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汉族文化、因袭明制,既非新崛起的满族统治者的权宜之计,也非是他们在入关以后实行的政策,而早在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就已经形成并实行了。就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个不同的统治时期而言,满族统治者对汉文化的认识与接受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行文化政策亦有不同。本文就清朝入关前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个时期在吸收汉文化问题上的进展与不同谈些意见,以就教于诸位方家。
一 努尔哈赤时期对汉文化的初步吸收
努尔哈赤(1559——1626),爱新觉罗氏,女真族后金政权的创始人。其祖上为元末明初建州女真一个部落首领猛哥帖木尔,即努尔哈赤的六世祖都督、后追尊为“肇祖原皇帝”的孟特木。努尔哈赤祖父觉昌安、父塔克世都担任过明朝建州卫指挥。努尔哈赤初为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部下,后袭父职,任建州左卫指挥使。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年纪仅有25岁的努尔哈赤因祖父、父亲被明兵误杀,以“十三甲起兵”,率少数人马,攻打陷害祖、父的仇人所占据的秃隆城,迈出了统一女真族、建立后金政权艰辛征战历程的第一步。努尔哈赤此举顺应了当时女真族由乱而治、由分散到统一的趋势。经过三十多年的征战,努尔哈赤先后统一了建州女真全部和海西、野人女真的大部,基本上结束了女真族社会长期分裂、动荡的局面。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登上汗位,建号金(亦称大金国),建元天命,创立起后金政权。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攻明。从此时起到明天启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的八年间,努尔哈赤统率骠悍善战的八旗部队把主要的进攻目标指向明朝,经萨尔浒、沈阳、辽阳等战役,攻占了辽东及辽西部分地区,把后金政权的势力从白山黑水之地推进到文化水平较为先进的辽沈农耕地区。
伴随着军事上的胜利进军,女真族社会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也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取得的进步非常明显。正如萧一山所言:“盖满人以渔猎为生计者多,从事耕种者少,故打围之风,至清初犹未泯也。然此仅女真生活之一斑耳,至辽东西原为汉人生息之地,早已进入农业社会。努尔哈赤由兴京迁都辽沈以后,女真汉人,逐渐同化,当非全属白山黑水间之旧俗矣。”[1]女真族社会进步迅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努尔哈赤为首的统治者采取了在军事上与明朝对抗,而在发展经济、政权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注意向汉族学习、吸收汉文化之所长,促进了“女真汉人,逐渐同化”的发展趋势。
努尔哈赤曾经担任过建州左卫都督,比其他女真族人有更多的接触汉文化的机会。他曾多次奉朝命赴明都北京进贡,领略了中原王朝的礼仪制度与政情民俗。据《明神宗实录》记载,在明万历十八年至二十九年(1590——1601)期间,努尔哈赤与其弟舒尔哈齐等女真首领多次赴北京进贡。紫禁城的尊贵威严、汉文化的先进发达,都给这位夙有大志的满族青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他后来萌发吸收汉文化、推行满族内部改革的思想种下根芽。然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能够意识到学习、吸收汉文化并非是轻而易举的事,经过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
女真族崛起之初,因受落后民族传统的影响,对于征战之后俘获的汉族男丁采取一律屠杀的野蛮政策。后来,努尔哈赤逐渐认识到利用俘获汉人的手艺和劳力为自己服务,可以带来更大的利益,便把过去对俘获男丁的杀戮政策改变为“收养”政策,即保全性命,充作劳役奴隶。努尔哈赤曾直言不讳地对俘获的汉人说:
即使杀了你们,夺取的财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暂时的,有限的。如果收养,你们的
手可以出任何东西。用出的东西做生意,生产的好果实、好东西,那是永久的利益。[2]
这段话反映出努尔哈赤对汉人掌握的手艺技术和生产创造力的价值已有一定的认识,是导致他作出这种政策转变的思想认识基础。“收养”政策的实行,无疑为满族社会保存了大量掌握中原先进文化的汉民,这对正在从原始牧猎社会向农耕社会过渡的满族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以后,努尔哈赤进一步认识到汉族文化除工艺技术之外,还有一套文物制度,更是发展中的女真族迫切需要学习的内容。基于此,他命令属下:
把尼堪(指明朝)行事的各种法例,全都写在文书呈送上来。抛弃不适当的地方,
报告适当的地方。不要以异国人不知而谎报。”[3]
这道命令初步体现了他“因袭明制”的思想意图。在这一思想的支配下,努尔哈赤在经济生活、政治制度和文化建设三个方面都进行了一些体现吸收汉文化的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效果。
经济生活
