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草拟第一个大学堂章程
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戊戌变法正式开始。此后,光绪在一个月中两下谕旨,敦促有关部门就京师大学堂创建一事“迅速复奏,毋再迟延”。在光绪的一再督促下,军机处和总理衙门请康有为代为起草学堂章程。康有为又委托梁启超捉刀。梁启超早在编《时务报》时,就注重各国教育。他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写好《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交由总理衙门上呈了。
1898年7月3日,光绪皇帝批准了这个章程,委派他的老师、吏部尚书孙家鼐为管理大学堂大臣,负责京师大学堂的具体筹建工作。《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提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办学方针,认为“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体用不备,安能成才”,强调大学堂的核心是培养人才,把“乃欲培植非常之才,以备他日特达之用”奉为创办大学堂的目的。
章程在第一章“总纲”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要把京师大学堂办成“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规模当极宏远,条理当极详密,不可因陋就简,有失首善体制”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
其后,章程明确规定各省都要创办新式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大学堂为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章程指出:“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划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一气呵成。一切章程功课,皆当遵依此次所定,务使脉络贯注,纲举目张。”从而确立了小学到中学递升到大学的现代学制雏形,要“循级而升”、“兼容并包”。
师范教育是最受重视的学科。章程写道:“西国最重师范学堂,盖必教习得人,然后学生易于成就。中国向无此举,故省学堂不能收效。今当于堂中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人才。”
教材是大学堂及各中小学堂能否办好的先决条件。章程提出要在上海等处设编译局,负责教材的编写:“其言中学者,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其言西学者,译西人学堂所用之书,加以润色,既勒为定本。除学堂学生人给一份外,仍请旨颁行各省学堂,悉遵教授,庶可以一趋向而广民智。”
章程第二章是“学堂功课例”。强调课程的设立,要以“中体西用”为原则。课程和专业设置的目的“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以西文为学堂之一门,不以西文为学堂之全体,以西文为西学发凡,不以西文为西学究竟”。该章为京师大学堂学生规定了多达25门的必修和选修课,并首次提出按西方大学的办法,用积分法对学生的功课好坏进行考核。
章程规定十门“通学”,包括经学、理学、初级算学、初级格致学、初级政治学、初级地理学、文学等为必修课,其中还包括“体操”,可见大学堂对体育的重视。英法俄德日五门外国语言,学生须各选一门。还有十门如数学、矿学、农学、工程学、商学、地理学等为专门学,在学生读完三年通学结业后,方可选修一两门。
章程强调破格选拔人才,指出从前的各种学堂之所以不能成就人才,除了功课设置不得法和教习素质不高外,国家不从中选拔人才委以官职也是重要原因。所以应变通科举,从大学堂选拔人才,“以励人才而开风气”。
章程规定,为了力除积弊,大学堂采用西式做法,列出常年的预算表,各项支出按表拨款办理。对大学堂的管理人员薪俸、学生膏火及伙食费、课本纸张费、奖励费、杂用费等列出了预算表,并规定所有费用由总办提调经理,一切费用采取“实支实销”。
总的来看,《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提出的“兼容并包”、“中西并用”,重视师范教育,基础学科与专门学科相结合,课程设置要“严密切实”,破格选拔人才等,体现了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主张,为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设计了良好的开端。
未曾实施的《钦定大学堂章程》
戊戌变法被镇压后,对一切新政均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慈禧,偏偏保留了京师大学堂。但慈禧对《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并不认同,担心维新思潮会再次动摇她的权力宝座。她派光绪皇帝的另一位老师、工部尚书张百熙为新的管学大臣,责令他修改大学堂章程。
1902年12月,张百熙主持的《钦定大学堂章程》问世,它与前一个章程有着极大的不同。其总纲体现了洋务派“开通智慧,振兴实业,造就通才”的办学思想,强调对朝廷“激发忠爱”,对变法的异端学说要“端正趋向”,“有明倡异说,干犯国宪,及与名教纲常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退,重则究办”。
《钦定大学堂章程》高度强调忠君思想。规定无论教习还是学生,一律要遵奉《圣谕广训》:“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每个月的第一天,大学堂的总教习和副总教习都要召集学生,在礼堂宣读《圣谕广训》。规定每年逢皇太后、皇上、皇后过生日都要举行礼仪。
尽管如此,这个章程仍有三个重要贡献:一是提出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二是提出了“全学”和“通才”的概念,即要把京师大学堂办成一个拥有“全学”和培养“通才”的大学;三是建立了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与学科体制。它综合欧、美、日办大学的长处而提出的这一办学思想,可以说是对我国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贡献。
但是不久,张百熙遭到弹劾,说他“喜用新进”,受维新思潮的影响太深。张百熙便主动上了一道奏折,请朝廷召湖广总督张之洞进京,共同对章程再次进行修改。慈禧阅后,当即下令:“即派张之洞会商张百熙、荣庆将现办大学堂章程一切事宜,再行切实商订,并将各省学堂章程一律厘定,详悉具奏。”
这样一来,《钦定大学堂章程》还未及实施,便等于被废止了。
张之洞的全面教育章程与中国现代学制雏形的建立
1904年1月13日,张之洞、张百熙和荣庆向慈禧上《奏遵旨重定学堂章程妥筹办法折》,将近半年来修改大学堂章程的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慈禧看后甚为满意,当天就予以批准实行。这个章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现代学制雏形的建立,也为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敲响了丧钟(科举制度于次年正式废除)。这就是京师大学堂的第三个章程━━《奏定大学堂章程》。
《奏定大学堂章程》在办学指导思想上,与《钦定大学堂章程》是一致的,同样把“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作为大学堂的办学宗旨。它首次提出了在大学堂内设通儒院即研究生院的主张,并对各分科大学和通儒院的学习年限作了规定。各分科大学之学习年数,均以三年为限。惟政法科及医科中之医学门以四年为限,通儒院以五年为限。章程还一一列举了经学、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等各学科应修的课程,对每一个不同学年每星期各课程应学多少课时也做出了规定。此外还介绍了各科的学习重点及国外各课程的研究方向。这在以前两个大学堂章程中是没有的。
章程规定,高等学堂毕业生升入分科大学时,可选不同的专业,对进通儒院(研究生院)学生的资格、学年、毕业生资格等,也作了规定。
章程还规定了学堂议事办法,教员有权参与学堂事务管理,如对大学堂总监督不满意,有向学务大臣上诉之权:
各分科大学亦设教员监学会议所,凡分科课之事,考试学生之事,审察通儒院学生毕业应否照章给奖之事,由分科大学监督邀集教务提调、正副教员、各监学公同核议,由分科监督定议。
事关更改定章、必应具奏之事,有牵涉进士馆、译学馆、师范馆及他学堂之事,及学务大臣总监督谘询之事,应由总监督邀集各监督、各教务提调、正教员、监学会议,并请学务大臣临堂临议,仍以总监督主持定议。
凡涉高等教育之事,与议各员,如分科监督、各教务提调、各科正教员、总监学官、总卫生官意见如有与总监督不同者,可抒其所见,径达于学务大臣。
总的来看,《奏定大学堂章程》体现了张之洞在《劝学篇》中倡导的办学思想,对各地新式学堂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它标志着涵盖了由小学到研究生层次的中国现代学制的正式确立和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的最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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