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学语言是件轻松惬意的事情,因为语言是活的,在单纯的文字和发音的背后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和无数的艺术作品支撑,如果说寓教于乐是可以实现的话,在学语言的过程中实现是最方便的。但是,背单词的巨大工作量总是让人头疼,成为英语学习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当然,也总有人说,单词是不必刻意去背的,只要看到的时候积累就可以了,不过对于多数人来讲,不跨过单词这道坎,就不具备阅读原版英文小说、资料和《纽约时报》、《时代》这类主流媒体的能力,也就不能领略英语世界的无限风光,而埋头于课本英文和考试英文中的结果,往往是兴趣大大削减,对英语究竟有多大用处产生怀疑。
事实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时你的英语水平可能与高中毕业时相比并没有本质的提高,语法方面更没有多知道什么东西,仅仅是多背了几个词而已。而有了一定的词汇根基,才能扩大接触面,扩大阅读量,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去追求“语感”那令人感觉玄而又玄的东西。兴趣是学习之本,但是若斗大字不识一筐,或是阅读一本兴味盎然的小说时常为生词所累,求助于字典和文曲星,谈何阅读的兴趣?于是兴趣的得来就矛盾地和枯燥的背单词相联系了。
我既曾捧着字典阅读一个词条的所有解释,并力图通过例句解决某些意思古怪的单词;又曾一天扫过几百单词,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做了很多的尝试。因此我想用几个问题的形式,谈谈我的感受,或有偏颇,但朋友们讨论讨论也是有益的。
怎样才叫认识一个词?
有些词见到认识,却未必能用得起来,可称之为被动词汇。有些词我们能写会用,也就是主动词汇。显然对一个人来讲后者是前者的一个子集。增加主动词汇量,恐怕除了阅读之外,非得常写常练常用。而被动词汇量的增加,就与前面说的扩大阅读面,增进兴趣密切相关了。
单就这个被动词汇量而言,到底怎样才算认识一个词呢?用过单词卡片的人,往往是这样背单词的:先看正面的英文单词,努力去想中文意思,然后翻过面来,看中文回想英文。在这个过程中,由英文到中文是帮助你领会词义,有其必要性,而由中文到英文的那个第二个过程其实也就是帮助记忆,不能加深理解,也不能增加主动词汇量,因为用英文作文时,是应该尽量不用中文思考的。所以由中而英这个步骤相比之下并不重要。
认识了一个词之后,要追求的感觉不是能在心中默念出中文意思,念英文意思也不行,而只是一个感觉。比如,develop算是个什么意思?我想,最好的理解不是“发展”二字,也不是字典上那种种或英或中的解释,你不妨用手在空中向前或向上一挥,就是这么个“感觉”而已。而那些所谓的解释,也只是一个渠道,用来让人获得这样的感觉。这个感觉是简单的,准确的,甚至一个“感觉”可以覆盖多个在字典上解释。举个再熟悉不过的词,“or”,我们刚接触到这个词的时候,给出的解释是“或者”,过了些日子,我们又知道还有“否则”的意思。而如果我们头脑中的对or的感觉就是一个“选择关系”,就会发现,or做连词,在两种情况中间作出选择的时候(“快去拿钱,否则干掉你”),不就是否则的意思了么。字典上出现的很多一词多义的情况,都可以这样归结为一个“感觉”。因此,我们所说的背单词,真正的意思不是去背它的解释,而是获得这样一个感觉。就好像我现在在键盘上打字,几乎是我想到什么音,手就自动地去按了那几个键,至于键盘上那几个字母键的位置,我还真需要想想才能说出来。
经常有人抱怨阅读速度不够,考场上做题来不及。实际上你的阅读速度,在你背单词的时候就已经打下了基础。如果单词不熟,阅读时还要停下来想想意思,甚至是先想了中文解释,再用这个解释生成所谓的感觉,那么速度当然就没有保证。由此说来,对于一个词,并非只有认识与不认识之分,在认识的词中间,依熟练的程度,还要分好多档次。
要看英文的解释,还是看汉语的?