女真族原本地处偏远,生活手段以采集和渔猎为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明代时,女真族一些部落如建州女真等不断南迁,逐步移居汉人居住地区,受到汉族农耕文明的影响,遂使其社会经济发生新的变化,经济结构从过去以采集渔猎为主的单一经济形态,发展为农业与采集、渔猎等业并行发展,兼有采矿、贸易等业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作为一位正在崛起和变革中的少数民族领袖,努尔哈赤敏锐地认识到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发布了一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命令,注意采取促进农业发展的措施。如他曾下令禁止牲畜入田,保护农田作物:“牲畜进入田中,看见就要扑捉;捕获的人,不要剥取衣服,要带到村的章京那里去查看。马、牛、骡、驴等每一牲畜各取银一两。”[4]他还以都堂名义书谕:“产金银地方的人,在耕田时期不要挖掘,恐怕耽误耕田。耕田闲暇时,想淘金、想挖银的人,允许后,或淘金、或挖银。……田不足的人,可在沿境内外任意耕垦。守台的人,今年沿台耕田。明年没有粮食也不给。”[5]其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天命六年(1621)七月,努尔哈赤颁布了在女真族兴起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的“计丁授田”令。“计丁授田”令尽管还保留着相当浓厚的农奴制色彩,它的推行对于辽东汉民地区来说不啻是一种倒退,但对于正在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女真族社会而言,这一政令则确立了后金政权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反映了农业在后金政权经济部门中地位的提高,有助于女真族内部封建性因素的增长。
政治建设
努尔哈赤在政治建设方面同样多有建树,其中最重要者就是在改造旧牛录制基础上创立了适合于征战,具有军政合一、军民合一政治特征的八旗制度,使女真族社会走上了严密组织化的道路。八旗制度固然是女真族人民的创造杰作,带有鲜明的民族特点,然而,在它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努尔哈赤等女真族统治者注意从明朝体制中吸收于己有用的内容,把吸收汉文化的思想运用于政治领域。仿照明制设立都堂,制定官员服饰、官场仪仗和相见之礼等,丰富了它的内容。除此以外,后金政权对一部分被俘的汉族文武官员委以官职,开启了清朝任用汉员的先例。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尔哈赤攻下抚顺,明朝守城游击李永芳投降,成为“归附最先”[6]的明朝降将。继李永芳之后,陆续有一些明朝官吏、武将、生员战败被俘,如明守备石廷柱及其弟千总天柱,明进士、都司金砺,明同知李思忠,明沈阳生员范文程及其兄文?,明诸生丁文盛等多人。天命六年(1621)三月后金攻占辽阳,努尔哈赤命令“释辽阳狱中官民,查削职闲住者服其原职。设游击八员,都司二员,委之以事。”[7]强调网罗和使用明朝罪臣、废员。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率军攻下广宁等地,收降的明朝降将尤多,如游击孙得功,守备张士彦、黄进、石廷柱,千总郎绍贞、陆国志、石天柱等人,参将刘世勋,游击罗万言、何世延、阎印,都司金砺、刘式章、李维龙[8]天命年间归降者还有“兼通汉文”的宁完我、参将鲍承先、千总金玉和等人。对于这些降官降将,努尔哈赤择其可用者授以官职。如李永芳投降后,努尔哈赤“命依明制设大小官属,授永芳三等副将,辖其众。”[9]以后如石廷柱授以世职游击,金玉和授以世职三等副将,金砺授以世职三等副将,鲍承先授以副将等。对于归附的汉族降官,初时大都编入八旗,受女真族八贝勒的节制,在女真族社会中只是一支辅助性的力量。
文化建设
努尔哈赤在发展女真族文化的过程中,既保持了本民族文化的基本特色,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汉族、蒙古族等民族文化的成分,体现出一定的兼容性。以创制满洲文字为例,最初,女真族没有本族的文字,文移往来,必须习蒙古书,译蒙古语加以疏通,于思想语言交流极为不便。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努尔哈赤决意“以蒙古字编成国语”。其属下巴克什额尔德尼、噶盖均认为此事难行,表示 “我等实不能。”努尔哈赤不以为然,阐述了创制本族文字的重要性,指出:“汉人念汉字,学与不学者皆知。蒙古之人念蒙古字,学与不学者亦知。我国之言,写蒙古之字,则不习蒙古语者不能知矣。何汝等以本国言语编字为难,以习他国之言为易耶?”[10]在他的支持下,额尔德尼、噶盖等人以蒙文字母为基础创制成满族文字,史称老满文。诚如史书所论:“创制满洲文字,自太祖始。”[11]与皇太极时期经过改进的新满文相比,老满文尽管不尽完善,但确是满族社会文化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更何况努尔哈赤在创制满文的时候,就从“汉人念汉字,学与不学者皆知”的事实中受到启发。
后金政权建立以后,努尔哈赤对八旗贵族子弟的颇为注意。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努尔哈赤命锺堆、博布黑等八人为八旗巴克什(师傅),要求他们“认真地教书,使之通文理,这就是功。如入学的儿童们等不勤勉地学,不通文理,就要治罪。入学的徒弟们,如不勤勉学,你师傅向诸贝勒报告。”[12] 除了任命满族教师外,还起用被虏的汉族文人充当教师。朝鲜《李朝实录》记载:被虏汉人龚正陆“教老乙可赤(案:努尔哈赤)儿子书。”[13]这些作法迈出了女真族社会发展贵族教育的第一步。
在思想观念方面,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后金统治者也很注意向汉文化学习,并从中吸收了一些思想理念。努尔哈赤在早年就喜好《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传奇,受到汉族通俗文化的熏陶。以后随着阅历的丰富,努尔哈赤接触到更多的汉文典籍,包括儒学典籍、历史书籍,并从中吸收了不少思想营养。从《满文老档》、《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等史料记载的努尔哈赤谕令提到的汉族典籍就有《论语》、《孟子》、《史记》、《资治通鉴》等,能够比较恰当地引用其中的语句段落,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
“天命”思想是努尔哈赤的很重要的一个政治理念,在他的许多谕令、文告中都一再提到。如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立理国政听讼大臣五员,都堂十员,五日一朝,“当天设案焚香,以善言晓谕国人,宣上古成败之语。”其意在于借祷告上天来表明自己施政“上体天意,下合人心,”以求得“法度得宜,敬老尊贤,黜谗远佞”[14]的“郅治”效果。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誓言,声明伐明理由,称:
夫天下之国互相征伐,合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死于锋刃者使更生,
既得之人畜令复返,此理果有之乎?天降大国之君,宜为天下共主,岂独吾一身之主?
