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雇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是衡量社会水平的一个标志,也是衡量劳动力商品化程度的一个标志。在经济中,劳动力的生产成本,除劳动者养活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之外,还应当包括劳动者所需要的培训费用。因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取的工资,至少必须保证劳动者及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在传统经济中,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局限,当然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下面我们考察一下清代前期江南地区的情况。的长工价,魏金玉教授据清初《补农书》所提供的资料匡算,“长工每一名工银五两,吃米石五斗,平价五两五钱”。副食按为主食的1.2626倍,工钱部分占29%,工食部分占71%。这是说需要两个人出雇,才可维持另一个人过同样的生活②。又陶煦在《租核》中说,江南长工工价,“多或七八石,少或五石,再少者不能耕十亩者也”。他又与《补农书》作比较说,“今工银稍增,亦以米计,岁六石”。按照他的说法,一般长工价年工资约米五石或六石,技能较高的可达七八石,技能低者在五石以下。乾隆十七年前后,浙江汤溪县谢起常雇乔嵩种靛三年,“言定每年辛力银八两二钱”③。据汪辉祖《病榻梦痕录》所记萧山乾隆十七年前后米价推算,石米约合银一两一钱左右。则八两二钱工价,约合米七石左右。种靛需一定技术,故乔嵩工资较高。这说明年工资七八石米的工价,确实是存在的。考虑到长工的饮食一般较为优厚,张履祥就主张对待长工要“吃口好”。如果省吃俭用,七八石米的工价,或可能养活一个长工的成年家属。在传统经济中,城市工资水平一般高于农村,劳动力流人地区的工资水平一般要高于劳动力流出地区。江南地区城市手工资资料,与农村长工工资资料同样非常零散,难以作系统比较。现存苏州纸坊工匠工价资料尚属齐全。乾隆二十一年,纸坊刷色洒金等有二十四个工种,工银分为五等,每工工银二分的有二种,二分一厘的有五种,二分四厘的有十四种,二分六厘的有一种,四分的有二种。每一工种的工作列有定额,超额有奖。其工资条文的首条如下:“向先每日推工丹素五刀为一工,除饭食外,每工银二分四厘。另外多刷五刀,另加工银,并贴伙食,共加银五分。倘每日五刀之外,二三刀者,留抵下日凑足五刀为一工。以下各条,仿此类推。”④此工资条例所说一工的定额,似应为一个通常工作日的定额,即不延长工作时间,不提高劳动强度的通常工作日定额。其工银规定也是一个通常工作日的工资。前引海盐县外出打工的织工是,“每年正月出,四月归;七月又出,岁暮归”,大约每年工作三百天左右。苏州纸坊工匠姑按回家过年、秋收,以及其他节假日、生病等休工,一年工作十个月、三百天计。则二分一工者,每年工资为银六两,二分一厘一工者,年工资为银六两三钱,二分四厘一工者,年工资为七两二钱,二分六厘一工者,年工资为银七两八钱,四分一工者,年工资为银十二两。乾隆五十八年,对刷纸工统一工价,规定“纸匠每日以刷_______________① 李伯重前引书,第417页。② 《明清时代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第365、440页。③ 《康熙乾隆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上,第268页。④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90—92页。纸六百张为一工,系计刷数为工,并不计日”,每“月给工银一两二钱。如有勤力多刷者,亦即按工给价外,再给茶点银半分,以示鼓励”①。这是每年工价为银十二两。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说,乾隆二十年后,苏松常镇一带,米“每升亦只十四五文为常价”,至五十年后始涨。“余少时,每白银一两,亦不过换到大钱八九百文,嘉庆元年,银价顿贵。”按此米价、银价推算,年工资为银十二两者,只合米八石左右,年工资六两者,只合米四石左右。其余均在五六石之间。按此与农村长工工价比较,雇主都供应饭食,城乡基本工资大约接近。如果要多得工资,在于“勤力多刷”。如每日多刷二三刀,一年大致可多得半年工资,也只可以养活一个或一个多点的成年家庭成员。工匠多来自农村,农村长工价成为城市工匠工价的重要参照系。从养活家庭成员的数量看,无论城市与农村,劳动力与工价之间都是一种差距甚大的不等价交换,这既说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低,又与劳动力供大于求也不无关系。但是这种工价机制却有利于调节城乡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可以避免工资过高,农民大量涌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主要可从两方面考察:除劳动力流动的自由程度之外,还有工资水平的整合程度。由于各府州、各城镇的工价资料缺乏,江南地区工资的整合程度如何,难以探究。但从官方中,尚可窥见一斑。康熙五十四年,嘉定县知县在该县南翔镇关帝庙内立碑告示:“踹匠工价平色,各字号不得扣克,其增减悉照苏松之例。”