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前期,后宫实行残酷的殉葬制度。太祖朱元璋死时,“带走”的妃子就达四十多人!
虽然大明祖训(《皇明祖训》)并没有明确规定,皇帝龙驭上宾,妃子必须殉葬,但太祖皇帝开了恶例,老祖宗这么一搞,就等于立下了规矩,后代只管跟着学,哪里理会对错与是非!
由于殉葬没有制度性规定,殉葬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必须从殉,哪些人可以免于从殉?都无明文。这就留下了较大的“活动”空间。使得殉葬在作为“哀礼”的实际操作中,有些可怜不该死的就被迫追随先帝去了,而有些完全没有理由不死的,却得以逃过一劫。是死是活,全在于殉葬这件事由谁来做主张,以及先帝的遗孀(妃子们)与上上下下的关系处得怎么样。
话说明仁宗朱高炽,在他48岁上去世后,后宫的妃子顿时得面对这件可怕之事。《大明会典》记载了仁宗之妃为之殉葬的情况:“献陵七妃,三葬金山,余俱从葬。”
北京金山在十三陵侧,是专门埋葬妃嫔与夭折皇子的地方。仁宗一共七妃,有三位葬在金山,据万历时任宛平知县的沈榜在《宛署杂记》中所记,这三人是李贤妃、赵惠妃、张敬妃,她们都不是殉葬的。按《明会典》的说法,“(三妃之外)余俱从葬”,则应为4人。其实不止此数。
据明实录记载,洪熙元年七月,宣宗给仁宗上尊谥,同一日,还给郭贵妃、王淑妃、王丽妃、谭顺妃、黄充妃五人赠谥。这些女子在身份上是宣宗的“皇庶母”,她们都不是仁宗皇帝的新欢,早在仁宗还是皇太子时就已侍奉东宫,是仁宗“潜邸”的旧人。如顺妃谭氏,湖广湘潭人,《长沙府志》存有她的简传,说她父亲曾任浙江道御史,永乐二十一年选入东宫,仁宗崩后,自缢而亡。府志明确记载,谭顺妃是殉葬死的。由此可推知,与她同列的郭贵妃等,都是为因为同样的原因丢了性命,由此得到每人2字谥文的精神奖励(如恭肃、贞惠等)。
仁宗去世时,他的皇后张氏还在,张皇后是宣宗之母,当然不会殉葬。仁宗的妃子亦不止这五人,为什么单单挑中她们,去顶那份“要命”的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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