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特殊的学科自有其特殊的规律,而这些特殊的规律本身就能帮助我们对于具体的知识点进行理解、记忆。比如,民法学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但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还必然遇到许多无法用这种特殊原则全部囊括的情况,这时,记忆术就非常必要了。
因为,此时如果不使用一些记忆术,而去死记硬背的话,势必给自己的脑力带来极大的负担。
那些质疑记忆术对特殊学科的学习作用的人必然抱着一种想用记忆术将知识一网打尽的念头,但这种想法无疑把事物简单化了。
总之,我认为大家在记忆的时候,总的原则就是要绕路而行,不要强攻山头。本来嘛,逻辑和形象就是记忆的两大支柱,两者缺一不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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