乾隆四十年,嘉定县知县又于南翔镇立碑告示:“踹布工价,虽多寡不一,总按布匹之长短、大小、阔狭定价,较与苏郡工价无亏。”②南翔镇是清代踹坊集中之地,这两则资料说明,这里踹匠的工价,清初其增减悉以苏松各地之例为准。乾隆间更明确指出向苏州踹匠工价看齐。官府规定应是按照民间通行做法而定,不是硬性规定的价格一律。这至少说明,踹匠工价在江南地区的整合过程,并且工价有较高的整合程度。其它行业也可能具有类似情况。这也说明了劳动力市场正得到发育。在现代经济中,劳动力供求与劳动者工资收入、劳动条件等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工会组织与经营者组织之间,按照国家与政策来集体交涉、具体商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往往要通过罢工来解决。清代前期,在雇佣劳动者集中的苏州,频繁发生了这种“聚众叫歇”、“齐行叫歇”的罢工斗争。从康熙至道光,踹匠和丝织工匠较大规模的罢工斗争就有十次,此外还发生了纸匠、烛匠、金箔工匠等各行业工人的罢工斗争。这些斗争主要是为了“增添工价”、反对银两“轻平短色”、“克扣工钱”等等。如康熙三十九年的一次,由于踹坊包头克扣工钱,“千百踹匠景从,成群结队,抄打竟无虚日”。这种有组织的群众性的罢工,往往取得一些成效,大都由官方出面,一定程度地满足工匠的要求。如康熙间,官方规定,踹匠的工价伙食,“不许包头多克”。雍正年间规定,纱机和缎机工人在所给工资之外,每年每只织机各发给酒钱一钱,作为常例,使“铺匠相安”。乾隆间规定,对纸匠“按月按工给发”工资,“钱照时价高下”,“坊主不容苛刻短扣”。尽管多数罢工遭到了封建政府的压制和禁止③,但是,这已是一种反压迫和反资本剥削的新型斗争。在封建社会中,无疑是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因素。________________①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93页。② 以上见《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99—100页。③ 以上参见洪焕椿《明清史偶存》和《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后记》。(四)吴承明教授在《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在上有个开始期,即经济的、社会的、思想的各种现代化因素开始出现的时期。中国明代中叶以后的明清时期,就是这样一个时期。清代前期,江南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对城乡经济,特别是对城市经济和市镇经济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起了一定的基础性作用,为现代的出现准备了雇佣劳动条件,并培养了熟练工人,这无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准备。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在当时的江南地区,农村主要是以自给半自给生产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在城市和市镇,主要是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商人支配生产的经济。这在传统经济中是一种二元经济。与此相适应,劳动力市场也是一种二元劳动力市场。首先,清代前期的江南地区,为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水平所局限,农业劳动力向手工业的转移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农户发展多种经营,既可拓宽就业领域,又可增加收益门路,他们中的许多人遂不再单纯从事种植业,而是既不离乡,又不离土,以兼业方式实现了向手工业的转移。为自然资源和历史传统所决定,农民大都是转向棉织业和丝织业。如果农民是以农业为主,而只是以手工业为辅,那还是“男耕女织”古老传统的继续,谈不上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如果农户转型为以手工业为主,而以农业为辅,那就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了。如许多“躬耕之家,无论丰稔,必资纺织以资衣食”①。他们“食于田者惟冬三月”②,或“竭终岁之耕,不足供二三月费”③。或是“男子耕获所人,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已罄(俗有六十日财主之称),其衣食全赖女工”④。这是说许多从事棉纺织的农民,其种田收获的粮食,只够吃二三个月,主要靠纺棉织布以维持生存。这些农户应当说已基本上实现了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又有许多农民从事丝织业,即所谓“机户多散处四乡”,“以丝织为业”,“而丝之丰歉,绫绸价之低昂,即小民有岁无岁之分也”⑤。他们是,“今年买经更陆续,农人纺经十之六。遂使家家置纺车,无复有心种菽粟”⑥。“男子或从事打线,且必时常出市买丝卖绢,田功半荒,而衣帛食鲜,醉酒呼号亦复不少矣”⑦。这类“田功半荒”,“无复有心种菽粟”的农户,也可以说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户的这种兼业能够充分利用家内劳动,使妇女儿童都成为主要劳动力。