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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组阁风波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近代历史 来源: 记忆方法网
1911年,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份,饱经动荡离乱之苦的中国正处于亘古未有的转折关头,在列强侵凌日紧和国内革命风潮风起云涌的交相激荡之下,内外交疲的晚清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武昌起义震耳欲聋的枪炮声敲响了晚清王朝的丧钟。12月25日,孙中山由美国辗转欧洲回到上海。12月29日,来自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直隶、山东、河南等17省的45名代表,齐聚南京丁家桥江苏谘议局会场,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结果孙中山以绝对优势当选临时大总统。投票揭晓后,各省代表起立欢呼中华共和国万岁三声,“是时音乐大作,在场代表及列席之军、学各界,互相庆贺,喜悦逾恒”。选举结束后,各省代表一致认为组织临时政府乃刻不容缓之事,大会致电孙中山:“乞即日移驾来宁,组织临时政府”。1912年元旦午夜十一时,孙中山在各省代表会议上举行了临时大总统就职仪式,南京临时政府宣布成立。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堪称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但他在组阁过程中因为人事任命而引起的政坛风波却鲜为人知。
伍王之争与组阁波澜
  孙中山就职临时大总统之后,迅速开始了新政府的筹建工作。1月3日,代理参议院召开临时副总统选举会,结果黎元洪以十七票当选为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副总统;同时决议并通过了孙中山交议的中央行政各部部长名单:陆军总长黄兴,海军总长黄钟英,外交总长王宠惠,内务总长程德全,财政总长陈锦涛,司法总长伍廷芳,教育总长蔡元培,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寿潜。在孙中山组阁过程中,关于各部总长人选问题上,存在着颇多争议,曾经亲历孙中山组阁过程的国民党元老居正,在日记中详细地记述了当时各方的争议:
  总统就职之翌日,代表会开会,总统出席。按照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各部长由总统提出,须得代表会之同意。先由代表开谈话会,总统交出部长名单,交换意见。当日初提黄兴陆军、黄钟英海军、王宠惠外交、宋教仁内务、陈锦涛财政、伍廷芳司法、汤寿潜交通、张季直实业、章炳麟教育。代表中有一派反对宋教仁与王宠惠及章炳麟者,又有以伍廷芳改任外交者,争持不决。继由克强与总统商,以钝初主张初组政府,须全用革命党,不用旧官僚,理由甚充足。但在今日情势之下,新旧交替,而代表会又坚决反对钝初长内务,计不如部长取名,次长取实,改为程德全长内务,蔡元培长教育,秩庸与亮畴对调。总统曰:“内、教两部,依兄议。外交问题我欲直接,秩老长者,诸多不便,故用亮畴,可以随时指示,我意甚决。”商之代表会,外交、司法勿变更。克强复出席代表谈话会,以所改名单及总统意告之,众无异议。乃移开正式会,按照提出名单,投同意票,一致通过,而政府成立矣。
  从居正的记述中可以看出来,在孙中山组阁的过程中,不仅存在着平衡各派政治势力的问题,而且对宋教仁、章炳麟、王宠惠和伍廷芳的提名存在异议。在黄兴的居中调节之下,孙中山同意以程德全代替宋教仁长内务、蔡元培代替章炳麟长教育,而唯独对王宠惠长外交、伍廷芳长司法的任命态度十分坚决,而恰恰就是对王、伍的任命在民初的政坛上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孙中山的任命甫一公布,即引起了各方的非议,尤其是上海粤籍绅商反对尤甚,他们认为不任命伍廷芳出长外交“事属失察”,他们不但准备召开集会进行抗议,甚至于广肇公所认借给临时政府的四十万两白银也扬言拒付。此时,民国肇建,百废待兴,临时政府的财政处处捉襟见肘,粤籍绅商的举动,给刚刚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面对各方的非议,当事人的一方王宠惠,很快做出了回应,向孙中山递交了辞呈,其文曰:

