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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两个无耻间谍几乎毁了中国绝密导弹部队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解密 来源: 记忆方法网

这件事情说起来已经不是今天发生的了。在某些时候,我曾经不指名字的说过这件事情。某人为了钱财出卖了中国利益,出卖了国家利益。

但是由于是涉及到某些D粉的心愿。所以遭受了很多打击。现在《环球时报》买一份看看吧。公开了沃维汉,郭万钧以"叛国罪""通敌罪"执行死刑。二人开始不服气,再次提起上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沃维汉,郭万钧二人死刑。

这一次中国没有采取的早期的"公审大会"给犯罪者留了很大面子,同时也给它的家人留了一丝生存希望。这件事做起来还算是"人性化"了。不过你们要知道这二位出卖的可不是一般的中国军事情报,而是中国最致命武器,也就是中国目前最赖以生存的武器---DF31弹道导弹。

几乎多达7项机密被他们一股脑卖给台湾当局,不言而喻不出10天美国那边就会全部获得这些详细材料。所以美方对于中国在90年代中期提前部署DF31导弹并没有感到很意外。此外对31导弹的技术数据首次获得"如此详细"。这本身就是一个疑点。

做军事数据报道在中国很难。做的太好你就要"出轨了"。作假了别人会大骂你XXXX。没办法为了避免做"卖国者"宁可挨骂也得认。

但是沃维汉,郭万钧这两人性质与上述截然不同。他们仅仅为了区区数百万人民币,就悍然出卖了中国14亿人赖以生存的(哦,还得刨去1E,那些人差不多可以随意离开中国。还有具有双重国民。这些都不计算在内)。DF弹道导弹最新科技机密。

如果这件事情放在早期"红色中国"时代,我想游街示众,公审宣判自然少不了的。现在国家司法迫于很多压力,采取了人性化措施,据报道他们在狱中看押期间,仍然可以与自己的亲人子女见面。

一个是成名军事科研专家,一个是海归性博士人才。后者为了金钱个人名誉甘心作为他人残害祖国的帮凶。可恶的鼹鼠。而且还为其主子不惜余力拉国内同仁下水。

而前者虽然是专家。但是区区数百万人民币,就葬送了自己的一切。如果说这是因为"军事科研人员待遇过低"所造成的。

我个人觉得如果你还算是一个堂堂中国人的话,那么你能说出这句话,就说明你根本已经丧失了作为这个国家一个公民最起码的准则。

国家可以因为某些事情,政治环境一时间左右不分,好坏不伦,甚至错怪无委屈了你。但是这也绝不是你作为专业人士出卖祖国的,出卖人民利益的理由。难道说待遇低了,就要卖国?难道说待遇低了就要出卖自己包括灵魂与良知?

可以说他们获得的这几百万人民币,在寻常百姓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中的"天文数字"了。难道这还不足够吗?而他们仅通过这个几百万就葬送了中国耗资数十亿,花费大约10年以及大批人力研制的国防战略重点武器。这难道给国家造成损失还不够巨大吗?

我以前就说过,作为中国人永远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个民族,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这是一种美德。建国初期那些抛弃了海外花花世界依然回国的科学家,那一个不是国宝级?但是他们回国后能还能与国外生活匹敌吗?不可能。依据钱学森钱老早期介绍说,他回国最好的就是比他人多一些副食补贴。但是钱老自己却感到这 "很不好"他会是的他脱离群众。因为仅仅多了5元钱。在当时环境下,也算是"很富裕了"。

专家待遇特别是特种技术类,军事专家待遇是需要提高。这个可以理解。但是,个人欲望难道就可以与国家利益,民族安危划等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想必中共根本得不到这个天下,大日本帝国今天铁蹄说不定还在践踏中国大地!!

再一次提请诸位专业专家,学者作为一名人!一名中国人拿出自己的良知,如果您真感觉国外好,好的不得了,那你还走吧。虽然很遗憾。但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无相路同。总比你留在这里整天等着盼着别人招收你做鼹鼠,危害人民,危害国家,最后成为人民国家利益的最终背叛者,背离面要好很多吧?你觉得那?

最后说一句:对于人们来说,无论你是官员,还是平民,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教授,你应该永远记住,这个国家是你用来爱的而不是叫你拿来换取个人利益出卖的!!出卖国家利益出卖民族利益!向这2人死法,我个人凭良心说"很善待你们了"你应该知道中国古代有一种酷刑叫做:"凌迟处死"!!俗称"千刀万剐"!

这一次我把图片发给大家。这已经没啥好保密了。美国军方已经为DF31设置好了全部的拦截档案。

恶贯满盈罪有应得!台湾间谍沃维汉案侦破始末

中国公民沃维汉充当间谍,窃取战略导弹等绝密情报,以间谍罪被执行死刑,却牵动着西方"国家"的神经。今天出版的《环球时报》独家披露了沃维汉一案的始末。

据《环球时报》报道,沃维汉1948年出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81年毕业于哈尔滨大学医学系,1987年赴德留学并随后获博士学位。在德国学习期间,沃维汉经济上并不宽裕,政治上又与"民运人士"搅在一起,最终被在德国的台湾间谍机构策反,成为台湾"军情局" 的间谍。

 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

上世纪90年代初,沃维汉结识了大陆导弹技术专家郭万钧,并以金钱将其收买。郭万钧参与了某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他见钱眼开,利令智昏。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万钧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

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 。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 某一副局长还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

我安全机关于 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据《环球时报》报道,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但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

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对郭万钧案也没有公开审理,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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