有了上面的话就知道,英文解释和汉语解释,都是为了一个形成感觉的最终目的服务的,渠道而已。因此,哪个方便就用哪个。
然而,对于多数的动词、副词、形容词之类抽象的词汇,用英文往往更能解释得准确,表达出词的原义。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英语是强词性的语言,汉语是弱词性的,用汉语解释英语,常常连词性都难以搞清。对于动词,英语解释更为重要,一般情况下,一个动词的英语解释是相当准确的,就是说,你找来一句包含这个动词的话,用字典上找来的英语解释替换此句中的动词,是完全可以的。比如:consist的一个英文解释是 “to be composed or made up”,如果你知道be composed或者made up后面应该接of,那你就自然知道,consist of是常一起使用的。这种好处,是阅读中文解释万万得不到的。
而对于一些名词,有时中文解释也就足够了,hedgehog是刺猬,非常清楚,而“any of a subfamily (Erinaceinae) of Old World nocturnal insectivores that have both hair and spines which they present outwardly by rolling themselves up when threatened”这个解释,看了也不知是什么吧。
翻看比较一些英汉和英英字典也能发现,同样的一个词,在英英字典中的解释可能条目要比英汉字典中少,这也是因为,英语解释英语比较方便,很多意思可以归结成一个。
是深究词义,还是不求甚解,用什么方法背单词?
过去听说过有人跑到操场上,手捧一本英语字典念念有词,就是那种背字典的狂人。我刚知道的时候,当然是嗤之以鼻,觉得这种学习方法真是腐朽不堪,笨得一米。可是后来我发现,虽然这种人丢了面子,但是英语水准确实也得到了提高,跟当初只嘲笑他们的那些同学比起来,也渐渐拉开了差距。于是我得到的结论是:所谓背单词,关键还是得花时间上去,勤快一些,与此相比,手段和方法甚至是次要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见过太多的人,花在“单词怎么背”这个问题上的时间,比他真正用来背单词的时间还多。而且,在没有用心背过之前,听别人讲应该如何如何,也是只能知道皮毛,等到你真的痛下苦心把词汇量顶到一万以上的时候,会发现很多适合自己的方法。当然,也许这个时候你已经并不需要把很多时间花在单词上了,但有什么办法呢,这又是学习中的一个悖论。
其实不同的方法,也都有不同的好处和缺点,根据你的需要和喜好选择也可以,仅仅是为了体会比较一下而全都试试也可以。高中的时候,课本上的生词不多,我们把他们的用法和不同的词义都弄得很清楚,直到上大学很长时间后,我也是这么背单词的。弄清一个词的拼写,发音,意思有几个,都是什么,如果是动词的话,还要看看是什么样的用法,常和什么介词连用,等等。这个方法很传统也很花时间,但是这样一番研究下来,获得一点“感觉”是不成问题的。很多人抱怨说,自从上了大学,就没有好好的背过单词,以至于读文章时,能很清楚地分辨出哪些词是高中就学过的,哪些是大学里才弄得半生不熟的。可见,那些“深抠”过的词,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感觉也比较好,在阅读的时候,它们不会成为那种虽然能想起意思,但让人觉得像是块绊脚石的东西。
但是这种方法最明显的缺点就是限制词汇量的增长速度,往往用功地练习了一段时间,拿起一本英文书,或打开一个英文网页,还是满眼的生词,这一刻受到的打击,无异于否定长时间的辛苦。而且,如果什么有趣的东西都看不懂,这英语学起来还有什么意思。于是,词也可以这样背:拼写我不要知道,发音糊涂一点也可以,意思嘛也不求全,知道一个就可以,用法就等到读文章见到的时候再说。总之,第一种方法背单词就像去深入了解一个人,而这种嘛,混个脸熟而已,见面知道是谁。到阅读的时候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样做的结果是,无论看什么东西,都会感慨说,呀,这不是我昨天刚背过的那个词吗。如果这时候还能想起那个词的意思,就自会美滋滋一小会。这时你会发现,阅读时碰到自己见都没见过的词的概率已经不大了,但是很多时间要花在回忆上面。只能想办法多多见面,以求一来生,二回熟了。
无论用哪种方法,我想两点是必要的。一是要及时复习,二是要常常给自己接触英文的机会,意在寻找那种“美滋滋”的感觉,巩固所学。而且即使是用囫囵吞枣的快速方法背词,也应该时不时翻开字典,仔细研究几个词的意思。
怎样短期内记住大量单词?
