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了一个加大的女同学为我补习英文,这段时间内,我把全部精力花在英文上,每天早起必读旧金山纪事报,另外还订了一份《展望》周刊作为我的精读材料。《韦氏大字典》一直不离手,碰到稍有疑问的字就打开着字典来查,四个月下来,居然字汇大增,读报也不觉得吃力了。
学习文章时多做大声朗读,不做任何翻译,每天学一课,就个人感兴趣的题目写一些散文,在老师的监督之下修改它们,把她们背诵下来,然后在下一堂课上朗读前一天写改过的作文。此外,这个牧师的儿子每个星期天还去两趟英国教堂。去干嘛呢?因为学费昂贵,而在英国教堂里可以免费多说地道的英语,“不管那教士说什么我都一个字一个字的跟着他小声的重复。每次去教堂,我都随身带着一本书,下雨也不例外,以便从那里面背诵一小段。每次我去邮局赶上排队我都一边排队一边读书。就这样我就逐渐改善了我的记忆力,结果三个月以后,我就能在每天的课上逐字地对我的老师轻松背诵二十页长的英语散文(把它们仔细地读三遍之后),我用这种方法熟记了《维克菲尔德的牧师》和《伊万荷》全书。由于对自己提出过高的要求,我晚上睡着的时间很少,就把夜里醒着的时间全用来在脑子里复习当天晚上学过的内容,记忆力在晚上比白天集中得多,所以这些夜间复习经过证明也极有价值。
一个留学生的方法:
1. 上课跟随老师(真正使用英文的),哪怕开始时仅仅是听,用英英词典,彻底忘掉中文解释。
2. 语言是交流的产物,一定要多交流,多说。
3. 多接受像电视一样的视听刺激,培养领会中心意思的能力
4. 多看报纸,多读书
5. 生词要多多朗读,条件再差也要自言自语
6. 忘记语法!记住语言是一种习惯!不是先有语法后有语言,而是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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