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一个《儿童十大宣言》,保障每个儿童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这些细致入微的体察,对中国父母育儿,大有裨益。
“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教育儿童人人有若干权利,如呼吸权、生命权、隐私权。这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告诉儿童,任何人也无权剥夺儿童的安全权。安全重于一切。
“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儿童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自己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触摸。儿童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利。
“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告诉儿童,遇到暴徒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许多儿童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通常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身体威胁,儿童身小力薄,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有时,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自己回家挨打受骂。例如,有的孩子会想:“如果坏人抢了我的自行车,父母准会打死我。”应告诉孩子,他们的身体安全,比自行车重要得多。
“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明真情,父母都不会怪罪,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当儿童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当信任儿童并及时帮助他们。例如,在性骚扰事件中,如果儿童向大人诉说,而未得到信任,这种骚扰会长年累月持续下去。
“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权对毒品、烟酒说不。
“不与陌生人说话”
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马上跑开。陌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不开门。告诉孩子,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小孩没有能力帮助陌生人。大人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
“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为了保护自己,儿童有权打破所有规章与禁令。告诉孩子,在紧急时,他们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司马光砸缸就是典型事例。
“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孩子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示。
“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告诉儿童,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但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这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
“坏人可以骗”
遇到坏人,可以不讲真话。机智应对,才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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