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1.修订国标要明确的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2.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慎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3.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4.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5.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6.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愿意承担此项任务。
7.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纳弃均应有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8.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9.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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