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从自己的见闻与立场出发,以异于当时士大夫的标准,构建出明朝君臣两类截然不同的政治形象:开创者的英名和末世君臣的无能与自私,并把这种评价贯彻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之中,将其作为构建清朝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及抑制文官集团、强化皇权的话语权力。康熙这一评价及其意图对有清一代的政治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实为明清易代中至为重要的环节。
1644年,清朝入关,定鼎燕京后,最为重大的政治议题无疑是如何迅速、顺利地承接明代的统治,实现以异族身份入主中原。这一客观形势决定了清初统治者在评论明代时必然采取颂扬与批判的双重政治话语。顺治朝是清统治者使用这一策略的开始。康熙亲政后,更是以明亡为鉴,对明朝二百七十余年的统治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检讨,并将此策略发挥到了极至。本文即通过勾勒康熙眼中明朝君臣的形象,来具体考察康熙帝吸取明亡教训的方式和策略,并以此窥探评鉴前朝对有清一代政治走向的影响。 史学界往往以“清承明制”来概括明清两代的传承关系,也有具体的研究探讨了清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对明朝的继承与变革。这些研究从制度沿革的角度言之,自有其道理。然而,清初君主如何吸取明亡教训,赋予亡国的明朝何种喻义,它们对清代政治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一系列关涉清代统治合法性以及政治走向的重大问题,虽然已引起史学界的注意,但尚未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不揣浅陋,拟对其作一番专门的考察,以就教于大家。 一、康熙眼中的明朝君臣 (一)明朝君主的两幅形象 康熙对明朝的总体评价甚高,曾谕《明史》纂修官曰:“有明二百余年,其流风善政,诚不可枚举。”但揆诸史料,我们会发现康熙眼中的明代君主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1·推崇有加:明初君主 康熙对明太祖褒扬有加,六次南巡中,有五次亲奠其陵,并作祭文:“维帝天锡勇智,奋起布衣,统一寰区,周详制作,鸿谟伟烈,前代莫伦。”且毫不讳言,以其所创制度为自己施政的重要蓝本,“皇明祖训一书,萃列后之谟,兼众智之美,至于去邪纳谏之规,勤政慎刑之诫,内而宫闱之礼教,外而朝堂之政令胥尽于斯焉……朕披览之际心焉景慕,常以为鉴。” 但事实上,康熙并不认为明初君主完美无缺,曾谕户部“苏松浮粮乃明太祖苛政”,又暗指明仁、宣二帝过于宽仁。但就熊赐履对所修《明史》中洪武与宣德的“訾议”,他却阐明了自己的立场:“朕思洪武系开基之主,功德隆盛,宣德乃守成贤辟,虽运会不同,事迹攸殊,然皆励精著于一时,谟烈垂诸奕世,为君事业,各克殚尽。”康熙如此评论洪武、宣德,既是出于对他们的理解,也是以防后人“訾议”自己,故明确指出:“朕亦一代之主也,锐意图治,朝夕罔懈,综理万几,孳孳懋勉,期登郅隆。若将前代贤君搜求其间隙,议论其是非,朕不惟本无此德,本无此才,亦实无此意也。朕自返厥躬,于古之圣君,既不能逮,何敢轻议前代之令主耶?” 明清之际顾、黄、王三位思想家对明初君主的批评无须赘言,康熙中后期有“道学”之称的李光地对朱元璋也多有指责。今人赵园在《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一书即深刻地阐述了明清之际士人的这一群体现象。可见,康熙帝这一立场鲜明的表态,与其说是针对熊赐履一人,还不如说是应其时士大夫对明初政治的诸多批判所发。 这显示了康熙与士大夫立场的不同及其欲主导舆论、规范士人思想的意图。作为皇帝,他更看重明初君主所创制度的持久效用及其治下的国泰民安,对其暴政并不过分追问,甚至认为适当的残酷是政治统治的需要。 