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下白叟将一对男女联合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可以找出一千条非他不嫁、非她不娶的理由,正所谓"天作之合"。这些理由是真实的吗?这些理由靠得住吗?这些理由是理性的吗?没人会对热恋中的人们提这样的问题,那会自讨没趣。可我们若是沉着地细加分析,则可发现爱情原来是盲目与非理性的一种鲜活的写照。因为,那些热恋中的人们(这里指的是真正的热恋,而非因功利目标想得到对方)几乎无一例外是处于类催眠状态。
且看心理学家对爱情的一些研究。
心理学家对爱情的特点是这样描述的:爱情体验重要是由一种温顺、挚爱的情绪形成的,一个人在体验到这种情感时还可以感到愉快、幸福、满意、洋洋得意甚至悲痛欲绝。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倾向:爱者总想与被爱者更加濒临,关联更加密切,总想触摸他拥抱他,老是怀念着他。而且爱者感到自己所爱的人要么是漂亮的,要么是仁慈的,要么是富有魅力的,总而言之是满意如意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看到对方或者与对方相处,爱者就感到愉快,一旦离开,就感到苦楚。也许由此就产生了将注意力专一于爱人的倾向,同时也发生了淡忘其他人的倾向,产生了感觉狭小从而疏忽其他事物的偏向。仿佛对方自身就是富有魅力的,就吸引了自己的全体注意和感觉,潜能。这种相互接触,彼此相处的高兴情绪也表现为想要在尽可能多的情况下,如在工作中,在嬉游中,在审美和智力消遣中,尽可能与所爱的人相处。并且,爱者还常常表现出一种想要与被爱者分享愉快经验的欲望,甚至时常听人讲,这种愉快的经验因为心上人的在场而变得令人愉快。
在西方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研究中,还听到过来自情人的自我讲演。他们说:时间的延宕全然消散了。当他处于断魂夺魄的时刻,不仅时光追风逐电般飞逝而过,以至一天就宛如一分钟一样短暂,而且像这样强烈渡过的一分一秒也让人感到似乎度过了一天甚至一年。他们好像以某种方法生涯到另一个世界中去了,在那里,时间停止不动而又疾驰而过。
……
读过以上描写,我们是否能够认定爱情就是一品种催眠状态呢?关于爱情与催眠,弗洛伊德在《群体心理学和自我的分析》一书中有一段精当的表述:"从爱到催眠只有一小步之隔。这两种情况雷同的方面是十明显显的。在这两种时刻,对催眠师和对所爱的对象,都有着同样的谦卑的遵从,都同样地昂首帖耳,都同样地缺少批驳精力,而在主体本身的发明性方面则存在着同样的死板状态。没有人能猜忌,催眠师已经进入了自我范例的地位。差别只是在于,在催眠中每一样货色都变得更清晰、更强烈。因此我们认为用催眠现象来说明爱的现象比用其他方式更为中肯。催眠师是独一的对象,除此别无他人。自我在一种类似梦幻的状况中体验到了催眠师的可能要乞降断言的东西。这一事实使我们回忆起我们疏忽了自我典型所具备的一个功能,即测验事实切实性的功效。"
下面,我们将从"为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为什么热恋中的人几近疯狂","为什么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三个问题的探讨中,进一步阐释爱情这一类催眠景象。
为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
"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把这句话转换为心理学术语,那就是在爱情状态中,人们的知觉被曲解,直至被重大歪曲。对于人们知觉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日常概念中是有曲解的。人们常说:"耳听是虚,眼见为实"。实在,真实的情况是:耳听诚然有虚,眼见也未必是实。究其原因,在人们的知觉进程中,不可防止地受心理定势的影响,受先前教训的左右,受情感状态的烦扰。所以,你眼中的世界原来就不是一个完全实在而客观的世界,这还是你在意识清醒的时候。而恋爱中的人们,感情高度卷入,此时,他眼中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他想看到的世界,而不是真实的世界。他,当然盼望她是白雪公主,5号与其它型号的关系;她,当然也企盼他是白马王子。好的,既然你这么想,三号的性格特征,在你眼中也就真的如斯了。于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效应也就涌现了。