先因糊笼部会兵侵我,我始兴兵,因合天意,天遂厌糊笼而佑我也。大明助天罪之夜
黑,如逆天然,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妄为剖断,此其七也。[15]
努尔哈赤认为:“合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谴责“大明助天罪之夜黑,如逆天然”,而自己所行“因合天意”,必然能得到上天的护佑,后金兴兵是仗义伐暴,顺和天意。所谓“天命”是指上天的意志和命令。这与《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16]之语含义如出一辙。“天命”思想形成于先秦时代,许多儒学思想家都曾经予以阐发,为历代汉族王朝和许多少数民族统治者所信奉。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时发布的诏书就有“天道助顺,人谟与能”[17]的话语。努尔哈赤的上述言论也同样表明了对天命思想的一种认同。
努尔哈赤还用“皇天无亲,惟德是辅”[18]、“天道循环”的观点对明朝官将进行“策反”,要他们认识到明朝衰败完全是天命不佑,气数已尽,赶快弃暗投明,归附后金。他在致明将毛文龙书中就这样说:
古来各国的兴亡,都是天道循环。到灭亡时,天示怪异和祥瑞,各处爆发战争,以
至灭亡。到兴起时,天将默助,动则兴旺。那样的事例,你能不知道吗?过去伊尹知道
桀王的命运将终,去成汤那里为僚友;姜太公知道纣王的命运将终,去武王那里为僚
友。……尼堪国(指明朝)的命运已终,劫数未完,所以在何处有天不杀尼堪的呢?……
天灭(明朝)你能恢复吗?从前周国的命运已终,末世国乱,圣人孔夫子、孟子想要恢
复,也没能事到,还是亡了。你能不知道那事吗?良鸟选择树木栖止,好人选主为良
友。……你毛将军不知道从前天时的事例吗?你要考虑,失去时机以后,后悔还来得及
吗?[19]
他不仅对天命思想运用熟练,而且还熟知“成汤代夏”、“武王伐纣”、“圣人孔孟”等历史典故与人物。他对汉文化中历史知识的了解由此可见一般。
努尔哈赤还象中原王朝的君主一样,追求“君尊臣卑”的统治秩序,提倡“忠直”奉上的政治道德。在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即建元天命的前一年,努尔哈赤就训谕属下:
天作之为君,君命之为臣,卿等当念所任之职,有能理国政者,知之则勿隐,今
国事繁琐,须多得贤人,各任之以事,倘治国统军者少,则济事几何,若有临阵英勇
者,赐之以官赏,有干国忠良者,用以佐理国政,有博通古今者,用以讲古今,有才
堪宴宾客者,用以宴宾客,各处搜罗可也。……贤者不举,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
不推,则不肖者何由而惩,汝等宜秉忠直,切勿贪婪,均平之大道莫过于忠直。吾夙
好忠直,从来未慊,汝等当留心。[20]
在他看来,君主是应天命而立,诸臣则由君主而定,他们之间应该保持主从、尊卑的关系。为臣者应该恪守“忠直”的道德,尽心尽力地侍奉君主。后金政权建立后,努尔哈赤的这种观念体现的更加突出,不仅要求其臣民都要恪守“忠直”之道,而且还要循守“礼治”,以礼安民,带有追求儒家“文治”政治局面的倾向。天命六年(1621)闰二月十一日,萨尔浒城筑毕,努尔哈赤对诸王说:
人君无野处露宿之理,故筑城也。君明乃成国,国治乃成君,至于君之下有王,
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礼也。至于王宜爱民,民
宜尊王,为主者宜怜仆,仆宜为其主,仆所事之农业,与主共食,而主所获之财及所
畋之物,亦当与仆共之。如是互相关切,天欣人爱,岂不各成欢庆哉![21]
天命八年(1623年)正月,努尔哈赤在谕令中强调臣民要以“公正为本”,像孝敬父亲一般虔诚事上,就能维护“汗道”、“臣道”的常存不衰,不会遇到“忧患”和“惩罚”,他说:
天的子是汗。汗的子是诸贝勒、诸大臣。诸贝勒、诸大臣的子是民。额真的子是阿哈。
如果汗敬天如父,不忘其恩惠,清明治理天赐的大业,那麽汗道怎麽能亡呢?如果诸贝勒、
诸大臣敬汗如父,不忘其恩惠,不想为自己攫取任何东西,不做盗贼、奸宄、邪恶的事,
公正为本,那麽诸贝勒、诸大臣的臣道怎麽能亡呢?如果民敬诸贝勒、诸大臣如父,不忘
其恩惠,不做盗贼、奸宄、邪恶的事,不违背法度,尽力谋生,那麽怎能遇到忧患呢?如
果阿哈敬额真如父,不忘其恩惠,不做盗贼、奸宄、邪恶的事,小心翼翼地尽力做阿哈的
工作为生,那麽怎能受到惩罚呢?[22]
值得注意的是,努尔哈赤把“有才德”、虚心纳谏、遵行君道作为“有道明君”的标准,并以此标准来确定自己的后继人。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八固山王问努尔哈赤关于王位继承的问题:“上天所予之规模何以底定,所赐之福祉何以永承?”他回答说:
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
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八固山王,尔等中有才德能受谏
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立之。”[23]
在选择政治继承人的问题上,努尔哈赤把“有德者”作为抉择的标准,说明儒家“德治”思想对他已经有所影响。
努尔哈赤对儒家关于“以孝道治天下”的信条十分欣赏,视之为约束臣民的伦理规范加以提倡。天命八年(1623)二月,努尔哈赤谕侍臣:“人君之心,能贞固不二,感召天和,风雨时,黍谷登,民安物阜,则永保天位,世祚绵长。凡为民者,能持敬谨之心,罔干国典,急公奉上,孝弟力田,则获福而家道昌矣。”[24]“孝弟力田”就是他对臣民的一种道德要求。天命十年(1625)四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在对诸王的一次训诫中更是引用《论语》的话来阐发孝道,其言云:
语云:其为人也孝弟,而犯好上作乱者未之有也。吾后代子孙,当世守孝弟之道,
不可违也。其为长上者,居恒当和睦其子弟,为子弟者,宜亦承顺关切可也。至于上
待下,下事上,务以真心实意爱敬之,慎勿怀虚假之念。且我满洲原与汉人蒙古国别
俗殊,今共处一城,如同室而居,若侮虐其下,则卑幼者必无得所之期,遂些须饮食,
亦当聚宴,以示亲好然,吾之所指示此耳,汝等毋负朕言可也。[25]
努尔哈赤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某些儒家思想观念,而且还对史书颇感兴趣,注意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他的不少谕令和书信都相当准确地引用了出自《史记》、《资治通鉴》等史书中的事例,以警诫属下。天命十一年(1626)六月二十四日,努尔哈赤对诸王臣发了一番长篇的训谕,中心的内容是告诫汗位后继者及诸王臣不忘创业的艰难,虚心纳谏,谨慎行政,以固江山社稷。其中多处引用典籍与掌故之处,如称:
昔卫鞅云:‘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又《忠经》云:‘谏于
未形者上也,谏于既形者下也,违而不谏则非忠臣。’凡事勿谓小而无害,不知由小及
大,有坏于国者多也。凡我训言,莫非成就汝等,岂贻累于汝等耶?昔宋刘裕谓群臣
曰:‘自古明君贤相,皆由困而亨,舜发畎亩,傅说举版筑,胶鬲举鱼盐,百里溪食牛,
