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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时清军和英军火器差别究竟有多大?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清朝历史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原编者按:对于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第一次鸦片战争,近年来相关文章和书籍可谓汗牛充栋、观点百家争鸣。而本文提供的,就是审视这场战争的其中一个角度。尽管我们都知道这场战争在武器上是一次十六世纪与十九世纪的对决,但是在具体的细节上,却能够品味出更多值得深思的东西。

1840年7月~1842年8月发生的第一次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此战中,英军的火器火力无疑对清军有着极大的优势,但两者之间差距究竟有多大?笔者尝试做出一些分析。

火药对比

首先,在火药的配比方面,英国化学家歇夫列里在1825年经过多次实验后,提出了黑色火药的最佳化学反应方程式:2KNO3+3C+S—K2↓+N2↑+3CO2↑。据此,理论上硝、硫、碳配比率以74.84%、11.84%、11.32%为最佳火药配方。英国按照这一方程式,配制了硝、硫、炭的比率为75%、10%、15%的枪用发射火药,以及组配比率为78%、8%、14%的炮用发射火药。在火药生产如提纯、粉碎、拌和、压制、烘干等工艺上,英国已进入近代工厂的机械化生产阶段。其主要特点是: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以先进的工业设备,提炼纯度的硝和硫;以蒸汽机带动转鼓式装置,进行药料的粉碎和药料的混合拌和;用水压式机械,将配置的火药放在碾磨上,压成坚固而均匀的颗粒,使火药具有一定的几何形状和密实性;使用机械式造粒缸,将火药块制成大小均匀的火药粒;对制成的粒状火药,放在烘干室内,用蒸汽加热器烘干,使之保持良好待发的干燥状态;用石墨制成的摩光机,将药粒的表面磨光,除去气孔,降低吸湿性,以延长火药的贮藏期。这些先进的工艺保证了英军火药的优良品质,虽经过长途海运,到中国以后仍然保持良好的使用效果。

而中国方面,枪炮发射药的硝、硫、炭配比大体在80%、10%、10%。而火箭的燃烧火药的配比大体在86.5%、5.4%、8.1%。这一配比虽然与英军火药相差不远,不过由于鸦片战争大多在东南沿海,当地气候比较潮湿,而中国方面的火药含硝量偏高,所以极容易吸湿转潮,储存很不方便,只能随用随造,对战事极其不利。制作工艺上,清朝仍然采用人工操作方法配制而成,质量十分粗糙。所以,英国人在大角、沙角战役缴获清军火药后说到:“火药库是普通式的建筑之一,里面存着几千磅粗火药,装在木桶或泥罐中,我们全部投之于海。因为虽然中国火药的成分几乎和我们的相同,却是一种粗劣的东西。”当时清朝尚无现代密封除湿技术,沿海战备火药吸潮导致威力下降、精度变差也不足为奇。而在战后,福建提督陈阶平设法采购英军火药并在鸟枪上试射,原本射程不到100米的鸟枪可以将弹丸射到240弓(1弓=5尺,清代一尺合今32厘米,折合384米)。虽然中国古籍关于射程的数据纪录一向有所夸大,但仍然由此可见双方火药质量上的巨大差距。

火枪对比

英军当时使用的两种前装滑膛枪,即伯克式(Bakrer)燧发枪和布伦威克式(Brunswick)击发枪。伯克枪枪长1.166米,口径15.3毫米,发射35克重的枪弹,射程近200米,射速每分钟2~3发。布,伦威克式击发枪枪长1.42米,口径17.5毫米,重4.1公斤,发射53克重的枪弹,射程近300米,射速每分钟3~4发(对于该枪是否在鸦片战争中参战,目前尚有争论)。