伊丽莎白·芭莉特是19世纪40年代英国伦敦的一名有名女诗人。她的诗作使许多人激动,也有很多人慕名求见。而芭莉特却是个终年卧床不起的瘫痪病人,她身躯娇小,瘦得皮包骨头。因此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以避开那些倾心寻求她的人。故而到了40岁,还是个老姑娘。可一位青年诗人白朗宁却翻开了这位女诗人的心灵之锁。白朗宁知道她比自己大6岁,仍深爱着她,爱她写的诗,爱她的灵魂。在经由几个月信来信往的倾心交谈后,两人终于见了面,见面的那一天,白朗宁就说:"你真美,比我设想的美多了!"在个别人眼里并不漂亮的芭莉特,在白朗宁眼里却是美极了。这堪称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一个经典例证。
分析上例中白朗宁为何把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并不美丽的,而且是长年卧床不起的瘫痪病人当成一个大美女,其起因何在呢?其机理又是什么呢?让我们先来先容一下社会意理学中所说的晕轮效应。晕轮效应也叫光环效应、月晕效应或者以点概面效应。它是指在人际认知中,对他人的多数判定最初是根据好坏得出来的,然后再从这个断定推论此人的其余品德特性。假如一个人被判断为是好的,他将被一种踊跃的、确定的光环所笼罩,被赋予一切好的品质与特性;反之,则被一种消极的、否认的光环所覆盖,被认为存在其他坏的品质、不良的特征。美国心理学家戴恩等人一项研讨证实了这个效应。他们让被试者看一些照片,照片上的人分离是很有魅力的、无魅力的和魅力中等的。然后让被试在与魅力无关的方面评论这些人,如他们的职业、婚姻状态、才能等。成果发明,有魅力的人在各方面得到的评分都是最高的,无魅力者的得分最低,这种"英俊的就是最好的"是晕轮效应的典范表示。
白朗宁的情况在情势上与上述试验相反,但实质上却是一样,那就是,因为她是最有才干的,因此她也是最美的。
总之,情感的高度投入,加晕轮效应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象的产生。
为什么热恋中的人几近疯狂
热恋中的人几近疯狂,这是人们时常看到的现象。有长跪街头求爱的;有点燃烛炬、拉起横幅在女生宿舍楼下表忠心的;有斩断亲情,离家出奔的;有失恋后灰心丧气遁入佛门的;更有甚者,就是因爱而寻逝世觅活的。兴许有人说,这是年轻人的心理激动所致。但这个解释不能令人满足。热恋的疯狂简直不分年纪。40岁的成年人,70岁的老年人,只要恋爱起来了,那股疯狂劲一点也不比年青人差,至少是他们心坎的感想是一致的。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写得很纯朴,却也很真实、很活泼地勾画出热恋中的人们的那股疯狂劲:
人们都说女人的心是海底针难以摸到,但它还有可以让人揣摩下手之处。可恶情呢?你是说不清道不明,一旦被它缠上,你就身不由己变得疯疯癫癫,办起事来常使人感到莫名其妙,甚至目瞪口呆:"这家伙怎么了?这是他吗?有病啊?"一连串的问题都出来了,傍观者清,但任你怎么劝告他,他也不会听你的,依然是刚愎自用。你不信任吗?那好,时间线让我重生,我给你说一个故事。
我们公司的老总姓轩名易,在一次陪客户吃饭的时候认识了一位端盘子的小姐,从此一发不可收迷上了她。要说这位小姐长得也不是非常漂亮,给人的感觉就是无邪、成熟、纯朴,说起话来总是笑眯眯的,一蹦一跳的引人爱好。用我们轩总的话说,"爱的就是她这个劲!"这下好了,因为我是司机,可有事干了。轩总是天天都要叫我去送一次花,最后总算把她约了出来,两人疯狂地好上了。轩总对她是唯命是从,也对我约法三章:"严厉保密,就我们两人知道,尤其不能让我太太知道。"她叫小红,家在乡村,姐弟六个,她是老四,家里很穷,她小学都没上完就辍学了。据说是为了要一个儿子叫乡政府罚得连吃都不够,所以她们姐妹四个都跑出来打工,她和大姐在一起,二姐和三姐在另外一个城市,这都是我后来据说的。
她跟大姐住在租来的不足十平方米的便宜屋子里。轩总看后就另外又租了一套房叫她们搬了过去,而后部署小红去学电脑,只有她爱好,轩总就依着她。为了她,公司的业务过问的少了,开会也可推迟,这都是素来不过的,公司里的人都感到奇异,轩总当初好谈话了,这是怎么了?不少人跑过来问我,我能说什么,你仍是亲身问他好了。我本人还搞不清楚呢,不就一个姑娘吗,每天都得会晤,一会儿不见就得打电话,至于吗?真是不堪设想。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小红姐俩回家收麦才一天,轩总晚上就给我打来了电话让我从前有事办。他问我,"你上次送她大姐回家的路还意识吗?"我愣了一下,"认识啊!"怎么了,你想去呀?那可是有三百多公里啊!这是我自己心里想的,没敢说。
"你去把车油箱加满等着我。"
我怀疑着没有动,说:"你……现在去找小红?"