上面说了背单词可快可慢,各有所长,亦有所短。不过细嚼慢咽的方法我们多数人中学以来已操练多时,可谓轻车熟路。相比之下,要在短时间内记住大量的单词就更需要一点技巧。主要就是针对增加被动词汇量而言的。
艾宾浩斯记忆曲线现在经常被提及,虽然它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商家炒作的作料。但是就这个东西本身而言,倒是实实在在的统计科学的产物。人的记忆就是这么个类似指数曲线的规律,在你刚刚看过大量的单词之后,短期内会忘掉其中的大部分,而遗忘的速度是在逐渐下降的。所以,越是新近学习的东西,越要抽出时间复习一下。督促自己复习,可以用一点技巧。
比如你想背一本TOEFL词汇,有整整几十个Word List。可以先准备一张日历,上面每一天都对应着一个格子。如果某一天你背了List 1,2和3,就在那天的格子中写上“1,2,3”,然后再朝后面一格格数过去,在后面第1,2,4,7,15,30天的格子里都写上“1,2,3”。然后,以后每天在背单词之前,都先看看这一天的格子里写的数字,把相应的词汇复习一下。背了新单词之后,把复习的日期填到表中。这样,其实就是用一种程序化的方式贯彻了记忆曲线的意图。每天背多少新的单词,究竟要不要背新单词,可以根据这一天复习的工作量有多大而定,我不是很赞成在制表之初就把每一天新单词的工作量制订好,因为那样你会发现,几天过后,光是复习旧单词就够你受的了。注意,重要的是复习,即使没有时间背新的单词,也要把要复习的单词看上一遍,不复习就等于前面根本就没有背过。
至于每次背新的单词可以背多少,我看是不必强求的。一般来讲,词汇量尚小的人,一次可以记住的新单词不会太多,二三十个也就可以了,而对于已经有一定词汇基础的人,有了词根词缀同义词的帮助,加上对词形的熟悉,一次背上百个新单词,也是可以的。
另外,我们背单词的时候常常担心一回头就把眼前的这个词忘了,所以就在一个词上停留很长的时间。如果用上面的这个方法的话,初次背新词的时候也不必看太多的时间,因为后面复习的支撑是相当有力的。至于复习的时候,只要看看单词,想想意思就可以了。每次背词的时间要短,避免耽误了整体的复习周期。
怎样领会那些特别抽象的词?
我想,两种语言的不同,不仅在于表达同一个意思的时候采用不同的音和不同的字。一个词的意思,往往是很难在另一个语言中找到完美的对应的。用一个汉语词来解释一个英语词,不是限定的范围过大,就是过小,要么就是有偏差。就好像你把一张半透明的中国地图覆盖美国地图上,西藏的位置,好像和加利福尼亚差不多,可是,西藏就等于加利福尼亚么?于是,那些与我们脑中现有的汉语语义结构对应得比较好的词,就好理解一些,hedgehog就是刺猬,没什么疑问。而有些词在汉语中找到个理想的对应就难一些了,比如access,既有出又有入的意思,总之就是个通路,还有像available,也是比较难理解的。这类词不但理解上有困难,应用的时候,也难以得心应手。
林语堂是最鼓励利用句子来学习单词的,他说只有放在句中,才能体会一个词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依照那张英语地图来学习单词,乃至于英语本身。我们的语言教学是这样的,用单词、语法、读音,等等东西把浑然一体的天然语言划成支离破碎的小块,也许这样装进我们的脑子才方便一些。可是等到了我们要说要写的时候就会感到出奇的困难,因为我们在说写之前还要做这个组装的工作,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所以我觉得,如果有精力的话,尽量学习些整块的语言,是非常有利的。比如,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rid这个词算是什么意思,但是我知道get rid of,就姑且算自己认识这个词了。
我前面说到的背词时注重“感觉”而不是解释,也是对付抽象词的一个途径,而且事实上,这也就是努力在你脑中构建一张英语地图。这张地图的,不仅可以为以后你遇到的单词在头脑中更快地找到嵌入点,对以后的说和写的帮助,可以说是“致命”的。所谓语感,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这张图了。
另外,为了给快速找到解释不清的单词的“感觉”,使用一个载体,是非常方便的。看这个单词lithe,要是查字典,上面写:柔软的,易弯的。好吧,沙发是柔软的,可我们能说沙发lithe么?不如直接看看lithe修饰些什么词:a lithe dancer,a lithe athlete。于是,与其背下生硬的解释,不如看到lithe时,脑中出现一个体操运动员的形象,来得更贴切方便。有时候,字典上有些插图,也是有利于理解一些名词的,并不是因为这本字典比较低幼。chevron这个词,恐怕无论怎么说,也是难以让人清楚的,可是如果你打过“红色警戒2”,注意到一个战功显赫的小兵身体下方随着叮当一响出现的那个黄色v形标记,就会立刻明白,什么是chevron了。
再比如,我们常说jacket是“夹克衫”,不过西人头脑里的那个jacket和我们常说的“夹克”,还是有点区别的哦。
词根和词缀有多大用处?