天意何居?’群臣对曰:‘君相之任大任也,故天降大任于是人,必先苦心志,使之遍
虑事物,而内不得安;劳筋骨,使外不得逸;饿体肤,使食不得充;所以动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是人而为君,必能达国事,是人而为相,必能悉民隐,天意如此而已。’
若人之言,诚为善识天意者也。……昔定帝自汴京幸故都会宁府(在白山之东),谓太
子曰:汝勿忧也,国家当以赏示信,以罚为威,商贾积货,农夫积粟。’尔八固山继我
之后,亦如是严法度,以效信赏必罚,使我不与国事,得坐观尔等作为,以舒其怀可
也。[26]
在率领女真族崛起和实行民族统一的过程中,作为一代雄主的努尔哈赤实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与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本民族的迅速兴起。吸收汉文化、改革本民族内部的落后面,则是努尔哈赤之所以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努尔哈赤对汉族先进文化进行了认真的吸收,包括实行“各守旧业”的政策,以促进从牧猎经济向农耕经济的转变;仿照明制改革礼仪服制,起用明朝降将降官,迈出了后金政权封建化的第一步;注意从中原文化传统中吸取精神营养,接受了天命思想、君权神授观念和忠直、孝道等道德理念,并承认孔孟为圣人,显示出认同儒家思想的倾向。这一切对协调民族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吸收先进民族文化要素、实现女真族社会从牧猎阶段向农耕阶段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努尔哈赤实行的汉化改革仅是初步性的和不彻底的。就总体而言,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后金政权、女真族社会在经济生活、制度、思想文化各方面,都保留着大量的牧猎氏族社会的落后面,多数族人对汉人及汉文化抱有很大偏见,尤其在女真族贵族上层排斥汉人及其文化的保守势力相当强大。这不能不对努尔哈赤产生一定的影响,使他对汉文化的吸收大打折扣。如努尔哈赤尽管起用明朝降官降将,但实行的却是“用小不用大”的政策。天命六年(1621)六月,努尔哈赤在下达给都堂的文书中说:
为什麽把所有的人分为阿哈、主人、大人、小人呢?被他的国痛恨,归顺我方,如
能贡献出有限的力量,贡献出有限的智慧,那就不论是阿哈、小人,立刻任用给与官职,成为大人。那样就有更多人来归附我们。为他的皇帝立功,给他的官员们财物,成为官员的人,原来就是大臣,就是官员,对我们不出力,不贡献才能,仅是窥视脸色沉默无为的人,那是什麽僚友呢?[27]
努尔哈赤招纳的对象主要只是汉官中的基层人员,而对其中上层人员怀有很深的猜忌。可
见,他起用汉员的政策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更为严重的是在努尔哈赤晚年发生过屠杀汉人的惨案[28],恶化了后金政权统辖下的满汉民族关系,使他实行多年的吸收汉文化政策几乎夭折。
二 皇太极时期的进一步改革及其文化政策
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1626年9月30日),努尔哈赤病逝。他的八子皇太极登上汗位,改元天聪。天聪十年(1636),又改国号为“清”,改年号崇德,受尊号为“宽温仁圣皇帝”。崇德八年(1643),皇太极暴卒,在位共17年。皇太极一生功业并不逊色于乃父,武功文治,赫赫辉煌,各方面的建设与改革,长足进展,女真族也从此被称为满族。在清朝历史上,皇太极与乃父努尔哈赤双星并耀,同为具有雄才大略的开国君主。正如论者所评价:“其生平武功,固不待论,即政治上之施设,亦颇足为清朝二百年之基础。……其生平之事功,殆得汉人之力不少,亦郅治之最大原因也。”[29]以更大的力度吸收汉文化,积极推行改革方针,是皇太极执政期间最为鲜明的特色。
皇太极成长的环境及文化背景与努尔哈赤又有很大不同。皇太极生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在他24岁(1616)时,其父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称汗。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始命巴克什(师傅)教导自己的子弟。是时皇太极29岁。如论者云:“皇太极出生于女真族最大的奴隶主——大汗家庭,有文化的奴隶‘谙达’,是他的启蒙老师,自幼在费阿拉城受到良好和训练。”[30]应该说,这样的成长环境使他对汉文化有着比乃父更为深入的了解。正由于此,皇太极即位伊始,便对努尔哈赤晚年苛待汉人的政策进行了大胆纠正。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初五日,皇太极发布命令:
治国之要,莫先安民。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令奸细往来者,事属
已往,虽举首概置不论。嗣后惟已经在逃而被缉获者论死。其未行者虽首告,亦不论。[31]
这项命令的实行使“汉官汉民皆大悦,逃者皆止,奸细绝迹。”[32]反映出皇太极在处理满汉民族问题上的开明态度。
皇太极在位期间,后金政权的武力比努尔哈赤时代有了更大的,在军事上对周边地区和民族部落展开积极进攻,迅速扩大着自己的统治范围。经过西征蒙古、东伐朝鲜,以及多次对明朝的胜利用兵,到皇太极统治后期,其统治范围在从原有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地区的基础上,发展到北至外兴安岭,东抵鄂霍次克海、库叶岛,西到贝加尔湖,南达日本海的广袤地区。皇太极在积极进行军事扩张的同时,对于内政的汉化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并取得胜于乃父的显著成果。
发展牧猎与农业并举的经济政策
皇太极在经济上是采取发展牧猎与农业并举的政策,但对后者的关注日益加强。他多次发布发展和保护农业的政令,强调“工筑之兴”不应“有妨农务”,要求军民“专勤南亩,以重本务”[33],“务农积贮,为足食之本”[34],体现对传统的“以农为本”经济观念的认同。他还下令禁止宰杀耕牛,保护农业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田畴庐舍,民生攸赖,劝农讲武,国之大经”[35]的治国方针体现了“耕战”精神。
“仿效明制”和文武并重的政治策略
在政治方面,皇太极本着“仿效明制”和文武并重的原则,对乃父遗留下来的带有明显氏族痕迹的政治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后金政治制度更加适应封建化发展的需要。
努尔哈赤时期的后金政权政治体制结构比较简单,主要以兵民合一、文武不分的八旗制为主体,各部门要职全部操纵于满族贵族之手。皇太极即位后,接受汉员宁完我等关于“设六部,立谏臣,更馆名,置通政,辨服制”[36]的建议,果断地“定官制,设立六部”[37],设置谏臣言官,把文馆改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三院的职掌,不仅比以前的文馆扩大了职权范围,粗具日后内阁的规模,而且还包括了以后设立的翰林院、詹事府等机构的职能[38],便利了皇权集中。随着中央六部和内三院的设立,皇太极对官民服制、官员祭丧制,乃至官场言语书词等,都本着效仿中原王朝“明尊卑,辨等威”的原则进行了改革和规范。
