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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往事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近代历史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八大胡同烟花女  八大胡同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与人文环境,这一点在清末民初的转型期看得犹为明显。在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君主政权以后,伴随着政治权威的丧失,与其一体的部分道德伦理观念亦开始解体,有人说:“国民道德之堕落至今日已达极点,人心不古,连杀人放火嫖妓骗钱以及一切鬼混的人,也都乘机作恶,真是人心日下了。”  在近代城市转型过程中,传统道德沦丧,而新的价值观念又难以短时间形成,价值的多元或真空往往使市民无所依从,为越轨行为开了方便之门。市民对“妓”和“烟”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因而作为社会问题甚或社会病态的吸毒和卖淫,逐渐获得了民间的迁就甚至认同。  市民观念的转变使公开狎妓成为寻常之事,嫖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狎妓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文化形态,进妓院已和进饭馆无甚差别。在无形之中,妓女身份得到许多市民认同,甚或成为某种象征与潮流。  首先,娼妓和鸦片能满足部分城市下层市民的生存需要。近代城市社会在纵向上的分化较大,官僚、商人、资本家及军阀腰缠万贯,挥金如土。相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极其低下,这也是有许多男性单身生活的原因。而几角钱即可逛一次妓院,则可满足贫穷光棍汉的冲动。这便为娼妓卖淫提供了广大的市场。  其次,妓院和烟馆也往往是情感发泄的重要去处,许多市民吸毒、嫖妓,表现消极堕落,及时行乐,表达对人生的无望和对社会的不满与报复。  妓院和烟馆在某种程度上排泄了这些焦虑与不安,对病态社会的维持却有一定的安全阀作用。  这些妓院还使很多商人破产。在大栅栏有一家纸行的掌柜因常去石头胡同某家妓院,被合伙人知道后撤股而散。  还有的家庭原有万贯家财,在与妓女有了感情后出卖家产,不惜万金为她买身。但老鸨此时都要狠狠地敲嫖客一笔钱。这样的例子在八大胡同中并不少见。但在八大胡同发财的人也同样多。民国时这儿成了社交的舞台,许多交易就在这儿达成。  八大胡同中的客源可谓上至达官贵人甚至皇帝,下至平民百姓。  据野史说,同治为了寻找欢乐,溜出皇宫,到北京八大胡同,找妓女嫖娼,得了梅毒,后不治而亡。由此可见,上自皇帝下至平民百姓使这儿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小社会”。  又据《冯玉祥自传》记载,他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去八大胡同是出席答谢宴会,主人设席于石头胡同。席间到处莺歌燕语,婉转娇啼,他“简直待不住了”,离席而去。  冯玉祥对八大胡同深恶痛绝,为诸多迷失在胡同里的前血性青年痛心疾首。他在自传中记载:有一位叫李六庚的老先生,这位先生每天早上提着一面锣,到八大胡同去打六更,嚷着说:“你们这些青年革命者还不醒醒吗,国家马上就要完了!”有时大白天里,他老先生打着灯笼,在大街上跑来跑去,眼泪汪汪地告诉别人:“我找人!