棉织户是,“女生五六岁,即教以纺棉花,十岁学织布,无间寒暑, 自幼习劳,比嫁,咸善操作”⑧。丝织户是,“贫者皆自织,而令其童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绩,日夕治丝,故儿女十岁以外,皆早暮拮据以糊其口”⑨。所以当时人说,“往时江南无尺寸隙地,民力田,佃十五亩以上者称上农,家饶给矣。次仅五六亩,或三数亩,佐以杂作,非凶岁亦可无饥。何者?男子耕于_______________① 乾隆《续外冈志》卷1。② 《锡金织小录》卷1。③ 嘉庆《石冈广福合志》卷1。④ 光绪《南汇县志》卷20,引乾隆志。⑤ 乾隆《吴江县志》卷38。⑥ 温丰《南浔丝市行》,民国《南浔镇志》卷31。⑦ 同治《双林记增纂》卷8。⑧ 乾隆《金泽小志》卷1。⑨ 乾隆《吴江县志》卷38。外,妇人蚕织于内,五口之家,人人自食其力,不仰给于一人也”①。由于实现了产业转移,耕地减少,除有少数地主和富裕农民雇用农业长工之外,广大农户大都只在农忙时节雇用辅助性质的短工和忙工。形成了长工少而短工多,忙工尤多的格局。嘉庆间,松江府青浦县朱家角地区五十保三区十一图和一区二十五图,共有居民5937人,其中雇工99人,只占总人口的1.6%左右②。同治间,浙江归安县十三庄境内2219户,雇工各有保结,共发给保结680张,即共有雇工680人,按每户五口计,当有11095人,长工约占6%上下③。其雇佣劳动的参与率均大大低于城镇20%的雇佣劳动参与率。还需要指出的是,从事短工或忙工的农民,家中大多种有田地,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他们打工“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救急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几亩土地”④。如乾隆间,无锡蔡翁,“为人佣工,家中仅种田一二亩,以此为食”⑤。有些佃户,“少隙则又计日受值为人佣作,曰忙工”⑥。从严格意义上说,他们都算不上是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上述这种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农民,也就是没有割断自然经济脐带的农民,固然在维持江南地区众多人口的生活和开拓商品市场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其局限性与负面作用也是很突出的,它集中表现为是市场促进社会分工与生产专业化的严重障碍,影响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工艺技术的学习和传播,还停留在近亲繁殖、近邻繁殖的格局之中。劳动者的就业大都是凭借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相互援引,形成地域性或宗族性的帮派,把持增添工夥。因此,出现了所谓“典当司柜多徽州人,成衣木局多宁波人,镊工多句容人,染坊银匠多绍兴人,漆工多江西人”,“养蚕之人,后高为善”,“缫丝之人,南浔为善”的种种现象。这就会形成劳动力市场的某种闭塞性。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这种闭塞性正是农村自然经济闭塞性的一种反映。我们虽然看到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参与城镇劳动力市场竞争,使农村劳动力市场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发展,但上述这种闭塞性,必然会造成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的竞争,严重影响市场竞争机制的发育。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随并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从清代江南地区的农村情况看,这仍然是一条十分漫长的道路。清代前期江南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从全国来说,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其他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与此相比较,或是具体而微,或是五十步与五步之差。马克思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⑦。解剖江南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劳动力市场,或者具有类似的认识价值。______________① 薛福保:《江北本政论》,《皇朝经世文续编(盛康本)》卷4l。② 嘉庆《珠里小志》。③ 宗源瀚《颐情馆闻过集》。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1页。⑤ 《履园丛话》卷5。⑥ 乾隆《吴江县志》卷38。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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