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废除了凌迟这一人类史上的酷刑?1905年4月,清朝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永远删除凌迟。
这是伍廷芳和沈家本汇合后做出的第一个惊天之举,是现代法理与古代酷刑传统的第一个较量,两位修律大臣拉开架势,高屋建瓴,以仁政为坐标系,说明刑法“裁之以义”,终极目标却是“推之以仁”。又说——
参诸前人之论说,既多议其残苛,而考诸今日环球之国,又皆废而不用,且外人訾议中法之不仁者,亦惟此数端为最甚。
这是中国呼吁改革的老办法:首先,把自己要干的事说成上溯3000年来无数先烈一直想干而代代未竟之事,要继承先烈遗志,把他们不可能做成的事做成;其次,说美国就是这么干的,美国的今天,就是俺们的未来;最后再补充一点,说美国人早就对俺们这么落后有意见了!
呵呵,这种写法,可能是官牍习惯,也可能确是沈家本如临大敌,把改革的困难想得太充足,必及古今中外,否则无法说服圣上。
沈家本有一得力助手,叫“董康”,其回忆说,司法改革刚开始时,海归大臣伍廷芳尚在美国出使,作风谨慎的本土大臣沈家本不敢贸然制新法,所以只是“荟萃同治以来章程,详看编辑”,做一些筹备工作,年底了,慈禧未见刑法改革成果,急了,沈家本这才动作,召集属下征询意见,于是董康建议,“自宋以后,刑制日趋于重,凌迟尤形残酷。今欲中外画一,须从改革刑制始”,如果中央批准,“始知朝廷非虚应故事”。董康的意思是,事儿一定要做,步子一定要小,先别抛开《大清律例》去制订《大清新刑律》,只求在《大清律例》里删除酷刑,试探一下慈禧的意思。所以1905年4月,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在旧法中删除334条,其中重点在于“将凌迟、枭首、戮尸三项一概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
出人意料的是,慈禧没做异议,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俱改为斩决”。
沈家本和董康,甚而整个朝野,甚至于所有通过文艺作品学习清末历史的后人,对于凌迟问题超顺利解决,一定难以置信。惟有伍廷芳认为理所当然,因为他是海归,不大知道官场世故,恰好官场也并不在意海归的狷傲和直率。这是20世纪一个耐人寻味的事情,海归总是比土鳖敢说话,说出的话也会得到格外的重视。
鲁迅曾说,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的族群,俺认为,这是义愤之语,其实任何一个民族在蒙昧时期都喜欢在肉体上做些残酷文章。实际上,凌迟这种刑罚,希腊时代已有,不仅割肉,而且还要剔骨,说不定这种骇人酷刑正是从雅典经由丝绸之路传到中国的。
第一次载入史册的凌迟事件
在中国,关于凌迟的文字记录,最早出现在唐朝。在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总撰的《五代史志·刑法志》中,有“轻刀脔割”一句,说的就是凌迟。《五代史志》记述的,是晋朝和隋朝之间那段小朝廷频繁更迭的时代,史称“南北朝”。其间,河北有个小朝廷,号称“东魏”。但魏帝无能,大权掌握在高澄元帅手里。高澄是一帅哥儿,鲜卑人和汉人的混血儿,他去江苏打梁朝,活捉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强迫他做首席厨师,兰钦子京不堪打骂,终把高澄杀死在床下。高澄有个弟弟,叫“高洋”,奇丑无比,能征善战,喜欢酩酊大醉之后去闹市裸奔。高洋接过哥哥的权柄,把兰钦子京那伙儿梁朝遗党“轻刀脔割”,头颅做成一套精美的酒具。这便是第一次载入史册的凌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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