我成天看不见人,这地方尽是鬼!”后来李老先生竟因此精神失常,忧愤而死。  可以说自清代中期至民国后期,是整个中国社会“培育”了一个“八大胡同”,是人们需要一个“八大胡同”,需要才是它出现的基本。  旧时八大胡同“生物链”囊括了妓院老板、妓院服务人员、妓女、嫖客、黑社会、周边服务行业,如大烟馆、赌场等。  妓女是生态核心,又是生物链的最底层。在这个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乱圈子里,拉皮条的、卖香烟的、拉黄包车的、说书的、卖唱的、打把式卖艺的、卖壮阳药的纷至沓来,都在八大胡同中讨生活。  1.烟馆  从清代到民国,政府对吸毒时禁时弛。中国不仅是发布禁烟令最早的国家,也是发布禁烟令最多的国家。  1729年雍正帝颁布在全世界的第一个禁烟令以后,先后又有道光年间的林则徐禁烟,1906-1917年的清末民初十年禁烟,1935-1941年国民党六年禁烟计划等多次禁烟,都因时局动荡、政风腐败等使得烟毒禁令成一纸空文。特别是官场吸毒的示范效应,使吸毒具有了法律之外的“合法性”。十年禁毒期间,据禁烟大臣端方报告,全国已戒烟者500万人,其中官员就有100余万人。  近代城市中的烟馆,不仅是满足烟瘾,而且体现吸食者的品位。这些烟馆适应不同顾客的需要,当时吸毒已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鸦片成为应酬客人的必需品,吸毒成了有钱有闲有地位的象征,以至媒人说媒以日吸几钱烟膏为衡量家财的标准,遇红白喜事,又以排出多少张烟榻为场面大小。  因为公娼的合法性及吸毒的社会认同,在高级妓院,“往来无白丁”,通过狎妓冶游,“叫局”、“吃花酒”、“打茶围”等,不仅可以销金泄欲,而且能洽谈生意、买官卖爵。  在北京娼业最为昌盛的民国六七年间,八大胡同的嫖客有“两院一堂”之说。同样,吸毒也兼有谈买卖、拉关系、联旧谊、结新知的社交功能,烟馆成为一种兼有消遣、娱乐、社交、议政等多种功能的“公共场所”。  上世纪20年代有句俗语:“不会抽烟的人当不了大官”,烟土成为通行的招待品,不会抽烟就等于不善交际。而后者随着社会的默契认同,鸦片和妓女成了一种符号象征。  烟毒泛滥,使无数财富化为乌有,尤其在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烟毒最剧之时,全国有8000万吸毒者,以每人每天平均耗毒资0.1元计,则一年便消耗29亿元,远超出政府的财政收入。日本统治之前,北京就有吸毒的。当时的政府设有缉毒所,地点在西直门外紫竹院西边万寿寺内,发现吸毒上瘾的就送到缉毒所,戒了毒瘾再放出来,进去三次后仍然还吸毒的,被缉毒所抓到不审问,直接拉到天坛根就地枪毙,惩罚得很严厉。  那时候只有吸鸦片烟的,日本鬼子进北京之后,将白面带到北京。白面房子就像瘟疫一样迅速传开。开设在天桥几个市场内和主要街道的白面房子,共有十三处;西四现在的胜利电影院,那块地方原来是一个大院,叫西安市场,里边设有白面房子。西直门内桦皮厂胡同,这条几百米的小胡同,就有三家白面房子。院内经营此业的清一色全是韩国人,当时北京人叫他们高丽棒子。他们依仗日本的势力,以高出几倍或十几倍的房价租用民房开白面房子。房主见利忘义,谁给的钱多就租给谁,把原来的房客哄走出租给韩国人开白面房子用。只要哪个院里一住上韩国人,吸毒的人就纷纷而至,不用宣传广告,门前也没有招牌幌子,吸毒的进进出出。这种买卖伪警察管不了,他们也不敢过问。  韩国人与日本鬼子差不多,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吸白面的人要上了瘾,就离不了他们。先是用钱买,可以在他屋里吸,去几次没钱了,就偷拿家里的东西,典当到白面房子。什么东西他都要。