天聪六年(1632)十二月,皇太极鉴于天命年间虽然颁定补服之制,但规定不甚明确,官民衣着混同,贵贱依旧难辨,致使“奢靡僭越之风往往而有”,于是下令确立“国家服式之制”,“以辨等威,定民志,朝野各有遵守。”[39] 次年六月,皇太极再发更定朝服的命令,“特定入朝官服之制”,以“辨服色,正名分”,“以肃观瞻”。[40] 天聪六年(1632)定诸贝勒大臣官员祭丧制,区分等级尊卑亦为其明显特点。至于朝廷官场言语书词的规范是在崇德元年(1636)。是年六月初六日,皇太极在谕令中说:“我国初不悉礼,或称呼,或书写,俱无上下贵贱之分。今阅古典,凡上下应答,各有分别,着俱遵例行。”遂议定:凡其文上报,达于皇帝者称“奏”,达于诸王者称“禀”,达于其他官员者称“告”。皇帝言语或书写,都称为“上命”或“圣旨”,臣工对皇帝问答,谓之“奏上”等。[41]
皇太极还极力笼络汉官,取得的成效超过乃父。与努尔哈赤时期相比,皇太极招纳笼络的汉官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其身份档次也大有提升,尤其注重对明朝中高级官员将领的招降和接纳。崇德三年(1638)驻守石城岛的明副将沈志祥降清,接纳降者达2500人。内有“副将九、参将八、游击十八、都司三十一、守备三十、千总四十、诸生二。”[42]仅此一次就接纳游击以上的官员35人。在收降的明朝官员中,以洪承畴为官位最高者。其余中高级降官还有:总兵祖大寿、副将尚可喜、张存仁、孟乔芳、沈志祥、祖可法、参将孔有德、耿仲明、马光远等。皇太极基于攻灭明朝,夺取全国政权的战略思考,深悉笼络汉族高官的重要性,不惜纡尊降贵,亲临抚慰,用心可谓良苦。
在对汉员的使用上,皇太极比努尔哈赤更为大胆。天命年间投奔的范文程、鲍承先、宁完我、石廷柱、马光远等人,大多是在皇太极时期得到重用。皇太极即位之初,便把范文程、宁完我召直左右,以备顾问。内秘书院设立伊始,范文程、鲍承先先后被授为大学士,参与枢要。他们对许多军国大事提出过重要的意见,受到皇太极的“嘉纳”。崇德四年(1631)六月,皇太极分汉军为四旗,任用了一大批汉员。其中马光远(授职固山额真,领汉军正黄、镶黄两旗)、石廷柱(授职固山额真,令正白、镶白两旗)、王世选(授职固山额真,领正红、镶红两旗),以及李国翰、马光辉、张大猷、金维城、吴守进、孟乔芳等人都担任了要职。[43]值得注意的是,皇太极在崇德元年(1636)连续授予三位汉员王爵,即授孔有德恭顺王,耿仲明怀顺王,尚可喜智顺王,开有清一代封汉员王爵的先河。皇太极对汉员的拔擢、重用,与努尔哈赤时期的对汉员的猜忌、抑制作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除了招纳明朝降官外,皇太极还仿效中原王朝科举取士的办法,通过选拔人才。天聪三年(1629)八月二十三日,皇太极下达了一道在清朝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谕令:
自古国家,文武并用,以武功戡祸乱,以文教佐太平。朕今欲振兴文治,于生员
中考取其文艺明通者优奖之,以昭作人之典。诸贝勒府以下,及满汉蒙古家,所有生
员,俱令考试。[44]
后金政权于当年九月举行了大约有300名生员参加的考试,“分别优劣”,录取了其中的200名。参加应试的生员绝大多数为努尔哈赤晚年镇压明朝生员通明叛变事件中的幸存者。这次考试不仅把这些人从昔日“包衣”、“奴者”的地位中“擢拔”出来,取消了奴隶的身份,而且成为清朝实行科举制度的先例。天聪八年(1634)三月,后金再次举行汉人生员考试,录取228人。“分别等第,一等十六人,二等三十一人,三等一百八十一人。”[45]赏考试取中生员银两有差。一个月后经礼部考试,齐国儒、朱灿然、罗锦绣、梁正大、雷兴、马国柱、金柱、王来用等人以“通晓汉书”授予举人功名。他们是后金政权自己造就的第一批士人。其中大多在文馆供职,成为皇太极推行“文治”的骨干力量。崇德六年(1641)七月,后金政权再次举行考试,录取满、蒙、汉举人生员共48人,其中汉员35人,占总数的73%。新中式举人生员各得赏赐若干,[46]受到皇太极的表彰和鼓励。这样,在皇太极周围逐渐形成一个汉族官僚“智囊团”,其中有范文程、宁完我、洪承畴、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人,充实了后金政权的统治力量,为日后定鼎中原创造了条件。
文化政策中的尊儒倾向
皇太极统治时期,后金政权在思想文化方面带有了更多的儒家文化色彩。皇太极实行祭孔之礼一事,最能说明问题。
清朝当局始建孔庙最早是在崇德元年(1636),建于盛京。据《清朝通典》记载:皇太极“始创大业,即崇文重道,建孔子庙于盛京。”[47]《清史稿》记载:“崇德元年,建庙盛京,遣大学士范文程致祭。”[48]此庙即孔庙。是年八月初六日,皇太极遣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致祭至圣先师孔子,以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亚圣孟子配享。祭文称:“惟至圣德配天地,道贯古今,删述六经,垂宪万世,昭宣文治,历代尊崇。”祭孔祀典“命仿旧制”[49]所谓“仿旧制”是指沿袭明朝实行的祀典礼制。此次祀典,从对孔子的尊奉、配享的安排、祭祀日期的确定,到典礼的仪程,都循守中原王朝礼制,俨然一派“崇儒重道”气象。关于皇太极明令祭孔之事,一般史书的记载和评论都很简略。其实,这件事对于清朝来说,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思想文化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因为自汉代以来,孔子及其学说一直是历代封建王朝尊崇的精神象征,具有独尊的政治地位和思想地位。尊孔祀孔已经成为历代中原王朝政治及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皇太极明令祭孔不仅是自努尔哈赤以来吸收汉文化的必然结果,也是满族贵族从政治到思想认同孔子儒家思想、把自己纳入中原文化体系的里程碑,为清朝后来推行“文治”及崇儒重道文化政策奠定了基础。
皇太极不仅积极推崇孔子,而且还提倡读汉人之书,并强调满族贵族子弟要“读书明理”,明确规定他们的子弟凡在八岁至十五岁之间者,“俱令读书”。天聪五年(1631)闰十一月初一日,皇太极发布了一道令诸贝勒大臣子弟读书的谕旨,内称:
朕令诸贝勒大臣子弟读书,所以使之习于学问,讲明义理,忠君亲上,实有赖焉。
闻诸贝勒大臣有溺爱子弟,不令就学者。得毋谓我国虽不读书,亦未尝误事与。独不
思昔我兵弃滦州,皆由永平驻守贝勒失于救援,遂至永平、遵化、迁安等城相继而弃,
岂非未尝学问,不明理义之故乎?我兵围明大凌河城,经四越月,人皆相食,犹以死
守,虽援兵尽败,凌河已降,而锦州、松山、杏山,犹不忍委弃而去者,岂非读书明
道理为朝廷尽忠之故乎?自今,凡子弟十五岁以下,八岁以上者,俱令读书。如有不
愿教子读书者,自行启奏。若尔等溺爱如此,朕亦不令尔身披甲出征,听尔任意自适,
于尔心安乎?[50]
在他看来,明朝官兵处困境而“犹以死守”,得益于“读书明道理为朝廷尽忠之故”,由此反思出己方的在精神士气、思想文化上的不足,并以“读书明理”相劝。这种认识是明智的和富有远见的。
