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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料:文革人吃人事件为何得以发生?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解密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历史资料:文革人吃人事件为何得以发生?

回顾文革特殊时期,曾出现过令人发指的人吃人事件,那么文革人吃人事件为何得以发生呢?

发生于1966至1976年的十年文革,早已被党中央确定为一场浩劫而遭致世人的声讨和批判,但出现人吃人事件恐怕相信的人不多。近日出版的一期《炎黄春秋》杂志刊登晏乐斌所写的《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一文则披露了这一惨剧。作者以翔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向世人公开了广西在文革期间发生的大量骇人听闻的杀人、人吃人事件。下面,我将文中的一些数字和实例摘录如下,并就此引发自己的一些感想。

广西在文革中是全国的重灾区,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0多万人,其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数8.97万,其中,两派武斗死亡3700人,逼死7000人,其余7.9万多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打死和枪杀的。另外,全区失踪2万余人,无名无姓的死者3万多人。

在这些被杀者之中,很多人遭致的惨无人道手段令人发指。有砍头、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压死等等,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柳州钢铁厂一位群众组织的头头将该厂人事科干部、另一派群众组织成员黄日高的背上绑上炸药,一按电钮,炸得黄骨肉横飞,还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乐。

1968年发生的文革人吃人事件中,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圩,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死,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这种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鸣、上思、贵县、钦州、桂平、凌云等县都有发生。灵山县谭墟公社里屋大队侯国震解放前当过土匪杀过人,参与武斗将活捉的6名教师打死了3人,取肝6副,卖了36元(后仅判刑10年)。贵县,1968年8月一次在南门外江边杀死十几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执行枪毙的刽子手炒吃下酒。该县思阳公社民兵营长黄必友,杀人后将胆取出晒干后当做熊胆出卖。

1968年柳州市委大院抓获35名干部、群众,将他们一个一个装入麻袋里,从市委后院推入柳江淹死。1968年8月,一个群众组织在全县进行大屠杀,一个晚上,仅太平镇就杀了24人。被杀者从家里捉起来,蒙上眼睛,推上汽车,拉到县城外的半边山,一个一个用刀子捅死。哀号声、挣扎声、哭叫声,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吓得附近村庄,家家关门闭户,生怕大祸降临。

上思县革委会成立后,1968年9月1日在平山广场召开杀人大会,对十多名参加另一派群众组织的干部、群众被活活打死,散会后,县革委会委员黎郝,将打死的十几名死者尸体全部剖腹,将心肝挖出来,拿到县革委会食堂炒熟后给参会者下酒。据南宁市一位署名群众来信反映:“文革期间,武宣、上思、灵山等县发生过吃人肉、吃人肝事件。武鸣县吃了29个人,副县长覃炳刚同志被打晕后拉去开膛时,因人太瘦,周身无肉,又被拖出去丢在野外,遇救幸免”。

由于篇幅所限,还有很多血淋淋的骇人听闻的惨剧就不再叙述。我想,这类事件恐怕不止广西一个地方有,笔者在文革期间已经上了高中,参加过红卫兵组织,目睹并参与了文革的全过程,尽管有武斗和发生非正常死亡现象,但是如此大规模杀人,甚至吃人肉、吃人肝的事情还是头一次听说。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竟然可以发生如此行径,真是不可思议!震惊和惊骇之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反思,文革人吃人事件的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何能够发生这种惨剧?一些人为何堕落到禽兽不如?

首先,文革期间国家完全处于人治状态。现在回过头看,整整十年文革,从“砸烂公检法”到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一小撮人操纵全国局面,所有一切都是按着个人的主观意志行事。报纸的社论是中央的战略部署,最高指示就是国家的行动指南。8亿中国人按着一个人的思想和意志办事,最后,当最高领袖连语言都表达不清的时候,也要根据张嘴的口型推测他的话来指导全国,这真是中国的悲哀!所以,国家处于极度混乱状态是必然的。

其次,没有法治的保护遭殃的只能是群众。文革期间流行的口号叫“群众专政”,结果谁掌权谁说了算。广西很多农村成立“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搞群众专政,杀了一大批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及其家属、子女,也趁机杀了与自己观点不同的群众组织成员。广西灵山县谭礼大队民兵排长黄培立召开民兵统一行动,把地、富及其子女全部杀掉,全大队共杀130多人。

三是极“左”思维占据人的头脑。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人们按着“左倾是方法问题,右倾是立场问题”的思维模式,特别是对于敌人更是不能有丝毫怜悯之心。文革期间有一句名言,即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能温良恭俭让。所以,谁的手段越狠,谁就是越革命。结果,年轻的女中学生竟能把女校长活活打死而“脸不红、心不跳”。制造广西的惨剧直接凶手,我认为绝大多数都是“根红苗正”的“无产阶级革命群众”,他们杀人认为是革命行为,即使吃人肉,也是吃的阶级敌人的肉,所以心安理得。这个时候,阶级已经超越了人性。我记得当时流行一句话是:“亲不亲,阶级分”,这是最生动的写照!

文革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了,文革人吃人的悲剧也离我们远去,今天重温那一幕幕骇人听闻的人吃人事件,就是让人们吸取教训,彻底铲除发生文革的条件和生存的土壤,决不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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