2·批判对象:明末诸帝 相形之下,康熙眼中的明末诸帝则完全是另外一副形象,怠惰、奢靡、庸懦是他们共同的特征。“明祖训一书萃列后之谟,兼众智之美……迨其后世子孙渐至于陵替者,岂其贻谋之未藏欤?由不能善守之故也。” 康熙多次提到明末皇帝不勤政、不读书,以至于上下之情壅塞不通,民生状况懵然无知。四十二年(1703),谕曰:“明时之太监,朕皆及见之,所以彼时之事,朕知之甚悉……明末之君,多有不识字者,遇讲书则垂幔听之,诸事皆任太监办理,所以生杀之权,尽归此辈也。”四十八年(1709),又指出明季诸帝俱不甚谙经史。是年,再次提及“天启呼魏忠贤为老伴,凡事委之,已竟不与。”直至晚年,仍不忘明末君主的荒怠。“朕闻其(明末)君常处深宫,不与臣下相见,而惟与宦相处,既不读书,亦不勤政。” 对明末诸帝的奢靡,康熙也有不少论述,曾谕大学士等曰:“明朝费用甚奢,兴作亦广,一日之费,可抵今一年之用……其宫中脂粉钱四十万两,供应银数百万两。紫禁城内砌地砖,横竖七层,一切工作俱派民间……明季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明季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计,俱取诸昌平等州县。”晚年仍提到:“古大臣进言于君,皆云垦荒积谷,节用爱民。明代万历年间,于养心殿后窖银二百万金。我朝大兵至京,流寇挈金而逃,因追兵甚迫,弃之黄河。大抵明代帑金,流寇之难三分已失其一,又于达赖喇嘛处费用无算,凡制造器皿等物亦繁费不赀”。 在才能与性格上,康熙则认为明末诸帝更是庸懦不堪,难当大器。表现之一,即是他们毫无定见,任由臣僚变更制度,以至朝令夕改。十八年(1679),谕大学士等曰:“自古帝王治天下之道,因革损益,期于尽善,原无数百年不敝之法……至于制度既定,事可遵行,不宜议论纷纭,朝更夕改……且明末一切事例,游移不定,上无道揆,下无法守,以致沦亡。”三十余年后,在勾决死囚时,他仍调侃崇祯处事草率及其臣下的尴尬。“其时(明朝)秋决之囚亦甚多。崇祯时,偶遣内侍往觇有鸣冤者否。俄有一人鸣冤,即归奏闻,乃遣太监袁本清传谕,将此人暂停处决。时禁城不许乘马,而袁本清习于安佚(逸),两人扶掖,逾时方至。其人已典刑矣。袁本清不得已,将应决人犯尽释。崇祯怒,杖袁本清,臀肉俱尽。”表现之二,则是他们不识时务,唯以人言是畏,毫无担当责任的勇气。就明清议和之事,康熙指出:“陈新甲所议,本受指于崇祯,及科道交章弹劾,崇祯反畏人言,归咎于陈新甲,实非其罪也。”并且认为崇祯殉国也只因一念“恐受辱于贼”。在他看来,崇祯的自杀是对明朝社稷的不负责任,并以“宋高宗不雪父仇”为题专门撰文告诫后世子孙切不可因名忘身,致使国家一败涂地,不可收拾。 这些末世君主在康熙眼中是明朝的罪人,不能与其祖宗同享血食。他曾就明朝诸帝入祀历代帝王庙一事,特谕:“万历、泰昌、天启实不应入崇祀之内”。明朝君主这两类截然不同的形象清晰地显示出康熙在评论明朝政治得失时所采用的颂扬与批判的双重话语。将其置于清初这一特殊的政治环境中考虑,我们不难体会到它所包含的意蕴。推崇明初诸帝,既是康熙尊重汉人礼仪秩序的最好表达,也是在向汉人宣示大清是继明朝之后的唯一正统;而对明末皇帝的批判,则无异于向汉人指明明朝的亡国是咎由自取的结果。可知,在这套一褒一贬的双重话语中,康熙帝不仅将明亡归咎于“明太祖子孙没有锲而不舍、义无反顾地沿着祖训指明的强化皇权、躬理万机的方向走下去”,而且以此作为自己建构清朝统治合法性与正当性的重要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对崇祯评价的独特性。在屡屡讥讽崇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的同时,又极力为其辩诬“有明天下,皆坏于万历、泰昌、天启三朝。愍帝即位,未尝不励精图治,而所值事势,无可如何。明之亡,非愍帝之咎也。”认为“愍帝不应与亡国之君同论”。康熙之所以如此评价崇祯绝非出于对他的厚爱,实有其特殊的政治意图。 无疑,崇祯的勤政有别于历代亡国之君,但对康熙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凸显崇祯励精图治的政治形象,则能将明亡的罪责诿诸明末官僚,可以义正词严地指责明亡“皆由其臣子背公徇私,私处言路者,变易是非,淆乱可否”所致,作为自己整肃官僚,强化皇权的重要理由。 (二)明朝官僚的形象 在康熙眼中,明朝官僚的形象没有其皇帝那么丰富与生动。康熙对明初功臣的评论甚少,唯有六十一年(1722)提过:“明之徐达不过一草莽武夫,刘基系元之进士,遭遇成功,遂以元勋配享耳。”但这足以表明康熙对明初功臣的态度,也彰显了他的帝王立场,即臣僚即使有盖世的功勋也不能超越皇权的伟大。对明末官僚,康熙评价稍多,但他们的形象较之明末诸帝更为丑陋。 1·不容宽恕的文官 结党营私是康熙眼中明末文官的最大特征。二十三年(1684),康熙谕曰:“万历以后,政事渐弛。宦寺朋党,交相构陷。门户日分,而士气浇薄。”三十年(1691),又谕吏部曰:“夫谗谮嫉(妒忌)之害,历代皆有,而明末为甚。公家之事置若罔闻,而分树党援,飞诬排陷,迄无虚日,以致酿祸既久,上延国家。”次年,再次议论道:“明末朋党纷争,在廷诸臣置封疆社稷于度外,惟以门户胜负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晚年仍鉴于“明朝国事,全为言官所坏”,对大学士等曰:“言路不可不开,亦不可太杂。”并且认为明末文武关系势同水火,也主要由文官所造成。四十八年(1709),康熙就赵申乔弹劾武官一事指出:“武官与文官不同,即尔等文官能一无所取乎?……故抑武人,乃明代陋习……大凡治天下之道,当以和平为贵也。”以上可知,在康熙内心深处文官的整体形象究竟如何,应为明朝亡国负何等罪责。 2·情有可原的宦官 自明中期以后,宦官逐渐在中枢决策中取得了独特的权位,其政治作用丝毫不亚于外朝文官,但他们在士人眼中始终都是邪恶势力的代表,是朝政日趋腐败的根源。加之天启年间魏忠贤的倒行逆施,更加败坏了他们的形象。 康熙对他们也并无好感,曾说:“朕宫中所用太监,止令供洒扫奔走之役,一(颦)一笑从不假借,所以数十年以来,太监皆极贫乏,有不能自给者。”并就太监钱文才殴死民人徐二一案,对大学士等说:“凡太监犯罪,断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又指出:“古来太监,善良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渐,慎之于始。”而且也认为太监对明朝亡国有重大的责任。 但他不赞成将明亡罪责完全诿诸太监,且认为太监弄权,文官也难逃干系。“明朝典故,朕所悉知。其奏疏多用排偶芜词,甚或一二千言,每日积满几案,人主讵能尽览,势必委之中官,中官复委于门客……此皆文字冗秽,以至此极也。” 宦官虽然可恶,但较之文官,康熙却认为他们尚有几分忠诚,在议论明清争战时指出,明朝群臣嚣嚷决战,痛斥和议,但“贼至京城,文武逃散,无一死于难者。”后又说追随崇祯殉难的唯有太监王承恩,世祖章皇帝曾以其忠诚,著文致祭,有碑碣为证,且崇祯暴尸东华门桥上时,无一官收葬,后太监慈有芳觅棺殡敛,汉官不过“成服”而已。 可见,在康熙眼中,宦官应为明亡负责,但因其身体残毁,稍有贪黩之性,也情有可原,且危难之中尚不失忠诚之义;武将出生入死,虽粗鄙贪婪,也属情理之内;唯有文官满口道德,却朋比为奸、结党营私,置国家社稷于不顾,唯以私仇、门户为念,无疑是明亡的罪魁祸首,理应受到道德和历史的谴责。康熙以铁一般的事实,将自以为握有“戒尺”的士大夫置于冰冷的道德拷问之中,对他们手中无形的道德权力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 然而,康熙对明末文官无一人殉节的评论显然有违史实。曾身在京师,亲历甲申之变的杨士聪记有:“北都殉节,几二十人,可谓盛矣。”时人朱尊彝也得知:“甲申前后,士大夫殉难者,不下数百人,大都半出科第;而新城王氏,科第最盛,尽节死者亦最多。”此类记载甚多,虽不全为确论,但明亡之际有文官殉国的事实是不能否认的。康熙对文官评价的失实,恰好凸现出他用明史来推行自己意志的政治意图。 但这有意的失实或许蕴含着康熙对明末士人救国无术的指责,即他们即使有殉国之举,也无益于事,也不足为道。这一思想倒是与其时士大夫对明末士人“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批评相契合。