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虽然是近年来见诸报端、电视等媒体的最引人瞩目的名词,但是早在一百多年前的清朝的光绪年间,就曾经发生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部制”改革。然而,这却是一场令人遗憾的有始无终的改革。最近,有关媒体披露了这场“大部制”改革的来龙去脉和半途而废的惨痛教训。
1906年,清王朝宣布“预备立宪”,精简机构,改革中央部门,合并一些职能重叠的部门,组建大部门。其具体做法是,将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将工部并入商部,取名农工商部,将太仆寺并入兵部,并改名为陆军部,将国子监归入学部。当然,这些被合并的部门历史相当悠久。
太常寺是清代管理祭祀事务的机关,自秦汉以来就存在,但到清代,其职责早被礼部所代替,仅仅负责祭祀中的某些仪式性工作。光禄寺是清代管理宴会的机关,职责与礼部严重重合,戊戌变法时曾并入礼部,很快又分出来,这次终于归并礼部。鸿胪寺是清代专管礼仪的机关,职责也与礼部相重,戊戌变法时曾一度并入礼部,这次只不过是再次并归。
清代工部设于天聪五年,即公元1631年,是管理国家和宫廷工程等方面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当时,隶属工部的还有工部负责货币发行的钱法堂、负责铸钱宝源局和火药局等机构。光绪的这次行政改革,这些机构均被裁撤。
太仆寺是清代管理马政的机关,下辖的左右两翼马厂,但负责军需国用马匹的主要是兵部和八旗,太仆寺只是供部分皇室所需,为皇帝出巡准备马匹,实际上已经成了兵部的分支机构。此外,国子监也被取消,国子监的学堂划入先前成立的学部。
1861年1月20日,清朝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曾经进行一次“大部制”的尝试。在这个总理衙门成立之前,清廷外交由礼部、理藩院、鸿胪寺等机构办理,总理衙门将分散于这些部门的外交办理权加以集中,清王朝自此有了专门的外交机构。总理衙门一开始只主管外交、通商、关税等事务,后逐步扩大到铁路、开矿、制造枪炮军火等,成为大部门。光绪戊戌年间,刑部郎中沈瑞林在一份奏折中说:“是则总理衙门之事,固不独繁于六部,而实兼综乎六部矣。”1901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称外务部,依旧“班列六部之前”。
实际上,在宣布“预备立宪”之前,清王朝先后在1898年、1901年、1903年、1905年就曾进行过小幅度的机构改革,但是此时对于岌岌可危的晚清政权,零零碎碎的改良已经无济于事。实际上,将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这类的“大部制”举措,在1898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就已经颁布,但一直到了1906年才得以落实。
1898年8月30日,因“旧制相沿”,造成国家各级机构重复叠加,冗员充塞,光绪皇帝诏令裁撤中央的詹事府、通政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大理寺等多个衙门,同时宣布冗员也要一律“裁撤净尽”。光绪在这道上谕中严正指出,内外诸臣都“不准借口体制攸关,多方阻隔,并不得以无可再裁,敷衍了事。”光绪还下了死命令,无论是在廷诸臣还是封疆大吏,谁要在这项改革中夹带私情而“推诿因循,空言搪塞,应当予以重惩,绝不宽贷。”
光绪皇帝的这一异乎寻常的举动,虽然康有为也认为这是“变政勇决”的行为,但是他还是感到有些突然。康有为说:“吾向来论改官制,但主增新,不主裁旧”,坚持采取较为缓和的新、旧“共处”方针。就是梁启超也觉得在当时情况下“裁官为最难之举”
那么,当时光绪皇帝为何要采取这样的异常措施呢?原来,光绪于6月11日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实行变法,但到了8月,变法已明显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上,遭遇到很大阻力。譬如,光绪要整顿吏治,杜绝“吏胥因缘为奸,舞文弄法”,7月29日下诏命令各衙门删减繁琐的治事规则,另立新章。结果,各衙门“藉口无例可援,滥引成案”加以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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