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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助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神秘宰相:韩非子怎么死的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秦朝历史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在大家的印象中,李斯是帮助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功臣,制定了一系列政治经济体制,是秦国宰相。可实际上统一六国时期的宰相在史书中是一片空白,李斯是在嬴政去世后,才由廷尉变为宰相,廷尉:秦朝专门管理司法的部门,既然李斯曾立有那么大的功劳,为什么只是小小的九卿之一?秦始皇一直对人才是非常重视的,秦国也一向以赏罚分明著称,那么只剩下一个可能,他没有那么多功劳。而李斯的真实身份是儒家派入秦国的反间之人,这就是为何他要同赵高一起篡改圣旨,颠覆大秦的原因。他师承荀子,荀子是儒家专门研究法家思想的人,因为想打入一个势力的内部,你首先要学会其宗旨思想,所以李斯对法家是精通的,这使他顺利通过吕不韦爬上了廷尉之职,可是他的能力已经到头了。

  而韩非子根本不是李斯的师兄弟,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那是祖师一样的人物,荀子是教不出来的。

  韩非子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从他的思想核心可以看出和儒家没有一点关联,他是自学成才的。同时把申、商的缺点“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进行了完善,(《韩非子?定法》)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

  这个权术并非指的是维护君王统治的手法,而是要能及时发现奸臣,防止治国核心出现问题。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就是必须对士大夫阶层做到违法必纠,对农民工人有功要奖赏。这严重触动了儒家旧有的贵族势力,我们当年在夏殷商时,杀个把奴隶都不算事啊,现在你们向着匹夫贱民们,这是酷刑酷吏,是要遭到历史的指责的。实际上法家是道家治国方面的分支(大公无私,统治者要效仿三皇五帝为百姓服务),是以人的道德为主,法律为辅的治国理念,根本就不是单纯靠刑法的。司马迁把韩非子和老子放在一起说,也就表明了他的师承。

  而韩非子的死亡时间在史书中是非常蹊跷的,我们来看看这段出自《史记》的史料,史记是经典啊,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可惜被后人改的面目全非,褚少孙等曾补录删改。

  (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这句话的意思是秦始皇看到了韩非子所著的书,感概的说道:哎呀,我要是能和这个人交往,那么死也无憾了。秦王为了得到这个人才,马上挥军攻打韩国,这魄力啊,服不服。韩王本就很讨厌韩非,你要就给你呗,只要别挑起战事就谢天谢地了。大家注意形势到这急转急下,韩非到了秦国后,秦王非常高兴,但是没有信任他,李斯、姚贾害之,说“韩非是韩国贵族,不会效忠于大王的,不能用他,也不能让他回去,不然必是祸患,不如找个罪名把他杀了。”秦始皇非常赞同,把韩非关进了监狱,李斯找人下了毒,伪装成自杀,韩非要自述,可见不到秦王,不久秦始皇后悔了,要赦免他的罪,可是已经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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