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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人抱美女暗藏着啥秘密?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解密 来源: 记忆方法网

据说,古时的许多男人,有把玩女子小脚的嗜好,越是小的脚越受欢迎。为了迎合男人们这种病态的审美嗜好,女子们的脚是越缠越小,被誉为“三寸金莲”的脚是小脚中的精品。也有更胜一筹的,有的女子把脚缠的比“三寸金莲”还要小,以致无法行走。这些女孩因裹足致残,出入需要身强体壮的男人来抱也就不足为奇了。

裹足是贵族妇人的专利,贱民阶层的女子是被明令禁止缠足的。

明朝中叶时有位叫黄冈瞿的文人,写过一本《徵君九思》,顾名思义,当然是希望书中所提的建议能够分君之忧。不过他的建议都很是庸常,所以知道的人不多。倒是其中有一条弱敌制敌的“妙策”异想天开——建议在御边时对敌人要“诱化其俗,令彼妇女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惑溺,减其精力,惰于击刺”。这个建议虽然荒唐,但是反过来推想,倒是指出一项事实——缠足是一个国家、民族腐朽、堕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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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子来说,缠足是为了追逐美,那么志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男人也这么想么?显然不是。

明朝有一本《女儿经》在民间刊行甚广,后来清同治年间贺瑞麟将它订正为《改良女儿经》,内中对女子缠足作了解说——“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由于脚小的女子能够得到男人的特别青睐,女子们把脚缠的越来越小,出现了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需要他人抱着走的“抱小姐”,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一大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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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要千缠万裹来拘束?这是因为圣人的教诲。元代的伊世珍在《?环记》上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有了这样的教诲,女子因小脚而不良于行,便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甚至于出现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也就不足为奇了。李笠翁的《闲情偶寄》便云:“宜兴周相国以千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因其脚小之至寸步难移,每行必须人抱,是以得名。”

女子缠足,在当时是一种教养,这样的教养流行于贵族家庭之中。因为女子缠足之后出行不便,则自然限制了谋生能力,在经济上必然完全依赖于男方,而平常人是没有能力供养一个不干活的女子的。所以缠足虽然是风气所趋,但是官府也不是什么女子的足都让缠的。明人沈德符《野获编》云:“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可见,裹足是贵族妇人的专利,贱民阶层的女子是被明令禁止缠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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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鼓儿词》中便有这种说法:

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

同是一般裙衩女,为何脚步两样声?

既然天足者被视为贱民,则老百姓但凡经济许可,必然会千方百计地要爬升自己的地位,以至于缠足的风气一变成为家家户户所孜孜以求的目标。

其实多数父母让自己的女儿的缠足,说起来,也无非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找到一个好的婆家罢了。河南安阳便有歌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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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

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

彭遵泗的《蜀碧》上说:“据蜀时,偶染疟疾,对天曰:‘疾愈当贡朝天蜡烛二盘。’众不解也。比疾起,令斫妇女小足堆积两峰,将焚之,必要以最窄者置于上,遍斩无当意者。忽见己之妾足最窄者,遂斫之,其臭达平政门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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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小足堆积两峰”,可见到了明末,女子缠足人数已众。

明亡清兴,生气勃勃的清朝统治者就怎么也看不惯缠足了,从顺治二年(1645年)起就下诏严厉禁止。元年(1662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这本是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可惜缠足的习气已经深入人心,老百姓根本就不买账,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清廷就只好下诏免除了这道禁令,结果是连入关的旗人女子也缠起足来。以至于到了时,尽管乾隆皇帝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害怕自己的族人也染上汉人这一臭毛病,然而事实却是越禁越缠,禁令徒成一纸空文。”

古代文人迷恋小脚:有诗人用小脚妓女鞋当酒杯

当女人足之大小不仅取决于男人的好恶,甚至攸关文化兴衰和国家命运,缠足与放足就不再是一项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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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人看来,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至今仍难理解。缠足,何时产生?何以流传千年?

主流观点把缠足看作一种病态或变态行为,认为缠足折射出的是一种“变态的文化现象,畸形的审美观念,畸形的心理”,甚至相当长时期里的古代社会也因此而被认为是一个“变态的社会”。

然而,让我迷惑不解的是:缠足成为一种通行的社会习俗有千余年历史,小脚在那个时代是一种美的体现,缠足是实现这种美的手段,都是不争的事实。在千余年的时间里,一个民族中的多数男子都喜欢小足,多数女子都缠足,是否可以简单地说他们是病态呢?很显然,一个民族集体“患病”千年,是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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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与风险的博弈

司马迁的《史记》称:“临淄女子,弹弦,?缠”。其中?缠可能指缠足,或许仅限于少数风月场所中的女性所特有。唐朝白居易的诗中有一句“小头鞋履窄衣裳”,可能描写的是缠足女性。杜牧诗中“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则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情况。但是,五代以前,缠足并不流行。湖南马王堆古墓出土的汉代妇女是天足,五代时,韩熙载《夜宴图》中的侍女也都是天足。

缠足得以流行,南唐皇帝李煜的“推广”功不可没。《道山新闻》记载说:“后主宫嫔窒息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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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所好,下必仿之。通过缠足,姑娘的体态更加轻盈,如弱柳扶风,备受皇帝赞赏与宠幸。为了争宠,后妃们竞相模仿,缠足便在皇宫内流行起来。

只要许多人卷入其中,那么,从众的情形就将是强烈的。一旦模仿作为一种策略被采纳,那么,它就可能转变为一种日常的惯例或者习俗。由此,皇宫内流行的缠足,被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家眷所模仿,进而蔓延到普通阶层。

从文字记载和地下发掘物来看,在北宋已有相当一部分妇女缠足,到了南宋得到普及。《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另外,从福州黄升墓中出土六双女鞋,其中一双穿在死者的脚上,五双为随葬品。平均长度为13.3至14厘米,宽度为4.4至5厘米,死者脚上还裹着210厘米的裹脚布。这已经是较为标准的缠足,与明清两代的缠足已十分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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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在古代受到普遍欢迎,并非现代一些人所说的“陋习”、“丑恶”。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男士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苏轼的《菩萨蛮咏足词》是专门为咏缠足而作:“涂香莫惜连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需从掌上看。”

许许多多男人对缠足入了迷,沉醉其间不能自拔。元末著名诗人杨维桢用纤足妓女的鞋子“载盏行酒,谓之‘金莲杯’”。清代诗人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说:“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

缠足恶俗,攸关国体

不过,现代女子均为天足,缠足现象已然绝迹。流传千余年的习俗,为何消亡?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模仿和偏见引致的。清朝末年,体制僵化,政治腐败,在与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割地赔款,民不聊生,起义不断,可谓内忧外患,到了民族存亡之秋。社会精英从夜郎自大到虚心寻找与国外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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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8月13日,光绪帝颁发诏书:“令各省督抚,饬地方官劝诱士庶,光绪十五年所生女子至今十岁者,无得裹足”。1902年清廷颁布了劝戒缠足上谕:“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晋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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