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他打我了。”
“老师,他拿了××的东西不还。”
其实,孩子“告状”是一种依赖心理的表现。孩子的“告状”是否应该制止,需看其“告状”的动机。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显示,孩子的告状动机主要有五种:
1.被别人欺负后,想寻求大人的保护。
2.检举他人,希望成年人对他的是非判断作出肯定。
3.追求自我表现,想从成年人那里得到肯定的评价。
4.做错了事想逃避责任,免受批评和惩罚。
5.嫉妒他人,用告状来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孩子爱告状是他们的年龄特征决定的。大人对于孩子实事求是的告状要认真对待,及时予以正确处理,更重要的是强化孩子自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淡化其“告状意识”或依赖心理。例如,大人可以这样对孩子讲:“××弄坏书不是故意的,以后你和他一起爱护书好吗?”如果对孩子的“状述”不置可否,不仅会使一些有害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还会挫伤孩子的积极性。而如果鼓励他们的告状行为则会使其他孩子争相效仿,以致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严重的是,会使一些孩子养成时时窥视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态,导致其人格的畸形发展。所以一旦孩子告错了状,老师或家长应及时对他进行提醒、帮助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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