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术(hypnotism) 催人恍惚入睡的治疗技术。l8世纪麦斯麦(A Mesmes)最早用催眠来治疗疾病,相信催眠足“动物磁气”的作用。19世纪英国医生布雷德(J. Braid)研究出令患者凝视发光物体而诱导出催眠状态,,并认为麦斯麦术所引起的昏睡是神经性睡眠,故另创了“催眠术”一词。催眠技术的共同点人多是要求被试彻底放松,把注意固定地集中于某个较小的物体上,减少通常感觉的输入和运动的输出。催眠的方法很多,通常先测定患者的暗示性以确定是否可催眠。向患者说明催眠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对催眠的信心。然后让患者平卧,全身放松,注视一小物体引起眼球疲劳。施术者以单调的声音和简短的语句反复暗示患者,使之感到愈来愈困倦和想睡。从患者的面部表情,肢体松弛的程度和呼吸脉搏的变化来估计催眠的深度。按病情的性质给予治疗性暗示或唤起遗忘的体验进行分析。结束催眠时可暗示患者觉醒或转入通常的睡眠。但催眠效果取决于主试的技能和爱好,也有赖于被试的需要及其易感性。约有10~20%的人易被催眠,能进入深度的恍惚状态,他们受暗示性强,相信催眠术及主试,倾向于依赖别人,愿被催眠;约有5~10%的人不能被催眠,这此人受暗示性弱,对催眠术及主试反感,独立性强,不愿因被催眠而披露内心,处于这两端之间的人能存在不同程度上被催眠。催眠的本质至今尚未明了。催眠可收到一定疗效,但也可能产生不良后果,故须由有经验的催眠治疗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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