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政变前夕,光绪皇帝颁发的两道“密诏”,是研究维新运动的重要资料,也是康有为后来保皇活动的重要凭借。然而,“密诏”发布,即有人产生怀疑,和康有为一起流亡日本的王照也说它是“伪作”,近年来,对“密诏”的来源、时间、内容、性质诸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视,如台湾黄彰健先生即有专文考核,为此,这里准备就我接触到的各种文献,提出一些看法。
“密诏”是怎样露布的?刊发中又有哪些变动,这是首先要弄清的问题。
较早提到“密诏”的是1898年9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的《字林西报》,谓:“闻本月初二日,皇上曾密诏康有为作速出都,此间怨家太多,不宜久处”。
至于康有为,在旅日期间也多次谈到“奉诏求救”,如《戊戌八月国变记事四首》的第三首谓:“吾君真可恃,哀痛诏频闻。”第四首谓:“南宫惭奉诏,北阙入无军。”康有为去世后,《康南海先生墨迹》印行,中有“密诏”两道,但它是抄件。
如今看到的光绪皇帝“密诏”,来源不一:一是杨锐之子杨庆昶缴呈的第一诏,即《光绪大事汇编》卷九所载;二是报刊上登出的两道“密诏”全文,如《新闻报》《字林西报》《台湾日日新报》;三是罗??之由王式通、赵熙“录以见示”的;四是康有为、梁启超记述的,如《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奉诏求救文》《致英国驻华公使照会》《戊戌政变记》《康南海先生墨迹》。 历史
在这四类中,罗??所录第一诏来自杨庆昶所缴呈,文字稍异(见后)。第二诏或据报刊传抄。至于报章所载,最早刊登的《新闻报》,前有康有为的信件,日本外务省档案和《台湾日日新报》也是附在康有为《奉诏求救文》之后。那么,两道“密诏”的来源,实际是两个:一是杨锐之子,一是康、梁。前者只有一道,后者则有两谕。
这两道“密诏”,第一道由杨锐之子缴呈都察院,赵炳麟据以录入,这时慈禧、光绪刚死不久,在他的呈文中,述及手诏“令其珍藏”及杨锐“复奏大纲”经过,自有根据,赵炳麟据以录出,当为可信。两诏全文之用中文刊出,则最早为1898年10月19日的《新闻报》。这样,要探索“密诏”的真伪及其演变,就得首辑赵炳麟所录和《新闻报》刊出的“密诏”。
先论第一诏
诏文据赵炳麟所录为:
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虽经朕屡次降旨整饬,而并且随时有几谏之事,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于事。即如十九日之朱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图之,此近来之实在为难之情形也,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尔其与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及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奏,由军机大臣代递。候朕熟思,再行办理。朕实不胜十分焦急翘盼之至!特谕!
这就是杨锐之子杨庆昶缴呈的第一诏。
第一次密诏的另一个来源,是据《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国事续闻》二十六所载则为:
朕维时局艰维,非变法不能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不能变法,而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
杨庆昶所缴“密诏”(下简称“杨本”)既有源由,语气亦合;而出自康、梁的“密诏”(下简称“康本”),则与之不同。主要差异是:
第一,“杨本”是“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感到自己“权力实有未足”,希望改变旧法,“而又不致有拂圣意”,从而颁诏,嘱“妥速筹商”的,词意婉转,内容近实;而“康本”则一开始就从“朕维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能救中国”着眼。“杨本”只说如果“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则“朕位且不能保”;“康本”则作“今朕位几不保”,语气大有差别。
梁启超,光绪帝和康有为
第二,“杨本”作“尔其与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及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奏”。而《康本》初刊时作“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奏”。查“密诏”交杨锐传出,谕中“尔”应指杨锐,不应再加“杨锐”之名,下面为林旭、刘光第、谭嗣同三人,则传谕军机四卿,原无康有为之名。“康本”在《新闻报》初刊时,“尔”作“汝”,说是“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云云,变成“密诏”是交给康有为的了,后来且写“汝康有为……”,把康有为的名字都写上去了,显然,这是中经窜改。 历史