皇太极提倡“读书”,主要是指学习反映中原文化成就的各种汉文书籍,既包括儒家经学、史学类书籍,也包括军事等实用性书籍,还有佛教经典,内容相当广泛。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他不得不沿用乃父的作法,组织人力进行翻译。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命达海领笔帖式刚林、苏开、顾尔马浑、托布戚等人翻译汉文书籍。所译书有《刑部会典》、《素书》、《三略》、《万宝全书》,俱成秩。时方译《通鉴》、《六韬》、《孟子》、《三国志》及大乘经等。[51] 其中,对儒学经典的提倡和翻译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儒学内部学派纷繁,著述驳杂,究竟应该作何选择?这在清朝入关以前,对于刚刚接触汉文化的皇太极等满族贵族来说,的确是一个难度相当大的问题。皇太极读书只停留在欣尚赏《三国演义》的水平上,诸臣所上奏疏大多就事论事,“而无劝上勤学问者。”针对这种情况,一些汉员提出皇帝进学应主要学习以“四书”为核心的“帝王治平之道”,并建议建立侍讲制度,对皇太极作了倾向于程朱的思想引导。最具代表性的是沈文奎在天聪六年(1632)九月所上的奏疏,疏称:
臣自入国后,见上封事者多矣,而无劝上勤学问者。上喜阅《三国志》,此一隅之见,
偏而不全。帝王治平之道,奥在《四书》,迹详史籍。宜选笔帖式通文义者,秀才老成者,分任?译讲解,日进《四书》两章,《通鉴》一章。上听政之暇,日知月积,身体力行,操约而施博,行易而效捷。[52]
除沈文奎外,宁完我也强调对于《四书》的讲习。史书载:“宁完我他所献替,如论译书,谓:‘自《金史》外,当兼译《孝经》、《学》、《庸》、《论》、《孟》、《通鉴》诸籍。’”[53] 有迹象表明,皇太极对于《四书》中《大学》所阐扬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有初步性的认识。他在崇德二年曾以“修齐治平”的道理告诫属下说:
圣经有曰:欲齐其家,先修其身;身修家齐而后国治。尔等若谨好恶之施,审接物之道,御下以义,交友以信,如此则身修矣。孝其亲,弟其长,教训及其子孙亲戚,如此则家齐矣。身修家齐而国不治者,有是理乎?[54]
总体上讲,在皇太极时期,满族统治者对于《四书》在孔学中特殊意义并无深刻的认识,侍讲制度也因条件不备而未能建立,但沈文奎、宁完我等人强调“帝王治平之学”的重要性,提出肄习“四书”的问题,毕竟把清朝统治者推行尊崇儒学的文化政策又向前引导了一步。
皇太极也很注重对满族习俗的改革,发布了一些改革风俗的命令。其中最重要的是对落后婚俗的禁革。天聪年间,皇太极曾谕令禁止乱伦婚娶。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侄妇,永行禁止。在这项改革中,同样贯彻了学习汉文化的精神,崇德改元后,他在议定《会典》时说:“汉人、高丽因晓道理,不娶族中妇女为妻。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55] 不分辈分的婚姻习俗,在许多民族的上都曾经存在过,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落后的婚俗。与之相比,宗族外异姓论辈分的婚娶习俗,则是一种进步的、文明的现象。皇太极比照汉族的习俗,改变本族的陋俗,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顺应满族社会封建化的历史趋势,在与明朝对峙的同时,开展了以“仿效明制”为基本内容的改革,迈出了比努尔哈赤时代更大的步伐。萧一山对皇太极的历史作用作过这样的评价:
其生平武功,固不待论,即政治上之设施,亦颇足为清朝二百余年之基础。如六部
之设立,三院之改定,道路之修治,丁户之调查;开言路,纳直谏,制律例,戢贪暴,皆善政也。……而汉人之优遇,尤为太宗朝之特色。清国制度之规定,殆无一不出诸汉人之手,故降人之影响于清国者,不特备征战供向导而已。皇太极灼见及此,殊堪惊叹。其生平之事功,殆得汉人之力不少,亦郅治之最大原因也。”[56]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皇太极完全放弃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而实行彻底的“汉化”。实际上,他是本着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原则进行改革的。他曾拒绝满臣达海、库尔缠等人提出的“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的意见,认为满族的服饰及民族语言、骑射传统不能改变。皇太极于崇德元年(1636)十一月十三日在翔凤楼召见诸王大臣时,曾就汉化改革问题发表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谈话,兹引述如下:
先时儒臣巴克什达海、库尔缠屡劝朕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朕不从。辄以
为朕不纳谏。朕试设为比喻,如我等于此聚集,宽衣大袖,左佩矢,右挟弓,忽遇硕翁
科罗巴图鲁劳萨,挺身突入,我等能御之乎?若废骑射,宽衣大袖侍他人割肉而后食,
与尚左手之人何以异耶?朕发此言实为子孙万世之计也。在朕身岂有变更之理?恐日后
子孙忘旧制,废骑射,以效汉俗,故常切此虑耳。我国士卒,初有几何?因娴于骑射,
所以野战则克,攻城则取。天下人称我兵曰:立则不动摇,进则不回顾。威名震慑,莫
与争锋。[57]
崇德二年(1637)四月二十八日,皇太极结合历史上金朝的经验教训,再次强调保持满族固有传统的重要性,声称:
昔金熙宗及金主亮废其祖宗时衣冠仪度,循汉人之俗,遂服汉人衣冠,尽忘本国
言语。迨至世宗,始复旧制衣冠,凡言语及骑射之事,时谕子孙,勤家学习。…… 此
本国衣冠、言语不可轻变也。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不时亲弓矢,惟耽宴乐,则田
猎行阵之事,必至疏旷,武备何由而得习弧?盖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
经。朕欲尔等时时不忘骑射,勤练士卒,凡出师田猎,许服便服,其余俱令遵照国初
之制,仍服朝衣。且谆谆训谕者,非为目前起见也,及朕之身,岂有习于汉俗之理?
正欲尔等识之于心,转相告诫,使后世子孙遵守毋变,弃祖宗之制耳。[58]
当然,满族社会出现的封建化发展势必导致其内部的两极分化,使部分状况下降的满族人产生怨言。有的满员抱怨:“恭顺王、怀顺王、智顺王肥马华屋,而我之兵马,何独羸瘦?”甚至尝当面向皇太极发泄不满:“昔太祖诛戮汉人,抚养满洲。今汉人有为王者矣,有为昂邦章京者矣。至于宗室,今有为官者,有为民者,时势颠倒,一至于此。”[59] 这种情况对皇太极吸收汉文化造成一定的压力,使他常常处于改革与守旧的矛盾之间,不能不对满族贵族中守旧势力的掣肘有所顾忌,有时还要做些让步。
结 语