吸毒的人上了瘾就不能称之为人了,甚至有的居民夏天在院中生火做饭,一不注意,他会把火给你倒掉,炉子搬走,换成白面。有的连狗都不如,把亲生的儿子女儿押在那儿,作为吸毒的开支。家里人发现孩子不见了,就到附近白面房子中打听,找到以后、韩国人看你的穿着打扮像是有钱的,就提出高价,限几天之内交接领人;看到对方真是穷苦就少要点。  当时有个叫张子培的,民国初年在八大胡同中的韩家胡同开设庆余堂妓院,染上了吸鸦片的嗜好。白天,到亲友家去过瘾,到了夜深人静,他就在家中吸食。当时收藏烟具是法令所不许可的,所以他的烟具都是一些代用品。用手油灯作烟灯,棉花线作捻儿,鸭蛋壳作烟灯罩。他常自解嘲似地说:“这算什么?我总算还有一杆烟枪,有的人连枪都没有,拿茶壶嘴作烟枪呢!”  张子培的后人回忆说:“妓院的掌班、老鸨,十个之中,有八九个是离开鸦片不能过日子的。”他们从妓女身上残酷剥削下来的金钱,有很大一部分就从烟枪中喷了出去。为了供给他们的需要,在八大胡同中,真是烟馆林立。  韩家潭、百顺胡同哪一条胡同都有几家。名为烟馆,其实只是二三间屋子。烟馆的主人多数是自己吸食了鸦片,不能另谋生计,就索性在家里开灯供客,卖上了大烟。设备是非常简陋的,漆黑的一间小屋子,床铺上放着一份充满油垢龌龊不堪的烟具。前来吸烟的人,都是些社会的渣滓、小偷、人口贩子等。  这些大烟鬼,都是弯腰曲背,双肩紧耸。凡抽白面儿者,无不骨瘦如柴、面如土色,故有“白面儿鬼”之称。白面儿鬼抽白面儿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将一支烟卷磕空了一头儿,然后将白面儿小心翼翼地倒进去,以火点燃慢慢吸之;另一种是将一包儿白面儿全倒在锡纸上,划着火柴烧烤锡纸的背面,白面儿受热后即化成烟雾,张嘴吸之,即可全部进入肺脏。  开烟馆的利润是很大的,当时鸦片的价格,以普通烟土计算,是三块钱一两;烟馆卖出时,照例羼上烟灰,八钱烟土可以变成一两四钱烟,一钱烟就可以卖到一块钱之多。这还不算,烟馆为了拉拢主顾,有的对上甘油,使烟膏甜润适口;有的则往烟膏里放上白干酒,讲究一点的还使用白兰地酒。  一两烟土可以羼上一两酒,这样下次烟客不来这家吸烟,就会觉得不过瘾,甚至于肚子疼……  当时八大胡同里最有名气的叫骆驼阿四。他卖烟的时间最久,所用的烟土比较讲究,因此驰名。他就是在煮烟时羼对白兰地酒。他所以有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靠山硬。他是青帮,曾拜吴金宝为师,吴金宝是妓院里面称霸的人物。有了金宝给骆驼阿四撑腰,所以他在这些烟馆中间势力最大。  又如韩家潭16号的黑皮老太,丈夫在饭馆当账房。因她吸上鸦片,丈夫供应不起,她就开了烟馆,边卖边抽。  上面所说这种烟馆,设备都很简陋,南方话称之为“燕子窠”,那是很低级的。一般穿长衫的大人先生们,自然不便前去了。  到了民国二十四五年间(1935-1936年),在石头胡同“天和玉”饭庄的旧址,开了一家大烟馆,里面备有铜床、铁床,有雅座,有散座……来吸烟的人,还可以叫条子招娼妓,正好适合当时社会颓废堕落的风气,所以门庭若市。不到一年光景,韩家潭、百顺胡同、陕西巷等处,就先后开设了好几家这样的大烟馆。于是“燕子窠”的营业,自然相形见绌了。散座是一间大屋子,屋子里有一个大炕,炕上有许多烟鬼,脊背靠脊背,躺在那里吸烟,就像罐头沙丁鱼一样。伙计蹲在炕的下边,给客人烧烟。旁边有个小桌,可以随便叫酒叫菜。一个烟馆里面,掌柜、账房、伙计,大概要用十几个人。  不过有些抽惯了“燕子窠”的人,还是不上大烟馆。  “燕子窠”大烟馆固然可以从卖烟上得到很大利润,但他们所卖的烟土还是从专卖大烟土的地方批发来的。这些专门出售大烟土的人,比开个烟馆利润大得多了。这些出卖烟土的人,和地面官警的关系也就更密切,他们都另有其他公开营业作为掩护。  据住在这里的老住户讲,在韩家潭对面的“义和坊”油盐店的东家,人称张大胖子的,开着两家油盐店,还在前门外煤市街开了一家纸铺。