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月28日下午2时,李大钊等20名革命志士被军车押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执刑者为了延长他的痛苦,特别使用了“三绞处决”法。
敌人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开庭判决:对大钊同志等立即处以绞刑。敌人不敢举行公开的审判,而由所谓的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所、京师警察厅所组成的“军法会审”,竟是偷偷地在警察总监的一间客厅里匆忙进行的。当下午大钊同志等被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秘密杀害时,更是“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反动派害怕大钊同志及其一同殉难者在群众中的巨大威望,害怕革命人民的力量,他们只敢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一罪恶的勾当。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绞刑基本废止,对判处死刑的犯人多沿袭旧时广为采用的砍头法执刑。时至1919年,在袁世凯死去以后继任总统的黎元洪下令禁止用砍头法执行死刑,国民政府遂从英国进口一架绞刑机,开始改用西式绞刑代替砍头。
从当时的报道看,坐落在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刑场摆设有两架绞刑机,李大钊是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人,用时较长。《国民日报》的报道说受刑时“每人约费时十八分始绝命”,《北洋画报》的报道说李大钊受刑时“二十分钟始绝”。据有关人员回忆,李大钊受刑的时间可能是“二十分钟”的两倍,约有40分钟。当年也被抓进监狱的李大钊长女李星华回忆说:“反动政府把父亲视为‘罪魁祸首’,对他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刽子手们对别人只施刑二十分钟,而对他施刑长达四十分钟之久。”李大钊之所以被施刑时间较长,从当时的传闻和一些迹象分析,应该是刽子手对李大钊实行了古已有之的异常残酷的“三绞处决法”。对此,长期生活、工作在李大钊故乡的原乐亭县文联主席、作家张建国在《伟大的播种者??李大钊的故事》一书的《从容就义》一节曾经作出描写:
愚蠢的敌人第一次把大钊绞昏了,又放下来,仍然劝他“悔过”。大钊同志苏醒过来,愤恨地说:“你们把我绞死,我的灵魂不死,革命不死!”
敌人又第二次把他绞了上去,然后又把他放下,还是劝他“悔过”。大钊慢慢地睁开眼睛,冷笑一声说:“力求速办!”
敌人的妄想完全破灭了,这才第三次把他绞上去。大钊同志终于为共产主义、为革命献出了他那只有三十九岁的宝贵生命!
此外,张建国在此节又记述道:“大钊死后,他的七窍流血。他生前一个姓周的好友,找了医生,为他擦去血迹,还仍是面貌如生。”
李大钊在受刑时说的话语已无从考究,但“力求速办!”,很可能是他最后留下的声音。
就在这绞刑架下,在杀人的刑台上,大钊同志发表了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并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表现了他对死亡和对反动派最大的蔑视,对党、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他嘲笑那些杀害他的匪徒“好像热锅里的游鱼一样,还想昏头晕脑地来演丑戏”。他说:“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中国、在世界,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为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大钊同志战斗了一生,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牺牲的时候,年仅三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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