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公元前145年-公元前90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中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忤逆了汉武帝,《汉书》说“下迁腐刑”。我们早就知道,史书不可能记叙所有事,中间一些弯弯道道,能省就省了。
从他的《报任安书》中我们能看到他有写“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可见,他当时是判了死刑,下在狱中的。
那时,判了死刑,未必就死。《汉书》武帝纪有载,太初四年九月,“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也即是说,有钱就可以免死。而发布此命令,就在司马迁替李陵说好话之前的两三年。若此,司马迁完全可以循这道命令,交钱免死。
可惜,结果我们知道了。他受的是腐刑??交钱与交命根,都可以免死。他为何不交钱呢?咱们只能认为,他家里没有那么多钱??查了下“太史公”,说是汉武帝时设的官职,位还在丞相之上??但明显,就算如此,司马迁再怎么凑也是凑不出五十万钱。又不愿死得轻于鸿毛,因此,只能接受腐刑、忍辱负重了。
此事说明一个问题,有钱免死,有钱就能有或明或暗的路子。没钱,虽然也能免死,却只能受着终身的心理生理痛苦了。这公平吗?其实也公平,因为结果,是,好歹给了两个选择,好歹,都能活着。只不过,不是所有以腐代死的人,都能像司马迁一样,名留青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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