照此说来,“杨本”和“康本”的不同在于:“杨本”只说变法危机,嘱军机四卿想出既能“转危为安”,又不“有拂圣意”的“良策”;而“康本”则明言“朕位几不保”,嘱“设法相救”(“设法相救”四字,即为“杨本”所无)。“杨本”的“尔”指杨锐,谕交四卿;“康本”的“汝”指康有为,后来且径添康有为名。显然,“杨本”是真诏,而“康本”则经改窜。后者不是一般的传抄错误,而是另缮重写;不是稍有增删,而是改易谕意。关键之处是添加了“设法相救”和把“密诏”说成是写给康有为的。
再说第二诏
至于光绪皇帝的第二次“密诏”,在《新闻报》最早刊出时作:
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速出外,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朕有厚望焉。特谕。
第二道“密诏”是给康有为的,与第一诏之另有杨庆昶缴呈之本不同。它既乏原件,又只有康有为一个来源,无法判定“真诏”。
照此说来,两道“密诏”,均有改窜,其关键之处,除表示写给康有为外,是在“设法相救”、“出外国求救”,而第二诏之加上“国求救”三字,作为“奉诏出外国求救”的张本的。
历史
由于康有为将“密诏”改窜,王照又称其为“伪作”,引起了人们的怀疑,甚至怀疑光绪曾否有此诏书,而予根本否定。我认为,这还得具体分析。
第一,光绪皇帝是曾经发下两道“密诏”的,第一通“密诏”交由杨锐带出,宣统元年,杨锐之子缴呈都察院,说明确有其事。“密诏”首言“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明谕饬其迅速离京,“密诏”再予慰勉,合乎情理。再查《谕折汇存》:“八月初二日,召见军机及袁世凯、成勋、周莲、陈春瀛、林旭。”与《康南海自编年谱》“初三日早,暾谷持密诏来”,梁启超:《南海先生诗集,明夷阁诗集》下“按语”:“第二次乃八月初二日,由四品卿衔军机章京林旭传出者”相合。即袁世凯在八月初三日见谭嗣同持来墨笔所书“密诏”,也说“仿佛亦上之口气”,知“密诏”是确实有的。
第二,王照称之为“伪作”,但他并未说没有“密诏”。政变发生,王照和康有为、梁启超同往日本,在他和犬养毅的笔谈中,就承认有“密诏”,他说:
皇上本无与太后不两立之心,而太后不知,诸逆贼杀军机四卿以灭口,而太后与皇上遂终古不能复合。今虽欲表明皇上密诏之实语,而无证矣。惟袁世凯亦曾见之,而军机之家属亦必有能证者。然荣禄、刚毅谮皇上以拥太后,此时无人敢代皇上剖白作证,天下竟有此不白之事。
这件笔谈,甚为重要,他不但说明确有“密诏”,还说“诸逆贼杀军机四卿以灭口”。他提到的袁世凯、四卿家属“必有能证者”也有根据。袁世凯《戊戌日记》即有记载,杨锐家属又持以缴呈,可见王照是承认光绪发过密诏的。 历史
康有为将第一诏改为写给他自己,无非表示他奉有衣带之诏,是“奉诏”,是能代表光绪旨意的;至于加上“设法相救”、“出外国求救”,又是他为政变后流亡海外、保皇复辟作舆论准备,表示他是“奉诏求救”。
康有为最早在报纸登出“密诏”时,就有了“奉诏求救”的设想。当时,他曾分函中、西各报,要求“遍告天下”。中文报中,《新闻报》说是“本馆虽用华文,本系西报,故将原函不易一字,并所抄之密谕二道照录于后”。康有为的原信是:
善长大人足下:天祸中国,际此奇变,吕、武临朝,八月五日遂有幽废之事,天地反复,日月失明,天下人民,同心共愤。皇上英明神武,奋发自强,一切新法次第发行,凡我臣庶,额手欢跃。伪临朝贪淫昏乱,忌皇上之明断,彼将不得肆其昏淫,而一二守旧奸民复环跪泣诉,请其复出(以革怀塔布之故,此事皆荣与怀赞成之者)。天地晦冥,卒致幽废。伪诏征医,势将下毒。今实存亡未卜,诚人神之所共愤,天地之所不容者也。伪临朝毒我显后,鸩我毅后,忧愤而死我穆宗,今又幽废我皇上,罪大恶极,莫过于此。仆与林、杨、谭、刘四君同受衣带之诏,无徐敬业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今将密诏呈上,乞登之报中布告天下(中文报不能登,西文报亦可)。皇上上继文宗,帝者之义,以嫡母为母,不以庶母为母,伪临朝在同治则为生母,在皇上则先帝之遗妾。再《春秋》之义,文姜淫乱,不与庄公之念母,生母尚不能念,况以昏乱之宫妾而废神明之天下哉!若更能将此义登之报中(中西文皆可),遍告天下,则燕云三十六州,未必遂无一壮士也。专候近妥。弟某叩首。
信中称慈禧为“伪临朝”,称幽废光绪“罪大恶极”,提出“无徐敬业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表示要“奉诏”“出外国求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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