清军当时的军用枪主要是鸟枪和抬枪。鸟枪射程不到100米,射速每分钟1~2发。抬枪是一种重型鸟枪,长7.5尺,木鞘长5尺,发射5钱重铅弹,射程300步,射速每分钟1发。清军的鸟枪制作质量比较粗劣,枪管薄厚不均,枪膛宽窄不一。膛宽则弹出无力,飞行不远;管薄则易膛炸,自伤射手,所以清军兵丁往往不愿使用。根据1840年4月4日《澳门新闻纸》上所云:“中国之火枪,系铸成之枪管,常有炸裂之危险,是以兵丁鸟枪多有厌恶施放。”当时清军更愿意习练安全的弓箭,普遍不敢操作有膛炸危险的火枪,士卒尽量避免当火枪兵,火枪兵则不愿实弹训练,长官为安全起见也很少进行实弹射击。这类火枪不但有膛炸危险,还百分之百地泄露火药气体,火星会溅落到手、脸上,所以发射时枪手皆“闭眼、扭头、缩脖子”。这样的射击方式能命中目标都算是奇迹了。

然而,即使这种质量粗劣的武器,在清军中普及率大概也只有40%~60%,甚至更少,以致闽浙清军在挑选武官的时候,都要以“精习鸟枪”为重要标准。清人总结自身火绳枪的劣势,主要有二:一是(由于使用火绳点火)“临阵忙乱,倘装发偶疏则饴害甚巨”。二是火绳枪对恶劣天气抵抗较差,一遇到潮湿雨天便很难发火,而且在夜间使用容易暴露自身目标。

虽然在前装滑膛枪时代,同样制作工艺精良的前提下,燧发枪的杀伤能力对火绳枪并不占有优势,甚至欧洲有人还曾经认为“燧发枪是能发到士兵手里最糟糕的武器”。但英军的单兵用枪在制作工艺上、在使用火药质量上,以及士兵操作娴熟程度上都超过清军,这无疑提高了前者对后者的火力优势。

火炮对比

根据《世界全史》介绍,19世纪20至30年代,英国发明了全金属车床、自动调节车床、牛头刨床等一系列工作母机,到19世纪40年代时,达到了用工作母机制造机械的领先水平。如在制造火炮方面,利用车床先将火炮铸成实心圆柱金属铸件,然后用一种配用超长钻头的大型钻床钻出一个孔,接着到锤床上将这个孔逐步锤削成型,加工成火炮。此法可使炮身较模铸法更加均匀、对称、光洁,各种尺寸比例和火门的设计较合理、射击精确度高,既提高了铸炮的精度,又节省工时、坚实耐用。

当时,英军火炮部队能发射球型实心弹(分普通熟铁弹和灼热的实心弹两种)、霰弹(包括链式霰掸、葡萄弹和普通霰弹)、开花弹(包括分内装黑火药的开花弹、装有定时引线的榴霰弹和内装纵火药剂的燃烧弹)、燃烧弹和康里格里夫火箭等。各种弹种搭配比较合理,能够对各种作战目标实施打击。比如灼热的实心弹攻击较远的目标时,由于容易燃烧,杀伤力已经比过去的火攻船和火攻筏有了很大提高。对付开阔地形的密集人群,则使用霰弹对目标造成重大伤亡。如1841年1月7日的大角、沙角之战,《外国学者论鸦片战争与林则徐》一书就如此纪录:“‘复仇神’号适时赶来,从两门基准炮倾泻出一连串葡萄弹和霰弹,接着它成为这次最残酷战争实况的见证。”

开花弹尽管威力巨大,但是受技术条件限制,英军炮兵也很难掌握发射时机(该弹有严重的固有缺点,如很难让引信准确地瞬时引爆),所以在鸦片战争中使用并不多,而且还有许多“哑弹”。当时清人也说到:“空心炮子炸裂飞击一条。亦恐无裨实用,缘炮子既出炮口,空中炸开,飞击何处,并无定准。即如英夷善于飞炮,其所用炸炮亦多有不能炸击者。”康格里夫火箭有爆炸和燃烧两种,爆炸主要是在火箭上安装爆破弹头,比如在南京附近作战时就存有这方面的使用纪录。在《鸦片战争第三卷》里也记载有康格里夫火箭的作战效果,如“焦山树木,及老虎头颈盐船庐舍,均被夷匪施放火箭焚毁”(燃烧)和“火箭如飞星,或落地作花爆响”(爆炸)。