可见,康熙对明季士人的评价既有其独立性,又与士大夫的反思有所契合,或许正是有此共通之处,康熙的批评才能为时人接受,其意志才得以全面地推行。 二、明亡阴影下的清代政治 明朝二百七十余年的统治在顷刻之间坍塌。这无疑犹如利剑时刻悬于继之而起的清统治者的头顶之上。透过康熙这位集继承与开创于一身且统治时间长达六十一年的清初皇帝对明朝君臣的评论,我们可以看到明亡阴影如何影响了有清一代的政治发展。康熙对明朝创业之君与末世之主的褒贬、对明末文官的谴责,实际上是其政治立场、态度与理念的最好表达。 (一)励精图治政治形象的树立 明末诸帝的怠惰、奢靡、庸懦与江山易代、国破家亡的遭遇,无疑是警示康熙的明镜,既让其看到励精图治在政务处理中的必要,也让其觉察到树立良好政治形象对于维护皇权的重要性。或许正是在这一政治思想的指导之下,康熙的勤政、节俭与果敢恰好与明末诸帝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鉴于明末诸帝的怠惰所造成的“君臣隔越,以致四方疾苦,生民利弊,无由上闻”的恶果,康熙曾谕诸臣:“君臣谊均一体,分势虽悬,而情意不隔,安危欣戚无不可相告语者,堂陛之义固宜如是也。”并撰文论述道:“昔人谓天下犹一身,君为元首,大臣为心腹,其次为股肱,又其次为耳目,又其次为爪牙。天下之疲癃残疾,则沉疴疾痛举切吾身者也,而况于君臣之际乎?”其中特别强调“有明之世,君臣阔绝,至有辅弼之臣经年不一见颜色者,凡出纳之命皆假于宦竖之手,相沿不变,以至于亡。”而“我朝列圣相承,上下一心,志气感孚,罔不周浃。”正因有此番认识,所以康熙自亲政以来,始终坚持御门听政,从不无故中辍,遂使之成为有清一代的定制。 康熙不仅能持之以恒地坚持听政,而且曾令有关官员不得以成例阻挡言路。三十四年(1695),谕曰:“闻向来御门日期,奏事处人员遇各衙门及科道封口奏章,概不转递。此乃伊等拘泥旧例,甚属无谓。”并指出:“前明朝政废弛,君上每不乐亲为听览,臣下望风希旨,往往借故稽留,以售其蒙蔽之术。”因此,“嗣后御门日期,凡有封奏事件,俱着一体接收呈览。” 康熙的兢兢业业无疑是出于实际政务的需要,但其背后的政治意图也不容忽视。事实上,他认为“御门不过片刻”,似乎并不看重其在政务处理中的具体作用。个中的微妙应在于他敏锐地觉察到励精图治的正面形象对于皇帝行使权力的重要。纵观康熙一生,其精勤犹如与文官赛跑,并在这场比赛中,成功地迫使自以为据有最高道德权力的文官俯首认输。二十一年(1682),诸臣因过于劳苦难以堪命,请求康熙推迟御门听政的时间。后又以明朝洪武、永乐等几位令主尚且仅定期御门为由,要求改为“定期视事”,并颂扬他的勤政远迈历代圣王,堪称人君典范。在听到如此赞颂时,康熙表现得异乎寻常地平静,最后只接受推迟御门的建议,对定期之请坚决不允,不让文官在勤政问题上抓有任何把柄的可能。 在生活上,康熙以明朝奢靡为鉴,大力缩减宫中开支。他在一篇《经筵讲论》中明确说道:“国家财赋出于民,民力有限,当思撙节爱养,则国家常见其有余。”并言及:“我朝崇尚朴质,较之当时(明季)仅百之一二耳。”就宫中仆役人数来说,“明宫中人数甚多……以本朝各宫计之,尚不及当时妃嫔一宫所用之数。”就宫中费用来说,“本朝自入关定鼎以来,外廷军国之费与明代略相仿佛,至宫中服用,则三十六年之间尚不及当时一年所用之数。”二十九年(1690),康熙令大学士等清查明朝宫中每年的用度,并与当时的开支进行比较,既将其作为自己裁省宫中费用的参照,也让“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员遍观”。欲让诸臣确知自己较之明末诸帝“撙节俭约”不啻百倍的良苦用心显而易见。 四十九年(1710),康熙借佥都御史屠沂条陈节俭之机,再次明确地宣布了宫中的开销。“朕近查宫中人数、皇太后宫及朕所居正宫不过数百人,较之明代宫人则减省多矣。先是,光禄寺供应宫中用度,每年用银七十万两有余,朕渐次节省,不使滥溢,一年止需七万两矣……户工两部前此每年所用钱粮其数过多,今十日一次奏闻用过数目,所需钱粮已极少矣。”又说:“朕用钱粮节省如是”,但臣民僭用妄费“皆由臣下奉行不善而然”,并且指责道:“步军统领、顺天府尹地方该管官员果实心遵行,何至如此乎?”可知,生活上的节俭不仅是康熙树立自己政治形象的手段,也成为其整肃吏治的正当理由。 