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元绛,字厚之,其先临川危氏。唐末,曾祖仔倡聚众保乡里,进据信州,为杨氏所败,奔杭州,易姓曰元。祖德昭,仕吴越至丞相,遂为钱塘人。绛生而敏悟,五岁能作诗,九岁谒荆南太守,上诸朝,贫不能行。长,举进士,以廷试误赋韵,得学究出身。
再举登第,调江宁推官,摄上元令。民有号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为仆妾,有欲告者,则杀以灭口。绛捕置于法。甲与乙被酒相殴击,甲归卧,夜为人断足。妻称乙,告里长,执乙诣县,而甲已死。绛敕其妻曰:“
归治而夫丧,乙已伏矣。”
阴使信谨吏迹其后,望一僧迎笑,切切私语。绛命取僧系庑下,诘妻奸状,即吐实。人问其故,绛曰:“
吾见妻哭不哀,且与伤者共席而襦无血污,是以知之。”
安抚使范仲淹表其材,知永新县。豪子龙聿诱少周整饮博,以技胜之,计其赀折取上腴田,立券。久而整母始知之,讼于县,县索券为证,则母手印存,弗受。又讼于州,至击登闻鼓,皆不得直。绛至,母又来诉,绛视券,呼谓聿曰:“
券月居印上,是必得周母他牍尾印,而撰伪券续之耳。”
聿骇谢,即日归整田。
绛为官精明,然不苛暴。知通州海门县,淮民多盗贩盐,制置使建言,满二十斤者皆坐徒。绛曰:“
海滨之人,恃盐以为命,非群贩比也。”
笞而纵之。擢江西转运判官、知台州。州大水冒城,民庐荡析。绛出库钱,即其处作室数千区,命人自占,与期三岁偿费,流移者皆复业。又甓其城,因门为闸,以御湍涨。后人守其法。
后绛入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寻拜三司使、参知政事。绛所至有威名,工于文辞,为流辈推许。虽在中书,而蕃夷书诏,犹多出其手。数请老,神宗命其子耆宁校书崇文院,慰留之。既得谢,帝眷眷命之曰:“
卿可营居京师,朕当资币金,且便耆仕进。”
绛曰:“
臣有田庐在吴,乞归鬻之,即筑室都城,得望属车之尘,幸矣。敢冀赐邪?”
既行,追赍白金千两,敕以蚤还。绛至吴逾岁,以老病奏,恐不能奉诏。三而薨,七十六。赠太子少师,谥曰章简。
4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绛命取僧系庑下
系:捆绑
B
.豪子龙聿诱少周整饮博
博:斗殴
C
.因门为闸,以御湍涨
因:利用
D
.寻拜三司使、参知政事
寻:不久
5
.以下各组句子中,分别表明元绛“
为官精明”
和“
不苛暴”
的一组是( )
A
.
绛敕其妻曰:“
归治而夫丧,乙已伏矣。”
绛曰:“
海滨之人,恃盐以为命,非群贩比也。”
B
.
绛曰:“
吾见妻哭不哀,且与伤者共席而襦无血污,是以知之。”
县索券为证,则母手印存,弗受。
C
.
绛捕置于法。
即其处作室数千区,命人自占,与期三岁偿费
D
.
以技胜之,计其赀折取上腴田,立券。
既行,追赍白金千两
6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元绛的祖先本来不姓元,唐代末,元绛曾祖父曾经为保卫乡里聚集众人,进入并据有了信州,后被杨氏打败,逃奔到杭州,改姓元。祖父在吴越做官,于是成为钱塘人。
B
.元绛任江宁推官时,上元县有甲乙二人酒醉后打架,甲夜里被人砍死了。甲的妻子说是乙砍的,告到里长那里,又抓着乙去到县衙。元绛最终查明真相,惩治了真凶。
C
.元绛任台州知府时,有一次台州城外发大水,百姓的房屋被冲倒。元绛就用砖头砌高城墙,利用城门作为水闸,用以抵御湍急暴涨的水流,后来的台州官员也都沿用这一方法。
D
.元绛不论在哪里做官都有很好的名声,并且擅长文辞,被当时的人推重赞赏。即使后来在内廷中任职,皇帝给蕃夷的诏书,大多出自他的手笔。
7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
分)
(1)
绛敕其妻曰:“
归治而夫丧,乙已伏矣。”
阴使信谨史迹其后,望一僧迎笑,切切私语。
(2)
臣有田庐在吴,乞归鬻之,即筑室都城,得望属车之尘,幸矣。敢冀赐邪?
参考答案:
4
.
B
【解析】博:赌钱。
5
.
A
【解析】B.
第二句是原永新县县令的事。C.
第一句仅表明
“
捕置
”
,没有
“
为官精明
”
和
“
不苛暴
”
。D.
第一句是富豪子弟龙聿的事,第二句是皇帝
“
追赍
”
。
6
.