英军在火炮种类上也做到了大体统一。经过多次调整,英国保留了68、42、32磅重型火炮和24、18磅中型火炮,以及12(见题图下)、6磅轻型火炮和口径8、10英寸的榴弹炮和臼炮。在射程方面,根据刘鸿亮先生的推测,“战争时期,英军的重型火炮,其有效射程在3华里(1500米)左右,最大射程9华里之内。”而王兆春先生则认为:“除臼炮外,至1840年前后,英军火炮射程已增至800~2000米。”笔者此处推断王兆春先生指的应是有效射程。

与英军相比,清军火炮制作工艺低劣、射程较近、炮弹种类较少。在火炮制作上,清朝墨守陈规、坚守祖制。在鸦片战争时期,炮样竟然还是康熙时期留下的。新造火炮因钢材冶炼不纯,气孔多、易炸裂,再加上偷工减料、官员中饱私囊,使得质量极羞。仅在道光十五年(1835)九至十二月的试射中,就炸坏了13门火炮,炸裂损坏率竟然占59门新炮的22%!而演习实战中,也屡屡造成人员伤亡,比如道光十九年(1839年)在广州官涌的作战中:“有大鹏营一千斤大炮放至第四出,铁热火猛,偶一炸裂,致毙顺德协兵丁二名。”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浙江等地。

由于当时中国冶炼技术落后,所造大炮往往管壁厚而口径小,结果发射炮弹比较轻而火炮笨重,不利于战时调整,转向困难、射界有限、调整射程不易。比如道光二十二(1842年)年十月一日,靖逆将军奕山等就奏:“查从前旧式炮架笨滞坚涩,旋转不能如意,且系寻常杂木,木性松脆,一经炮发震动,榫缝开裂,既难取准,又不能再行施放。况从前所用炮位数百斤及一千斤上下者居多。”此后,丁拱辰在1840年设计了滑车、绞架和旋转活动炮架,而龚振麟在镇海铸炮局督造火炮时,也制成磨盘形枢机式炮架和四两炮车,使得在鸦片战争后期这个问题得到了部分改善。1841年清军使用炮弹种类,主要是实心弹、爆炸弹和蜂窝弹。两方比较,英军采用的葡萄弹、开花弹和新式燃烧弹威力较大。如魏源在《筹海篇》中就认为:“然有一宜防者则日飞炮,非谓悬桅上之号炮,而谓仰空堕弹之炸炮也。我之炮台虽坚,而彼以飞炮注攻,炸裂四出,进射数丈,我将士往往扰乱……宝山则以飞炮而众溃,由之观之,夷之长技日飞炮”。

在射程上,刘鸿亮先生推测:“中国购买的重型夷炮的最大射程在4华里之内,有效射程约为二、三华里左右。而中国原有的旧式重型火炮的射程应小于这个数据。”魏源在《海国图志》里也认为:“向闻大炮击远二、三十里,姑之不信,意者或有十里,其弹子弯者不计,直者想有六、七里可用”。无论最大射程是“4华里”还是“六、七里”,相对于英军可以达到近九里的射程,清军绝大部分火炮的劣势是一目了然的。

不过,清军新造巨炮的最大射程已达七、八里。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五月二十二日江西巡抚钱宝琛奏:“奉两广总督饬令赶造土模三十具,现已遵式陆续先铸成三千斤铜炮二十尊,一体打磨光滑,造齐炮架。会同营员将炮运至空阔处所,于相距里许竖立两层皮靶,连日演试。每炮一位,用火药一百二十两加铅子一百八十两,响声俱属洪亮。其子透过皮靶仍行三里有余。堪以摧坚致远。”清军新铸巨炮的最大射程已经较为接近荚军了。裕谦也说过:“至于数千斤之大炮,夷船虽能任载,而只可施于深水外洋,不能施于近岸之内洋。盖内洋水浅,近岸又必有明沙暗礁为之拦护,若放此数千斤之大炮,船必倒退,一经搁浅,船底着实,立刻震裂。故在内洋施放,亦止一、二千斤及数百斤之炮,不过口门窄而后身宽,多受火药,且施放灵熟,较官炮略远一二里,然亦止及数里之内,实无远及十余里之事。”不过,即使这些新造的远程大炮,由于制造粗糙、转动困难,精度并不好。

