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馆首度曝光张作霖批公文的手迹,这是张作霖亲笔的公文批示:“不理对”、“中”。
公文中本该写“同意”,却用淳朴的“中”字代替;写着“计大过一次”,明显是个白字。
辽宁省档案馆首度曝光了3件张作霖批公文的手迹。3件手迹均为档案中的字迹,是其亲自处理公文中书写,比起其他手迹更加真实。
亲批公文“不理对”
一份张作霖在当东三省巡阅使期间写下的公文批示只有一个字“中”,而不是“同意”或是“可以”。
张作霖批公文的手迹
张作霖批公文的手迹
张作霖草莽出身,念了不到两年的私塾,后来成为奉天省督军兼省长、东三省巡阅使、奉系军首领,以至于成为北京安国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北洋军政权最后的国家元首。
张作霖手迹存世不多,因此更显珍贵。因官越当越大免不了要批示或应付,为了不失脸面,就尽量不写或少写,同时张作霖开始下功夫练习写字。当遇到请求题字时,就让副官或秘书帮助提词儿。
由于张作霖聪明,很快写字就有些模样了。特别是当题字时,他十分谨慎,不但词儿要反复合计,写时也写了一张又一张,从中选出自己满意的才出手。从公文批示上看,张作霖的字还算不错,虽谈不上什么体,基本上还算流畅、大方、遒劲有力,只是在公文批示中就显得随意、文理不通、白字偶出。
张作霖
如1915年,兴京(今新宾)翼长善璞因调解殴斗惹上是非,被诬陷遭撤职。因其清官良吏的形象深得民众拥戴,兴京甲长王宝山联合10个村的甲长,呈文张作霖例数善璞功绩为善璞喊冤。
当时规定凡呈文、禀文等均应以县知事名义逐级上报,不得越级行事。如是诉讼文书应有保人及粘贴印花税。因此,1916年1月22日,时任奉天督军署秘书长袁金铠在该呈文上批写了“来呈系邮递无保条,又未贴印花照章不理”。
张作霖阅后批示:“不理对”。一是表示同意秘书长的批示,二是讲究办事的规矩。三可以看出张作霖绝非甩手掌柜,亲自阅批公文。但此批条难免过于教条,恐有良吏遭诬陷而蒙冤。“不理对”三字书写的也略显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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