  南京孙大总统鉴:顷奉尊电,以惠承乏外交总长,无任惭悚。惠学识疏陋,且未尝周旋于外交界。当民国艰难缔造之时,对外交涉,关系甚大,非于外交富有经验之人,不能胜任。浅识如惠,即使一时为服务观念所迫,勉强担任,亦恐力不称职,贻误邦交。仅力陈固辞,尚祁见谅。此次民军初起,伍、温两公担任外交,使全国军民对外交涉,得所依托,而外国舆论,亦极表赞成。此时外交总长舍两公外,实难其人。尊意以伍公方驻沪全权办理议和事件,温公参赞其间,一时难以兼任他项繁剧之职,措置本极周匝,惟惠自顾,实不能当斯重任。请别择贤者,以重邦交,而维大局,不仅惠一人之幸,民国外交之幸也。
  王宠惠的辞呈写得十分恳挚,既言词谦逊地恭维了伍廷芳的外交才能,又毫不掩饰地点明了持异议者的主要反对口实,即自己“未尝周旋外交界”,也就是缺乏从事外交工作的经验。王宠惠提出辞职之后,广肇公所迅即于12月31日致函孙中山,指出:伍廷芳于外交颇有建树,中外闻名,而值“新政府甫成”之际,“急遽易人,中外疑惑”,请收回前议,以伍廷芳出长外交,“以释群疑,而维大局”。面对王宠惠的辞职和广肇公所的责难,孙中山不为所动,他一方面劝慰王宠惠留任原职,“勿怯也”;另一方面,于1月5日,致函给广肇公所和潮州会馆诸同乡,公开声明:“民国新立,司法重任非伍公不可。”第二天,又在答《大陆报》记者问时,详细地解释了不任命伍廷芳出长外交的原因,其大意约略如下:
  本政府派伍博士为法部总长,并非失察。伍君固以外交见重于外人,惟吾华人以伍君法律胜于外交。伍君上年曾编辑新法律,故于法律上大有心得,吾人拟仿照伍君所定之法律,施行于共和民国。夫外交本为一国最要政策,第法律尚未编定,虽有俾斯麦、拿破仑之才,掌理外交,亦将无用。中华民国建设伊始,宜首重法律,本政府派伍博土任法部总长,职是故也。
  从孙中山的解释来看,他主要强调了临时政府成立伊始,法制建设是临时政府面临的各项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伍廷芳又“法律胜于外交”,所以任命伍廷芳出长司法是人尽其才,但是从伍廷芳的资历专长和从政轨迹来看,孙中山的解释未免有些牵强。
  伍廷芳,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县人。早年赴英留学,“学习刑名律例并万国公法”,获得了伦敦林肯法学院颁发的法学博士学位,并且取得了英国大律师资格,成为当时“国人得为外国律师者”的“第一人”。1902年,伍廷芳受命与沈家本同任修订法律大臣,负责筹建修订法律馆,对近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建构和法制意识的普及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辛亥革命以前,伍廷芳的主要精力还是从事外交工作。伍廷芳留英返港后于1878年被第八任港督轩尼诗任命为第一位华人“太平绅士”,1880年又由香港当局聘为例局(今立法局)议员,这期间,他即接受清政府地方官吏邀请办理过一些对外交涉事务。1882年,伍廷芳进入李鸿章幕府,与闻了《中越边界通商章程》《马关条约》等条约的签订,参加了长崎兵捕斗殴事件、北京蚕池口教堂事件等中外纠纷的交涉。1896年,伍廷芳受命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1902年任满回国后,以商部左侍郎、外务部右侍郎等身份,参加了与英、美、日等国修订通商航海条约的工作。1907年,伍廷芳再次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先后主持与美国、秘鲁签订了《中美公断条约》和《中秘条约》。武昌起义爆发后,伍廷芳接受了革命党的邀请,在军政府担任外交工作,作为议和全权代表主持南北和谈。伍廷芳可以称得上是晚清和民国时期的显赫政要,对晚清的法制和外交都颇有建树,但从其宦海沉浮的行迹来看,说他“外交胜于法律”似乎更为妥恰。

