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登记: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公司合并、减资:合并、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清偿或担保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报债权
有些问题不光时间有区别还涉及决定“作出”和决定“送达”的区别,多了就更混了。
请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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