综观清朝入关前之历史,努尔哈赤作为后金政权的开创者,在政权建设、社会发展的一些方面注意吸收汉文化,开创了“清因明制”的先河,但他对汉文化的认识毕竟肤浅,所行社会文化政策重在保存满族习俗,对汉文化的吸收比较有限。而且他对汉民族猜忌重重,以至在晚年对其辖区的汉民采取“逐杀”政策,出现了倒退的情况。皇太极执政后,纠正乃父晚年苛待汉民的政策偏颇,把乃父吸收汉文化的作法进一步扩大,初步形成政治上推行“武功”与“文治”并举、文化上提倡儒学的治国思路,为清朝入关后实行的统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皇太极去世后的第二年,即顺治元年(1644年),清朝入关,定鼎中原。终顺治一朝的统治者,无论是摄政王多尔衮,还是顺治帝,都延续了皇太极吸收汉文化、文武并用、笼络汉人的施政方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顺治十年(1653)四月,清廷在给礼部的上谕中宣称:
国家崇儒重道,各地方设立学宫,令士子读书,各治一经,选为生员,岁试科试入学肄业,朝廷复其身,有司接以礼,培养教化,贡明经,举孝廉,成进士,何其重也。[60]
“崇儒重道”四字出现在煌煌上谕之中,表明它已经被统治者确立为实行“文治”的基本政策。顺治朝,清统治者实行尊孔崇儒、笼络汉员、科举取士、编纂儒书等政策与措施,固然出于应付现实的需要,但如果追根溯源,都可以从其入关前的政治活动中找到根源,尤其皇太极时期采取的一些重视“文治”的作法,对顺治朝统治者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诚如明清史研究专家谢国桢所说:
“清因明制”的思想根源,我们可以上溯到清太祖努尔哈赤开国之初。努尔哈赤
曾受明朝龙虎将军的封号,并三次到过北京,熟悉关内的风俗情况。当他统一了东北
各民族,建立起后金国家之后,用蒙古字头编制了老满文;到清太宗天聪三年,命达
海榜式改进为加圈点有区别的新满文;同时还翻译了不少汉族文化传统的书籍,如翻
译明太祖朱元璋所颁布的《大诰三编》作为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又翻译了《三国演
义》,作为出谋划策,用兵作战的。这些书籍的翻译,说明了清初统治者借助明朝
的风俗习惯和典章制度作为统治的工具,同时也为康熙“清因明制”思想的出现,奠
定了基础。[61]
恩格斯说过:“由比较野蛮的民族进行的每一次征服,不言而喻,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由于征服而面临的比较高的‘经济状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多半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62]满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她之所以能够在明朝后期异军突起,由小而大,由弱而强,在不长的时间里取代明朝,君临天下,是与其入关前的统治者努尔哈赤、皇太极实行的吸收汉文化、坚持改革本民族内部陋俗的方针与作法分不开的。历史证明,任何一个落后的民族,如果能够以虚怀若谷的精神吸收他族之长,弥补自身之短,不断改革内部的落后面,就能转弱为强,走上富国强兵之路。清朝崛起的历史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然而,也要看到,努尔哈赤、皇太极所向慕的汉文化,是寄身于封建社会后期的传统文化。对于处在从牧猎社会向农耕社会转变的满族来说,这种文化具有她先进的一面。如果从另一方面看,此时的中原传统文化已经处于发展的后期,其弊端已经充分暴露,封建性、落后性的因素体现的非常突出。对新兴的满族而言,吸收汉文化无异于得到一把利弊相形的双刃剑,在吸收其优秀成分的同时,也把她的落后方面如君主专制、纲常名教等一齐接受过来,不可避免地背上了沉重的封建主义历史包袱,带来的弊害也是极其深远的。
参考:
[1]萧一山:《清代通史》上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2页。
[2]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2分册,清太祖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条,第19页。
[3] 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2分册,清太祖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条,第20页。
[4] 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3分册,清太祖天命八年(1623年)九月条,第95页。
[5] 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3分册,清太祖天命八年(1623年)三月条,第13页。
[6]《清史稿》卷231,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1册,第9345页。
[7]《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70页。
[8]《清史稿》卷231,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1册,第9340页。
[9]《清史稿》卷231,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1册,第9327页。
[10]《清太祖高皇帝实录·满洲实录》卷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第110——112页。
[11]《清太祖高皇帝实录·满洲实录》卷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第112页。
[12] 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2分册,40页。
[13] [朝鲜]《李朝实录》宣宗朝卷70,乙未年十二月癸卯。
[14]《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35页。
[15]《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39页。
[16]《尚书·汤誓》。
[17]宋濂等:《元史》卷4,“世祖本纪”, 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册,第65、64页。
[18]《左传·僖公五年》。
[19]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3分册,第184页。天命十一年(1626)五月二十日条。
[20]《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34页。
[21]《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64——365页。
[22]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2分册,第165页。
[23]《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74页。
