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王安石
七级下册
①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隶】:属于
【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生五,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尝】:曾经;
【求】:要求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异:对
…
感到诧异。与:给。书:写。为:题写】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以
……
为意】:把
……
作为诗的内容;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观】:看;【自是】:从此【是】:这【就】:完成。
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稍稍】:渐渐【或】:有人;【宾客】:请客【乞】:求取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
父利其然也,【利】:认为……有利可图
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扳】:通
“
攀
”
,牵【环谒】:四处拜访【使】:让
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②余闻之也久。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从】:跟从;
明道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称】:相当
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
又七,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泯然】:消失。
再过了七,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③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于】比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至】达到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固】
本来。
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
得为众人而已耶?
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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