表面上,他是个殷实商人,实际上却是专卖烟土的。每一个卖烟土的,手下都用着很多人,随时把货送到顾客家里。  他们也常利用报贩给他们送货。报贩到门口,嘴里嚷一声“送报”,顾客前去接报,鸦片就随着报纸递过去了。即使同住的院邻,也不会发觉。  李铁拐斜街57号原有个金鸿斌,是个专门批发烟土的大卖主,他是以在骡马市大街开洋货铺为掩护的。当时,像张大胖子、金鸿斌这样的商人,为数很多。  还有个王大森,在虎坊桥开了个“王大森医院”,表面上是个专门戒烟的医院,其实也是他卖烟土的掩护。在他的医院里有个大花池子,里面装的全是烟土。出卖烟土的方式很多,卖烟泡,是用蜡纸一块一块分别包好;烟膏子则装在铁匣子里。  如果说,开烟馆不如卖烟土赚钱多,那么,卖烟土又不如运大烟的利润大了。运大烟更是非有政治背景不可。  民国初年,讲究抽“人头土”、“马蹄土”,那都是从印度进口的,价钱最贵,据抽烟的人说,这种烟最过瘾。这些鸦片利益主要被帝国主义和买办阶级所垄断。  到中国军阀割据时代,各地纷纷种烟。市面上盛行东北的“冻土”,云南的“云土”,广东的“广土”。据说,东北烟土的特点是劲头儿最足,抽了烟之后,烟灰还可以抽,能够反复抽好几次,因此受到很多买主的欢迎。  华北沦陷以后,日本人进一步毒化中国,大量贩运销售海洛因。与此同时,吸食鸦片的恶习更普遍,更公开了。但运卖鸦片却非勾结日本军部或者身穿日本军衣不可,否则很难偷带鸦片。大烟土贩自然也非走日本军部的门路不可。  日本人对运鸦片,查得紧,限得严,卖鸦片的人就想出方法来应付。韩家潭10号“联三元”钱铺的掌柜李某,原来和外二区(民国时大栅栏地区)的警察官是儿女亲家,他借这个势力,贩卖烟土。  卖烟、运烟的人,只顾自己赚钱,把鸦片这种毒品,散布到各地,使一些人染上这种嗜好,它的危害之大,是无法想像的。好好的一个人,吸上了烟,不久就面目黧黑,走了人样。吸烟的时候,更是丑态百出。  吸烟不仅消耗金钱,而且使精神颓败,整天无精打采,什么事都不想做了。所以妓院老鸨为了笼络买来的妓女,让她永远俯首帖耳被自己剥削,就故意让她吸食鸦片,鸦片抽上了瘾,这个妓女就不想嫁人了,因为嫁了人,有这口瘾,也不能安分过日子,谁愿意娶这样一个女人呢?这样,她就一辈子陷在苦海里面。   例如青风巷有个鸨母人称晁四小姐,买了个养女叫丽娟,人长得很美,晁四小姐就教唆她吸烟;她有点私房也都在烟枪里喷出去了。还有个妓女,名叫春凤,因为抽上鸦片,人老珠黄后,便只好当野妓,因没存下一分钱,连个住处也没有。有时,深夜里她还坐在人家门口台阶上,过路的人远远看见她,像个鬼一样,猛一见,真会吓一跳。  1949年前,北平是华北地区的毒品(鸦片)主要集散地之一。1942年,北平的烟膏、烟土店多达320家。1949年后,毒贩们纷纷转入地下,以开设茶庄、皮毛店、药铺等为掩护,继续贩毒。  1950年2月24日,政务院颁布了《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毒犯恶习不改,直到1952年左右吸食、贩卖鸦片的现象才渐渐消亡。
2.赌场  梁实秋在《北平年景》里说:“打麻将应该到八大胡同去,在那里有上好的骨牌,硬木的牌桌,还有佳丽环列。”  民国时期,韩家胡同20号则是一家跑马场,也就是赌场。在它的斜对门是韩家胡同21号,是一家头等妓院。这两个门相隔约10米,可以想见当年的嫖客是如何的将赌与嫖“完美”地结合起来。  当时北京内外城均有后台很硬的俱乐部。这类俱乐部,门口挂着大牌子,被来客们称为“安全地带”,安全是指此地的后台一般都是没人敢惹的主儿。所以,赌徒们都乐意到俱乐部玩。这种俱乐部往往是赌场、大烟馆与妓院的三合体。  在八大胡同里,最有名的俱乐部是王广福斜街西口路南的俱乐部。  进这种俱乐部,需有熟人引路。进门得先买筹码,买的数目不能少于百八十元,不然是不会有人跟你赌的。