在政务处理中,康熙则处处表现得果敢,并有意地强化自己这一政治形象。他曾谕大学士等曰:“朕之生平岂有一事推诿臣下者乎?”并列举了十八年(1679)京师地震,魏象枢密奏重处索额图、明珠,以弭天灾,吴三桂叛乱之初,索额图请斩主张削藩之人以平动乱两事予以证明。 在康熙眼中,废立太子是皇权不可分割的部分,官员绝对不能染指,明朝官员借此兴风作浪实际上是对皇权的严重侵犯,是明朝亡国的重要原因。因此,他认为王等奏请复立太子是“意欲摇动清朝”,并威胁道:“朕并无诛戮大臣之意,大臣自取其死,朕亦无如之何?” 万历不幸的遭遇,使康熙看到维护皇权完整性与独立性的重要,而明朝在万历之后的衰亡则成为其抵制文官压力的坚固盾牌。 (四)康熙遗训的影响 康熙对明朝经验与教训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将其作为统治策略一一贯彻到自己的政治实践之中。其中对有清一代政治影响最为重大与深远的无疑是对文官的压制。这在事事效法皇祖的乾隆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乾隆曾明确表示:《圣祖仁皇帝实录》所载“言路不可不开,亦不可太杂,明朝国事,全为言官所坏”之谕,乃亿万年训行之准。并且他在对待官员言事问题上与康熙的立场如出一辙,都认为国家用人,其权断不可下移。官员绝不能以言论干涉皇帝的人事权力,只能对“所用之人,或有不当,所行之政,或有缺失……尽绳愆纠缪之责。” 乾隆直至晚年仍效法康熙以明末党争为由,抑止官员言事之权。五十五年(1790),学士孟生蕙因以开采硫矿有伤地脉,请求停开昌平州硫矿一事,遭乾隆严叱:“此等重语,在杨继盛参严嵩,杨涟参魏忠贤用之则可,今有其人有其事乎?明朝科道朋党恶习,好为虚词,激成廷杖为荣,以致屋社,终无益于国。”可见,乾隆也始终以明亡为戒,防范并抑止文官的权力,时刻不忘保持皇权独尊的地位。但此时这一做法是否又预示着一个“万马齐喑”时代的到来呢?这是康熙遗训的另一层影响,也是清朝对明末弊政矫枉过正的历史命运。 三、余论 康熙从自己的见闻和立场出发,构建出明代君主两样截然不同的面相,同时也着力渲染明末文官恶劣的政治形象。这事实上充分表达了他自己的政治立场、态度与理念,是其构建清朝统治合法性的重要理由与手段,同时也显现出清朝皇权强化的总体趋势。 如何评断前朝是中国历代开创之君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能大加利用的问题,对于确立统治合法性、重建皇权至关重要。就以明太祖为例,其在北伐檄文中即以“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的文化正统者自居,后又鉴于“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借胡惟庸一案,断然将行之近二千年的丞相制度彻底废除。与之相比,康熙在评论明朝政治得失时则处处都显得小心翼翼,对其制度、文化的态度也相对温和。若将康熙的评论与是时士人的反思与检讨相比较,则会发现康熙与他们的分歧在于,前者坚守明太祖开创的政治传统,而后者却欲重返历代君主、尤其是明太祖“施暴”前的“三代之治”。 但康熙以铁一般的明亡史实一再强调明太祖强权政治的必要,以此压制汉族士大夫的话语权力,但是他们对明朝暴政的激烈批判,也让以“外夷”身份君临华夏的康熙认识到明太祖的政治恐怖无法继续,必须采取相对温和的文化态度和统治方式。在这种对抗与妥协之中,最终汉士大夫不得不接受“取法其上,得乎其中”的结果,而康熙却得以顺利地建立起清朝统治的合法性,并以较为温和的统治方式成功地接续和实践了明太祖皇权“无限化”的政治理念。而明朝君臣的形象,却是康熙在这一博弈过程中的重要筹码,其作为工具的意味似乎更为强烈,但随着清朝合法性的逐步确立,工具色彩逐渐消退,价值意义渐次凸显。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lishi/584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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