阁议缘起及深层动因
  孙中山为什么舍弃外交耆宿伍廷芳不用,反而态度十分坚决地任命毫无外交经验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呢?这是与民初的政情和孙中山对局势的判断息息相关。
  首先,面对武昌起义后险象环生的革命形势,孙中山在组织南京临时政府过程中,想要将军事、外交等各项重要权力控制在革命派手中,从而确保临时政府的资产阶级革命性。
  武昌起义胜利之初,不仅袁世凯恃兵自重,立宪派、旧官僚等各种势力对政局仍然具有重要影响,而且革命派内部对大总统人选、政权组织形式等问题也是意见不一。12月12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时,提出的新政府首脑候选人有黎元洪、黄兴、袁世凯和孙中山等四人,由于黄兴力辞不就、黎元洪不负众望、袁世凯还在与民军作战,使得孙中山成为众望所归的人选,但是在革命派内部仍然存在很多不同意见。据胡汉民说,宋教仁早就有推黄兴为大总统,自任内阁总理的意向,章炳麟甚至宣称,若举总统,以功则黄兴,以才则宋教仁,以德则汪精卫,总之宋、章二人都没有推孙之意。孙中山抵达上海后的第二天,即12月26日,孙中山召集同盟会最高干部会议,当讨论政府组织形式时,宋教仁提议未来政府采用内阁制,孙中山极力反对。他说:内阁制“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吾人不能不对惟一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防制之法度”,会议从白天开至晚上,双方“面红耳赤,几至不欢”,最终宋教仁“不得不服从党议”,这样实行总统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才最终落锤定音。
  在平息了革命派内部的争论之后,孙中山还不得不考虑如何平衡其它政治势力的问题。从内阁成员构成来看,在9名国务部长中,同盟会员3名,他们是陆军总长黄兴,外交总长王宠惠,教育总长蔡元培,其余6名国务总长中,有旧官僚2名,立宪派2名,自由派专家2名,由上可见,虽然孙中山也吸收了一些旧官僚、立宪派参加临时政府,但是革命派占据了相对优势,尤其是在9个部中占有重要位置的陆军和外交两部总长皆为同盟会员。孙中山虽然倡言临时政府的各项工作中“首重法律”,但实际上孙中山对临时政府的外交工作更为推重。武昌起义胜利后他没有直接回国,而是转道欧洲,主要是他认为:“此时吾当尽力于革命事业者,不在疆场之上,而在樽俎之间,所得效力为更大也。故决意从外交方面致力,俟此问题解决而后回国。”不难看出,孙中山将临时政府的外交视为各项工作的首务,当然他不想将外交重任委以旧官僚出身的伍廷芳,也就是孙中山所言的“破除所谓官僚资格”之意,任命王宠惠出长外交,实际上是孙中山确保南京临时政府的资产阶级革命性的一步棋。
  其次,从王宠惠的学识、孙中山与王宠惠的深厚交谊、以及王宠惠在国际社会尤其是在国际法学界的广泛影响等角度考虑,王宠惠也是能够得到各方势力接受的外交总长人选。
  王宠惠得到孙中山的赏识,并不是突兀之举,孙中山与王宠惠之父王煜初交谊深厚。王煜初是香港道济会堂牧师。孙中山在香港西医学院学习时,课余时常到王家攀谈,当时王宠惠虽然年幼,但是也为孙中山的“言论风采”所折服。王宠惠在北洋大学毕业后,赴日本研习法政,参与创办“开留学界革命新闻之先河”的《国民报》,课余则时常赴横滨“谒总理取进止焉”。继而王宠惠转赴美国耶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孙中山赴美时,时常与王宠惠晤谈,甚至在1904年就与王宠惠探讨过尚未成型的五权宪法思想,而王宠惠也协助孙中山起草了《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一文。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后,王宠惠转赴欧洲研究国际公法,此时他生活十分困顿,驰书求援于孙中山,孙中山即邮去了1500元,以解王宠惠的燃眉之急。此时正值河口之役前后,革命党人需索饷糈急如星火,孙的举动引起了其他同志的不满。孙解释说:一个法学家“可以抵得上雄兵十万”,“王君法学渊邃,且为吾党健者,吾党此时助其成功,即为将来国民政府建立预备也”。“众闻此论,始为释然”。此后,孙中山于1905、1910年两次出游欧洲,皆约王宠惠进行晤谈,并请他在留学生中发展同盟会员,并为革命筹款。