这里面赌法俱全,赌的最大的是牌九和扑克。由于这里后台较硬,所以不管是谁,赢了钱赌场都要按百分之五抽头,过钱时是只认筹码不认人。  俱乐部里供应大烟、白面、名酒点心。专门设有烟榻和烟具,另设妓女陪客单间,这里的妓女一般为二等或三等。  一等妓女,一般由大人物临时叫条子。一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在来俱乐部前,都提前打电话通知,让俱乐部事先做好准备。这样,一般的赌博要立即停止。门口处,除了大人物所带随从、卫士之外,地方警署还要加岗警卫。  民国时期,曾有几位大人物来此寻欢作乐,除了赌博之外,还召集八大胡同一等班子里的红妓女们前去跳舞、抽大烟,通宵作乐。这里在日寇侵占北平期间,还一度成为日本军人俱乐部。  在这个时期天桥的赌博业也十分兴旺。买卖不错的“宝局”有两处,一处在西市场南街,另一处是板章路南口最有名的“德义楼”旅店,从八大胡同说是在棕树二条南口处正对面。 据了解,“德义楼”是一个叫金大头的日本人开的,是一家以旅店为名的赌场。里面有押宝、摇摊、骨牌、麻将牌等多种赌博方式。玩的人最多最红火的要数押宝。所以,很多老北京都管这里叫“宝局”。  押宝是一种性质极为恶劣的赌博,在旧社会属被当局查禁之列。因此,“德义楼”的东家为牟取暴利,与管界内大小官僚及巡警上下相互勾结,并定期贿赂他们。  据老北京们讲:“金大头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交游广泛,谁也不敢惹他。”的确,一旦逢上司查办时,必有为其通风报信之人,并为之大开绿灯,以示关照。  1938年春天,日伪联合清查北京大小赌场,前门外一带各号赌场均被清查,惟有“德义楼”秋毫无犯。可见金大头绝非一般之日本浪人。从此“德义楼”由不公开的旅客赌场变成京城上下尽人皆知的公开赌场。  在“德义楼”生意最为红火的时期,曾流传一句话:“星加尖,赛神仙。”星,假的;尖,真的。就是宝盒里按点数或方位压注,宝局里的人从中捣鬼作假。人们将干这种事情的人俗称为“吃老妖”,这种人专门坑害赌博者,与老板和东家是串通一气的。  在日寇侵占北平时期,八大胡同之一的王广福斜街东头有一家跑狗游艺厅,这家游艺厅表面看是游乐场所,实际上却是一家赌场。  这里赌博的方式和跑马场一样。“狗”是玩具狗,上面骑玩具小人,电钮一开,十几只狗便驮着小人飞跑起来,究竟哪只狗能得头彩,买狗票的人并不知道。买狗票全靠瞎蒙,买几号狗票自己要记住,开赛之后,如果这只狗跑了头名,那你就中彩了,分钱多少得看买的人多少。但是,这狗跑得快与慢,全都控制在局内人手里,中彩的毕竟是少数,多数人的钱全落进了东家的腰包。因为这里是妓院区,所以很多妓女也随同嫖客一起前来碰运气。  这个跑狗厅开业后十分火暴,大约一年以后由于查赌而关门。类似这种赌博游戏的还有西珠市口路南的“日光”游艺场,东家也是日本人,名叫高岗,经营者是中国人。每日盈利按四六分成。这是一种用气枪打瓶子的游戏。筹码从一毛到几元钱不等,以用枪把瓶子从木架上打下来为胜负。  民国时期妓院的主管机构是北平特别市公安局,这个时期对妓院的管理还算正规,有时公安局在一个月就连发几次管理办法。在日本侵华时,日本人、朝鲜人也纷纷在八大胡同开设妓院,公安局给这些妓院颁布一些注意事项。  1930年1月北平特别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增订管理妓院规则第十四条并修正条文的指令”。当时主管大栅栏地区和八大胡同妓院的是外二区警署。  这个时期最多的是侦缉队与流氓侵扰妓院的事件,如外二区警察分局就有“关于李自臣控张进良冒充侦缉队查娼”的事件。  因八大胡同区域里这些特殊行业,这里形成了与其他地区警署不同的管理与谋权方式。署内的警察,官职大小,其生财之道也各有不同。  但无论怎样,他们的敲诈对象基本上顺序为,一商号、二妓院、三小铺、四妓女、五平头百姓。