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白真正的目标。
要孩子做家务的目的,并非仅是要把繁琐的工作做好,或教孩子“如何去做”。厨房整洁的重要性,比不上幼儿发展的责任感、自立能力、自尊心、自信心和办事能力,因为这些都是健康情绪的基础。做家务也可帮孩子了解人必须合作和向着共同的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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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及早开始。
小孩子几乎从一学会走路,就会产生“帮助妈妈”的强烈欲望,一个2岁的孩子能够替大人去拿和传送东西,甚至能够整理已洗好的衣服,借此可以教导孩子辨别颜色和形状。你可以把清理打扫变成游戏。
4岁或5岁的孩子能了解简单的命令和替大人办点小事,而且还可以指望他(有时候)会自己收拾玩具、找衣服或端走自己的碗盘。7岁的孩子已经能负担一点家庭责任。
第一件指派他们要做的工作,最好是能使他们做得令人满意的,别急急忙忙地要孩子做他力所不及的事。给孩子的新任务要有挑战性,但也必须能为他带来成就感,如果新任务令他做得沮丧泄气,他以后也许便不会再尝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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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出切合实际的标准。
虽然大多数事情大人都比儿童做得好,但你要抑制住你自己来做或“把它再做一次”的行动,因为这样只会损害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教导孩子做一件工作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重复去做。先向他示范如何去做,然后和他一起做,最后让他自己做。要随时给予指导,但不要太快就插手帮忙。孩子如果想照自己的方法去做,不要干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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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是说可以容忍草率。如果孩子没尽力做好工作,应要他再做,定出个合理完成的时间表,但不可唠叨不休。例如,开饭时间已到,而碗盘尚未摆好,就要郑重告诉孩子,别人都在等着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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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要用利诱。
孩子做完一件工作,最好的报酬就是给他一个微笑,搂抱他一下或者说一声“谢谢”。在孩子能听到的范围之内告诉别人你多么自豪,也是一种很好的报酬方式。事实上,孩子自己也会认识到,计划并完成一项工作,本身就是一种报酬。
不要把零用钱以薪水的方式给他。如果在孩子履行其应尽义务时给他钱,不仅带有诱惑意味,还含有工作本身并无价值的意思。如果孩子自己铺床而获得报酬,他也许会想到,每次自己穿衣裤也应该得到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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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出外”工作。
孩子参加各种助民活动、公益活动,如替人打扫卫生或送报纸,能帮他们学会按不同人的不同标准工作,训练他们自立和培养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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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可工作过度。
孩子做太多的工作,会妨碍他学习、身体生长发育和其他社交活动。学习怎样工作是重要的,但重要的是从小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尊重劳动、自强自立的世界观。所以,让孩子做事,一定要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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