B
【解析】
“
甲归卧,夜为人断足。
”
是说甲回家睡觉,夜里被人砍断了脚。
7
.(
1
)译文:元绛告诫甲的妻子说:
“
回去办理你的丈夫的丧事,乙已经伏法了。
”
暗中派遣可靠谨慎的官员跟随甲妻的后面,远远望见一个僧人笑着迎接(甲的妻子),切切私语。
(2
)译文:我在吴地有田地房屋,请让我回家卖掉它,就来京城建屋,能够远远看见陛下连接不断的车马扬起的尘土,就是幸事了。怎么敢希望赏赐呢?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元绛,字厚之,他的祖先是临川人,姓危。唐末,元绛曾祖父危仔倡聚集众人保卫乡里,进攻占领信州,后被杨氏打败,逃奔到杭州,改姓元。祖父元德昭,在吴越做官至丞相,于是成为钱塘人。元绛出生就聪明伶俐,五岁就能写诗,九岁时去拜见荆南太守,荆南太守把他推荐到朝廷,但因为贫困不能成行。长大后,
参加进士考试,因为在廷试中误用音韵,只得到一个“
学究出身”
的称号。
第二次参加进士考试,终于登第,调任江宁推官,代理上元县县令。上元县有一个叫王豹子的人,霸占他人的田产,掠夺男人女人作为自己的仆妾,有想告发他的人,就会被杀人灭口。元绛把他抓起来法办了。上元县有甲乙二人酒醉后互相殴打,甲回家睡觉,夜里被人砍断了脚。甲的妻子说是乙砍的,告到里长那里,又抓着乙去到县衙,但此时甲已死了。元绛告诫甲的妻子说:“
回去办理你的丈夫的丧事,乙已经伏法了。”
暗中派遣可靠谨慎的官员跟随甲妻的后面,远远望见一个僧人笑着迎接甲的妻子,窃窃私语。元绛立即命令捕获那个僧人,绑在衙门庑下,审讯与甲的妻子通奸的情状,僧人立刻吐露了实情。有人问元绛这样做的缘故,绛曰:“
我观察甲的妻子啼哭并不悲哀,而且她与受伤的丈夫同床共席,身上的衣服却无一点血污,因此就明白这个缘故了。”
安抚使范仲淹给皇帝上书描绘了元绛的才能,元绛改任永新县县令。(先前)永新县有一个富豪子弟龙聿诱骗少周整饮酒赌博,利用技巧赢了周整,计算周整的欠债折算为上等肥沃的田地,并且订立了田契。过了很久,周整的母亲才知道这件事,于是到县衙告状,县令索要田契为证,结果田契上有周整母亲的手印,就不受理。周整母亲又告到州府,直至击登闻鼓(告御状),始终不能弄清曲直。元绛到任后,周母又去告状了,元绛查看田契后,招呼龙聿说:“
这份田契的、月写在手印的上面,这一定是(你)拿周整母亲的其他文书末尾裁下来,再伪造一张田契接续起来的。”
龙聿吓得赶快谢罪,当天就把骗周整的田地归还给了周家。
元绛做官精细明察,但是决不苛刻暴虐。任通州海门县知县时,淮地人民百姓偷盗贩卖海盐,管理盐政的制置使建议说,偷盗贩卖海盐满二十斤的人都要判刑。但元绛说:“
居住海滨的人,依赖海盐活命,不能与一般的盗卖盐贩相比。”
鞭打之后就放了他们。元绛被提拔为江西转运判官兼台州知府。有一次州城发大水淹没了城池,百姓的房屋被大水激荡倒塌。元绛拿出官库的钱,就在那个地方修筑房屋数千处,让百姓自己占用,和他们约定三偿还的费用,流离转徙的人也都让他们恢复旧业。又用砖头砌城墙,利用城门作为水闸,用以抵御湍急暴涨的水流,后来的官员也都沿用这一方法。
后来元绛进入京城任翰林学士兼开封府知府,不久又被任命为三司使及参知政事。元绛在所任的官职上都有威名,并且擅长文辞,被当时的人推重赞赏。即使后来在内廷任职,但凡皇帝给蕃夷的诏书,大多还是出自他的手笔。元绛多次请求告老还乡,神宗(赵顼)就命令元绛的儿子耆宁到崇文院任校书郎,并抚慰挽留元绛。后来已经得到允许辞官,皇帝还很舍不得地命令他说:“
你可以在京师造屋居住,我会资助你一些钱财,这样也有利于你儿子耆的仕途升迁。”
元绛说:“
我在吴地有田地房屋,请让我回家卖掉它,就来京城建屋,能够远远看见陛下连接不断的车马扬起的尘土,就是幸事了。怎么敢希望赏赐呢?”
元绛已经出发返乡,皇帝又派人追赶送上千两白金,并敕令他早早回来。元绛回到吴地一多,因为衰老多病给皇帝写奏章说,恐怕不能奉诏返回京城了。又过了三元绛去世了,享七十六岁。皇帝赠太子少师,谥号为“
章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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