"还愣着干什么,去加油啊!"
我把油加满坐在车里等着他,心里说:"这么晚了还去家里找她,路还那么远,这不有病吗?真是的,过两天她不就回来了,用得着这么心急火燎地去找她。"这话只能想不能和他说,你要和他说那不是找骂吗?
等我们上了高速公路,他突然问我:"什么是爱情?"我猛然一听到"爱情"这个词,好半天没有觉悟过来。就听他说道:"爱情真的很巨大,要不怎么从古至今那么多人在赞扬它。我现在才领略到它的魅力。你晓得吗,我第一眼见到小红的时候,那只是一粒火星的燃起,和她约会那是又添了一把柴,到了我们心与心的交流那就比如是干柴的火上又浇上了一桶油,我现在是身不禁己,一天不见她我心里就堵得慌。这种感觉我和我太太谈了三年恋爱都没有呈现过,今天我算是休会到了。"
缄默,他沉醉在甜美的回想中……
我们现在来解一解这位司机老弟的迷惑。
为什么他对他的老板的所作所为觉得不理解、可想而知呢?本来,他俩是处于两个不同的体系之中,也就是两种不同的意识状态之中。司机是处于苏醒的意识状态,因而凡事都在作理性剖析,比方说,天气已晚,跑三百公里去见一个刚分辨了一天,并且过两天又可见面的人,实无必要。再说此人也不是什么要人,只是一个一般得不能再普通的,也不是貌若天仙的小姑娘。在一个感性的人眼里,确实是有病。可那位轩老板的状态却与之迥然有别,因为他已处于类催眠状态之中,他的留神点,他的高兴点已完选集中于一点,那就是那个他深爱着的人,他的价值观已无奈用常理去评判。在他的眼里,在他的心中,一切与那位他爱着的女孩的相干行动,都是重要的,必要的,有价值的,登峰造极的;凡与之不相关的行为,不论在别人眼里有多主要,在他看来都可有可无。你没法与之讲理,他也不和你讲理。他全部人已处于意识状态与无意识状态之间。不涉及这个女孩的时候,他在意识层面,尚能清楚思维,正常工作。一旦波及那个女孩,霎时就转换到无意识层面。在他的无意识层面中,只有一个亮点,那就是这个女孩,以及与这个女孩相关的所有。所以,在别人眼里,他多少近猖狂,相似痴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有道理,直至对别人的非难感到没法理解。
为什么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人们经常不无悲怆地大发感叹:"婚姻是爱情的宅兆"。客观地说,有这种感到的人不在少数。为什么?有人说婚后失去了性的吸引力;有人说不可动摇是人的天性;有人说家庭琐事使恋情品质降落。林林总总,说法各异,都有必定情理,但都不能完整阐明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懂得是:从恋爱到婚姻,实际上是从类催眠状况回归到了畸形的意识状态。你眼中的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变更(不是实际情形有多大,而是你的感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西方有一句谚语说:"咱们因为不懂得而结婚,由于了解而分别。"
随着婚姻这一法律状态把两个人的关系固定下来,浪漫的爱情必定褪色。那种一见倾心,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的状态,再也不可能速决下去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先前从来不会出现的大批家庭琐事。这些事,既不好玩又日复一日。如果说,那种浪漫的恋情在结婚的初期还尚未完全消逝,但跟着婚龄增加,豪情必然会递减。这个义务不在婚姻,因为这种情感本身它的性质就决议了它是不可能长久的,时间久了,奇遇必然会归于平常,生疏必然会变成熟习,新颖感必然会消退。用我们的话来说,你不可能总是处于催眠状态,你总是要回归到清醒的、现实的意识状态之中的。如果有谁还想连续催眠中的生活状态、生活方式,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扫兴。
如果你乐意接收我的奉劝的话,那么我要说:恋爱时是恋爱时的活法;结婚后是结婚后的活法。恋爱时你不可能清醒;结婚后你也不可能不清醒。
这就是事实,你否认也罢,不承认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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