战术方面

从清军与英军在火器上的对比上来看,英军火器虽然占有优势,但在技术指标上并非绝对优势。英军的优势主要还是在火器火药的制作工艺和使用战术上。比如在沙角、大角一战中,尽管英军火力占有优势(英军有7舰共168门炮,清军是29门炮),但英军最后攻取炮台乃是通过登陆部队一部(登陆部队总数大约为一千四五百人)在一沙湾登陆,通过汉奸指引从后面包抄清军沙角炮台,居高临下使用陆军野战炮击溃清军。根据《英军在华作战记》记载,此战中清军方面伤两三千人,阵亡六百,但林则徐本人在家信中却说“我兵止有六百名。”英军只伤三十人,另大角炮台清军阵亡二十人。

英军攻占虎门炮台一役亦是如此,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初六,在夺取沙角、大角炮台后,英军攻击上横档炮台。上横档炮台正面防御异常坚固,但炮台后方几乎不设防。当天恰逢炮台后方小河涨潮,英军分船越过后河,在下横档后方登陆,包抄清军。清军大部未作抵抗即已溃散。而更早一天,英军就在清军不设防的下横档登陆,对清军采取火力压制,着名爱国将领关天培即在此战阵亡。关天培的爱国情操固然值得肯定,但他在此战中明显犯有军事错误,忽视了下横档的防御,又仅注重上横档正面来敌,以至后方被英军包抄。

在海岸防御作战中,由于清军军事思想落后,炮台选址并不当、炮台构筑方法不合理,都是裸露式建筑。清军在毫无掩蔽的炮台上与英舰对射,伤亡极大。两广总督怡良也说过:“(英舰)但以数十艘连环之炮。攻我在台露处之兵,故将弁兵丁伤亡枕籍。”清军缺乏近代抗登陆作战经验,不能趁英军在换乘和抢滩时攻击,炮台成一字排列,缺乏层次,突破一点而全线溃崩。又忽视后方防御,多次被英军从后方登陆包抄,炮台在前后受敌的情况下被攻占。清军火炮本来就比较粗糙,还缺乏训练,往往连本身武器的性能也难以发挥。比如厦门一战,清军发射200余弹,仅一弹命中英舰火药库;虎门一战,各炮台300门火炮,英舰竟一艘未损。

陆战中,清军基本采用冷热兵器结合的三叠阵,一哨百人,每哨10队,使用火器和冷兵器的人数各半,火器手为前队,内20名操抬枪者为第一叠,30名鸟枪手为第二叠,50名使用藤牌、长矛、弓箭、挑刀等武器的冷兵器手则为后队。这种战术的思路大抵仍然是明末清初时期的思想,使用这样的战术与19世纪的英军作战,自然很难取胜。

海战中,清军妄想抛掷火球、火罐,使用火箭筒,以及接近敌船、爬桅攀船,攻首尾、跃中舱等战术,或使用火攻船攻击英舰。作战时,距离较远时先以船炮轰击,距离近则使用上述火攻武器燃烧敌船,并使用冷兵器“过船杀贼”。但由于双方火炮射程存在差异,且英军船大炮多,清军少有能够在外海作战的船只,这类战术自然无法奏效。

结语

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鸦片战争,是百年国耻的开端。清政府盲目自大、落后守旧,导致丧权辱国。而在火器制造上,我们这个火药的发明国却被“学生”超过,自身火器发展从康熙之后一百多年间因为太平盛世失去了前进的动力,陷入停滞甚至倒退。战争中,出现一边倒的战事,清军溃败,最后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回顾这段历史,更让笔者深感和平时代同样不能忽视国防的建设和发展,尤其对于目前正在和平崛起中的中国,一百多前血的教训更不能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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