刘毅说,汉字有偏旁部首,英文也有,就是词根词缀。还记得我上初中时,第一次看到picture这个词的时候,感到相当的奇怪,觉得这个词从拼写到发音,都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但鉴于我是个用功的孩子,于是我硬着头皮“P-I-C-T-U-R-E”地一遍遍地念,终于无比熟练地记住了这个词。直到今天,我拼这个词的时候,心里还会这样傻傻地念一遍。现在回头想想,这孩子可真够笨:-pic-当然就是和画有关,depict就是证明,-ture是个名词后缀,departure,furniture,这种词不计其数。如果当时我能这么想,picture简直就不算生词了。当然,这是倒因为果的说法。我的意思是说,词根词缀对背词的帮助,毋庸置疑。现在市面上讲词根词缀的书不少,而我觉得,其实倒也不必太着急捧起一本书,马上学会大量的词根词缀,因为花很多时间记了很多词根却忘了单词本身,又是一个手段压过目的的失误。不如在背词之前,看看其中是否有似曾相识的成分,在背词之后,想想这些词里是否有什么共通之处。这样比完全依赖别人直接告诉你,多了些乐趣。另外,懂得的词根词缀和自己的词汇量,总有个正比关系,而这个正比系数,太大或太小都影响效率。
词根其实也并不好记,因为它们往往和常见的同义词在形式上南辕北辙。欧洲大学里还讲拉丁语的那会儿,盎格鲁-萨克逊人还没有今天这么风光,他们的语言也不登大雅之堂。所以今天英语中特别书面的那些“大词”的词根,常常来自拉丁语、希腊语等等。就象“脚”文言里说“足”,foot对应的词根是-ped-。dog是狗,犬科的却是canine;cat是猫,猫科的却是feline。然而,欧洲各国语言虽然各不相同,这些拉丁、希腊词根,很多却是通用的。所以,这些词根虽然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麻烦,却是欧洲文化的一道血脉。而一旦对这些词根有了感觉,记单词、猜生词的能力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比如,uni- bi- tri- quadri- penta- hex- hepta- octo- ennea- deca-,这十个前缀,会不会给你一到十这十个数字的感觉呢?
背单词,真的是那么枯燥么?
“背”这个东西,总是离不开重复的,重复和枯燥,几乎就是同义词了。人总是憎恨单调乏味的东西,这是难以改变的。但我个人的感觉,背单词并不是全无乐趣,除了词汇量提高后阅读时的畅快淋漓外,在记一个新单词之前和记下了一定数量的单词之后,也就是机械记忆的前后,我们还有些分析和总结工作可作。这种工作常常很有意思。初见一个词的时候,我总要看看它的结构,是不是似曾相识的成分。而已经记得的那些词,常常有意思相近的,这时又要翻开字典,研究一下它们究竟有没有什么细微的不同之处。还不妨想想,同源同根的词汇,是如何衍生出截然不同的意义的。
另外,所谓词源(etymology),也是个有趣的东西。我曾见有个美国作家动情地写道,词汇是我们的民族和文化的财富。就像我们使用的方块文字,包含着千万年前的先人对事物和图腾的描绘一样,一个现代英文字,也保留了西方文明从两河流域到希腊罗马,直到踏上新大陆的足迹。现代人往往很难想象,已经计算机化了的,在电线中流动的文字信息中,就有无数的“名胜古迹”:
希腊神话的国王Tantalus,受惩罚站在没颌的水中,头上就是结满果实的树枝。但他低头喝水水就退了下去,抬头吃果果又移开来。如今的动词tantalize(逗弄),就来自这个倒霉的国王。
而后希腊人建立了自己的城邦,展开人类第一次的民主试验。可他们请来制定法典的人Draco,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依照他制定的法典连偷东西都会被杀头,以至于draconian成了严酷的同义词。
到了法国大革命,热衷人道主义的Guillotin医生为了让杀头这个过程迅速,以便减少死刑的痛苦,发明了断头台。可是随着革命推向激进,无数无辜的人被推上断头台处死,好心的医生就随着人们对guillotine(断头台)的憎恶臭名昭著了。
在大洋的彼岸,美国人却建立起了公正的司法制度。但是富有想象力的官员Lynch,在他自己的小镇推行一种不经公正审判就对犯人行刑的“麦当劳司法”,于是他也一不小心臭了名声,lynch成为民众私刑的代名词。
再过几十年,爱尔兰的英国地主Charles Boycott不肯服从法律,降低地租,大家联合起来抵制他,直到他跟谁都没有生意做,连东西都买不到。如此一来,很多人都学会了boycott(联合抵制)这种做法。
这时在美国,有个养牛的Maverick先生,不像其它的同行一样在自己小牛的屁股上烙个印,偏偏要与众不同,说你们都烙我就不用烙了,屁股没印的就是我的牛。从此人们要说别人特立独行,就说他maverick。
看,在日常的话语中,就有许多故事。单词是活的,它们从历史中诞生,又在人们的嘴里和笔下传播、变化、繁衍,或者死亡。反正,我每次知道了这些古老而生动的故事时,总想要感叹一句:
"Words are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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