府迅速做出反应,开始对钓鱼岛海域进行定期巡视,驱赶台湾渔民,并于1969年5月在钓鱼岛建立“八重山尖阁群岛钓鱼岛”水泥标柱,拆毁台湾渔民建在岛上的建筑物。对此,台湾当局于1969年7月17日发表声明,宣布对邻接中国海岸大陆架的天然资源有行使主权的权利。
1970年7月,台湾“中国石油公司”与美国海湾石油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勘探与开采北纬29度以南、台湾以北,包括钓鱼岛在内的东海石油资源。8月10日,日本外相爱知揆一声称“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台湾在该区域所做的石油勘探违反国际法。8月11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日本声明其尖阁岛(由于1969年之前对钓鱼岛问题没有给予特别关注,蒋介石日记中最初提到钓鱼岛时沿用了日本的说法——编者注)为琉球所统属,反对我与美合作探测该区域海底之油矿一事,应加注意。14日,蒋介石又写道:中美尖阁群岛海底探测油矿已经签字,日本不敢再提异议。
在蒋介石看来,引入美国公司参加勘探,不仅可利用到西方先进设备与技术,更将美国置于受惠方,使其有可能在争议中倾向台湾,借此施加压力于日本,可谓一举多得。但事实并非如此。后来钓鱼岛争议进一步白热化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希望美方企业即行停止在东海海域的石油勘探活动。1972年6月,美国海湾石油公司撤出钓鱼岛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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