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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秋瑾:丈夫王廷钧是不学无术的“富二代”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人物 来源: 记忆方法网

1896年5月,秋瑾出嫁,丈夫是不学无术的“富二代”王廷钧(字子芳)。王廷钧蒲柳弱质,身子骨纤瘦,全无男子汉的雄风和阳刚之气。嫖赌逍遥,他无所不能;诗词歌赋,却一窍不通。他性格怯懦软弱,胆小如鼠。平日,秋瑾口无遮拦,喜欢纵谈历史,横议现实,就算在家中密室,他听了,也会赶紧关窗,生怕奴婢举报,招惹杀身之祸。两人的志趣和性情犹如圆枘方凿,根本合不上卯榫。

秋瑾(1875?1907)是革命家中的优秀诗人,难能可贵的是,她的豪迈之作丝毫也不逊色于“亘古男儿一放翁”。如果说陆游是健儿,那么她就是飞侠。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秋瑾的这首《对酒》堪称中国近代诗歌宝库中最为豪迈的七言绝句。许多七尺男儿萦怀鸡虫得失,甘心蝇营狗苟,对此能不汗颜?她另一首七律代表作??《黄海舟中日人索句并见日俄地图》??字字句句同样发出热血的沸响:

万里乘风去复来,只身东海挟春雷。

忍看图画移颜色?肯使江山付劫灰!

浊酒不销忧国泪,救时应仗出群才。

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

秋瑾生于卧薪尝胆之地,长于报仇雪耻之乡,一身越东女子的豪迈之气。她的诗作激情丰沛,劲气充盈,仿佛布下了横扫千军的笔阵,简直锐不可当。“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秋瑾原名闺瑾,留学日本后,她剔掉了那个柔弱的“闺”字,单名为“瑾”,号“竞雄”,又别署“鉴湖女侠”。在金瓯告缺的乱世,她有足够的血性,敢与天下英雄男儿笑谈生死。

秋瑾

十九世纪末,“女权”尚未在中国萌芽,女性面对无法自主的婚姻所造成的厄运,除了逆来顺受,别无解脱之方。秋瑾在《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一文中揭露当年订婚一节的真实情形:“到了择亲的时光,只凭着两个不要脸媒人的话,只要男家有钱有势,不问身家清白,男人的性情好坏,学问高低,就不知不觉应了。”在同一篇文章中,秋瑾还描写了更加不堪的结婚的情形:“到了过门的时候,用一顶红红绿绿的花轿,坐在里面,连气也不能出。到了那边,要是遇着男人虽不怎么样,却还安分,这就算前生有福今生受了。遇着不好的,总不是说‘前生作了孽’,就是说‘运气不好’。”

1896年5月,秋瑾出嫁,丈夫是不学无术的“富二代”王廷钧(字子芳)。王廷钧的父亲王黻臣是曾国藩的表弟,在曾府当过多年账房先生。曾国藩攻破南京后,其弟曾国荃征用十余只大船,运送金银珠宝奇器珍玩回湘乡老家。王黻臣将账目管得泉水样清明,既是亲戚,又属功臣,自然得到丰厚的打赏。一夜之间,王黻臣发了横财,于是求田问舍,安居乐业,先后在湘潭、株洲、汉口等地开了数家当铺与钱庄。

“但恐所好殊,不遇知音赏”,秋瑾的诗句不幸而言中。王廷钧蒲柳弱质,身子骨纤瘦,全无男子汉的雄风和阳刚之气。嫖赌逍遥,他无所不能;诗词歌赋,却一窍不通。他性格怯懦软弱,胆小如鼠。平日,秋瑾口无遮拦,喜欢纵谈历史,横议现实,就算在家中密室,他听了,也会赶紧关窗,生怕奴婢举报,招惹杀身之祸。两人的志趣和性情犹如圆枘方凿,根本合不上卯榫。

秋瑾在湘乡和湘潭苦度时日,生下一儿(王沅德)一女(王灿芝)。尽管王家生活优裕,但她与王廷钧同床异梦,内心苦闷之极,毫无乐趣可言。王廷钧流连秦楼楚馆,攀折倡条冶叶,秋瑾视之行若狗彘,夫妻关系降至冰点。

曾有人认为,秋瑾与王廷钧结婚,犹如天鹅与乌鸦联姻,自始就注定为一场悲剧。秋瑾有一颗敏感的诗心,又极具反叛意识,在那个禁锢森严的年代,她的心灵创痛肯定百倍于常人。后来,她奋力冲破重重阻碍,毅然东渡扶桑,又奋不顾身地参加种族革命(徐自华曾戏称秋瑾是明末崇祯皇帝的长公主转世),真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秋瑾的诗词中,壮句触目皆是,比如“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又比如“肮脏尘寰,问几个男儿英哲?算只有蛾眉队里,时闻杰出……弓鞋三寸,太无为,宜改革”。切身的痛苦不断地提醒她,在纲常名教之内,闺阁女子长期处于弱势地位,若不奋力冲决天罗地网,幸福人生所必备的各项权利就注定会被剥夺殆尽。这就不奇怪了,秋瑾目空一世,傲岸不羁,绝然不肯置身庸脂俗粉的队列。徐自华称赞她“英爽倜傥”,其“意气自雄”既是积健而成,亦属天性所致。尽管秋瑾有数帧照片流传于后世,二十世纪初她给人的印象究竟如何?却仍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所幸秋瑾的东瀛好友服部繁子写过一篇《回忆秋瑾女士》,她笔端的素描比吴芝瑛和徐氏姐妹的速写更为细致:“……事情很令人意外,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位朋友,到底是男是女都很难断定:苗条的身子稍向前弯,浓浓的黑发散乱地披在肩头;蓝色的鸭舌帽歪戴着,盖住了半只耳朵;身上穿着很不合身的半新半旧的普通男式西服,袖子过长……肥大的裤管下面露出茶色的皮鞋,颈口系着一条绿色的领带;脸色白里泛青,大眼晴,高鼻梁,薄嘴唇。”秋瑾有易装癖,这一点在其同时代人的笔记中屡屡被提及,服部繁子的文章即是可信的写照。

1903年春,王廷钧狂抛大堆白银,终于如愿以偿,捐得户部主事一职,秋瑾也随之来到北京。据徐蕴华《炉边琐忆》记叙,某天,王廷钧欲在家中宴客,已嘱咐秋瑾治炊。临到傍晚,他却改变主意,与人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备齐酒菜,久等不见王廷钧带客人回家,闷得无趣,便身着男装,偕小厮前往戏园看戏。此事被王廷钧知道后,他二话不说就动手打了秋瑾。秋瑾一怒之下,出走阜城门外,在泰顺客栈落脚。事情越闹越僵,王廷钧原本是三招就软的懦夫,又或许后悔了吧,他遣人去接回妻子,事情总算得以平息。秋瑾在致大哥秋誉章的信中说:“后妹出居泰顺栈,则又使其仆妇甘辞诱回。”所谓“甘辞”就是甜言蜜语,估计说了几马车,秋瑾才回心转意。不过,要说王廷钧斗胆动手,这多少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他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为人又胆小如鼠,一时气急败坏,骂上几句粗口完全可能,真要打人,莫非他吃了豹子胆吗?就算他敢吧,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秋瑾从小跟表兄单老四学武,身手矫健敏捷,在徐自华笔下,秋瑾手持倭刀(东洋刀),“盘旋起舞,光耀一室,有王郎酒酣拔剑斫地之气概”,何况她性烈如火,又岂肯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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