[24]《清太祖实录》卷八,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第118页。
[25]《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83页。
[26]《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辑,第391——392页。
[27] 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2分册,第35页。
[28] 参见《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卷66,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谕令,辽宁大学历史系印本,第148页。
[29]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9页。
[30] 刘玉文:《清前期皇帝典学述论》,《清前期历史文化》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页。
[31]《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清实录》第2册,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6页。
[32]《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清实录》第2册,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6页。
[33]《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26页。
[34]《太宗文皇帝实录》卷3,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49页。
[35]《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3,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179页。
[36]《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0,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147页。
[37]《太宗文皇帝实录》卷9,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124页。
[38]《太宗文皇帝实录》卷28,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356页。
[39]《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2,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175页。
[40]《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4,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193页。
[41] 辽宁大学历史系:《清太宗实录稿本》,1978年10月铅印,第45页。
[42]《清史稿》卷234,《沈志祥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1册,9417页。
[43] 马光远授职固山额真,领汉军正黄、镶黄两旗;石廷柱授职固山额真,令正白、镶白两旗;王世选授职固山额真,领正红、镶红两旗。李国翰以下均任梅勒章京。参见《太宗文皇帝实录》卷47,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626页。
[44]《太宗文皇帝实录》卷5,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73页。
[45]《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8,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236页。
[46]《太宗文皇帝实录》卷56,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754页。
[47] 乾隆官修:《清朝通典》卷48,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309页。
[48]《清史稿·礼三》卷84,中华书局标点本第10册,第2532页。
[49]《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0,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146页。
[50]《太宗文皇帝实录》卷28,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360页。
[51]《清史稿》卷228,中华书局标点本第31册,第9256页。
[52]《清史稿·沈文奎传》卷239,中华书局标点本第32册,第9509页。
[53]《清史稿·宁完我传》卷31,中华书局标点本第32册,第9363页。
[54]《太宗文皇帝实录》卷34,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445页。
[55] 辽宁大学历史系:《清太宗实录稿本》卷14,1978年10月铅印本,第7页。
[56] 萧一山:《清代通史》(一),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第218——219页。
[57]《太宗文皇帝实录》卷32,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404页。
[58]《太宗文皇帝实录》卷35,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446页。
[59]《太宗文皇帝实录》卷64,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881页。
[60]《世祖章皇帝实录》卷74,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3册,第585页。
[61] 谢国桢:《明末清初的学风》,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8——79页,
[62]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5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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