  王宠惠也没有辜负孙中山的期望,他不仅是中国留学生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第一人,而且在欧洲留学期间获得了英国律师资格,当选为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更值得称道的是,1907年,他将德文版《德国民法典》翻译为英文,由英国伦敦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这是当时欧洲最早的《德国民法典》英译本之一。此译本一出版即博得广泛赞誉,成为英美各大学法律学院指定的必读课本,藉此奠定了他在国际法学界的地位。所以,当王宠惠回国后,就受到了政学各界,包括西方媒体的广泛关注。当他抵达天津时,《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于11月21日在致达?狄?布拉姆的信中,特别介绍了王宠惠,除介绍他具有欧美的留学背景外,强调了他突出的个人能力,称赞王宠惠具有非凡的才华,是将来革命派中最有才智的一位。当王宠惠被任命为外交总长后,莫理循又称赞王宠惠是最为出色的“内阁成员”,这些表明了王宠惠在西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所以说孙中山任命在西方具有较高知名度且刚过而立之年(王宠惠年仅31岁,伍廷芳已经70岁)的王宠惠出任外长,也是能够为各方所接受的。
  面对着关于任命的纷争,当事人的另一方伍廷芳的态度较为豁达,他不仅对孙中山的任命表示了理解,并且竭力说服各方的不同意见,他于1月4日致函广东同乡会,坦言道:
  窃维诸君子之意,殆以为新政府对于弟等位置失当,有所不平。然弟等观之,则新内阁之组织除弟廷芳滥竽而外,均甚得人,而诸君子之举动,于公于私,两皆未合……今幸政府成立,受任得人,弟等方可稍息仔肩,藉藏鸠拙,乃不料诸君子未明斯意,转似为弟等鸣其不平,是非蹈旧日官场之积习,即大失我共和国民之人格耶。见满廷未覆,隐患方滋,阋墙之争,最所当戒。举动稍一不慎,满廷知之,必笑我内讧之已起;外人闻之亦以为旧染之未除,此于我民国之前途,关系甚大,故窃为诸君子不取也。开会一事,务祈迅速取消,至认定借款,尤宜照数呈缴,以昭信用……至弟等现在经手事件,犹当竭力进行,即瓜代之后,凡有可为国民效力之处,虽不在位仍不敢不尽其天职也。
  王宠惠和伍廷芳的态度可以说都较为妥恰,在孙中山的坚持下,维持了原议,王宠惠长外交,伍廷芳长司法,至此,南京临时政府的组阁风波告一段落。
结 语
  通过对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组阁风波的梳理,可以管窥出孙中山出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时的心态,也显现出辛亥革命后国内各种政治势力之间、以及革命派内部的复杂态势。这次组阁风波对后世的民国政局产生了一定影响。王宠惠担任外交总长期间,积极协助孙中山处理临时政府的外交事务,尤其是在处理泗水事件上成效显著,但在其它问题上则乏善可陈。随后,王宠惠任职北京政府,以出任昙花一现的“好人政府”总理而名声大噪,继而他又出任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院长、外交部长、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等职,成为了民国政坛上的一颗常青树。伍廷芳虽然不便明说,但也心存愤懑,种下了矛盾的种子。后来,在1915年3月,伍廷芳借西人之口,讥评孙中山对于那些“稍识新学,奢然自高,殊无事功之经验”的东西洋留学生,“不加甄别”,贸然“委以总次长之要津,获为专城之重寄”,绝非无的放矢。此后,他与革命派由合作而渐渐疏远。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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