他们还与小偷窃贼流氓地痞相互勾结、利用,以各种名义诈取钱财。  警署内,警长通过保甲长直接出面向其所辖大小商店、茶馆、饭铺、作坊、住户要小钱儿。  警长有带领警士巡逻、查店、传讯等权力,所以一般小门小户绝不敢得罪。即使是生意萧条,也要拿出血汗钱,以求平安无事。官职大一些的巡官和警官,敲诈的方式为“捧牌”。此法是通过打麻将只输不赢的办法,由商人和作坊老板为警方筹措数额较大的现款,这些人为求立足,不得不对警察头子吹嘘奉迎,所以谓之为捧牌。  警官们搞的这种伎俩,绝不由个人出头露面。一般由同僚代为操办。大凡搞这种事情,一般先将意图告诉给一两个在辖区内有影响的商人,由他们出面联络若干同业,并确定麻将的圈数和赌资数额,不出一至两天,即可将款子凑齐。  昔日八大胡同一带的捧牌者,除各大妓院的老板外,还有各行业店主与老板、戏剧界伶人、老鸨和红妓女,这些人不但要经常给警官或巡官捧牌,而且还要为有钱有势的地头蛇额外巡官捧牌。  额外巡官,一般是上层军政要人的亲属或嫡系,后台硬,无人敢惹,就是地方警察也要让其几分,这种巡官拿钱不多,但权力大于正式巡官。因此,对于一般的妓院老板和妓女来说,笼络住这种人尤为重要。  警察署长对于钱财的贪婪,比起下属们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敲诈范围之广,名目花样之繁多,更是挖空心思,巧取豪夺。如果遇到署长本人及其眷属寿诞之日、子女婚配、儿孙满月、乔迁新居,或是父母死亡或阴寿之事,则其下属大肆宣扬,并有专人全面张罗,警署内外同心协力递送请帖通知各行各业届时光临私邸或惠中饭店、东方饭店、同福居饭庄、新丰楼饭庄参加庆贺或祭奠。各家所供奉的礼金,多为银元,数量从几十至上百元不等,所送礼品,一般为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绫罗绸缎、名人书画等,百物杂陈,集精品于一堂。  一些走红的小班妓女和一些坤角艺人,在此时以交际花身份出现,绝不可能怠慢地为喜庆之事锦上添花,除送来礼品外,还要陪酒赔笑,在此献艺。更有为讨好上司而专开单间,让红妓女陪酒陪睡,以求升迁。  这些应邀前来的座上客,一般都是本地区的上层人物,妓女与坤伶并不例外。  旧社会时讲笑贫不笑娼,何况八大胡同内百分之八十以上均为此等皮肉生意,只有等级贫富之别,而走红的妓女有的比达官显贵更值钱更有地位。赴会者,除荣幸之外,都自以为机缘凑巧,受宠若惊,认为能和生杀予夺的警察署长交往,便可攀龙附凤,日后必大吉大利,万事亨通了。但一般等待他们的是接二连三的敲诈和勒索。  在八大胡同地区,向妓院和妓女借故勒索,是当地警察署的一条重要生财之道,也是警署在此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特色。大凡妓院的开业、停业、撤销、领取执照、更换手续,包括妓女开铺、转换妓院、检查身体、上户口及开证明等诸多事项,都要由警署批准和办理。  欲开妓院者,如不事先请客送礼打通关节,便休想领取营业执照。平常日子里,妓院的鸨母为了自己所养妓女的生意,必隔三差五对警署大小官职进行贿赂,以求平安无事。不然,警署便以“姑娘太刁”,“姑娘有病了吧!”等各种理由强行勒令其停止卖淫。  在妓院里,如屡次发生地痞流氓滋事生非,警署必下令其停止营业,或下令撤销其执照,使妓院关张倒闭。老板和鸨母如欲东山再起,则必须以重金相贿,方可如愿以偿。  在此地区火神庙夹道和青龙巷、朱茅胡同及西羊毛胡同等处,还有暗娼十余家,这是属于被禁之列的违法经营,但这些暗娼和领家无不上下打点,以使警方装聋作哑,为其大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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