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性心智”的启示
3岁以前的孩子,虽然还难以理解责任感的概念,但用蒙台梭利的话说,这个年龄的孩子正处于“吸收性心智”时期,他们的学习过程与成人截然不同,可以毫不费力地从周围的环境里吸收大量的信息,并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生命前三年的这种“吸收”是无意识的,就像照相一样,可以把所吸收的影像印在脑海里,很难抹掉。所以,这一时期,父母如果能够为孩子创设一个富有责任感的家庭环境,则孩子就会不知不觉地受到潜在的影响,成为滋养责任感行为的丰富养料。
善用“自居作用”
爱模仿是学前期孩子的突出特点之一,从喜欢穿妈妈的高跟鞋到学着爸爸打电脑,再到跟着喜欢的卡通形象学习各种行为,可以说,孩子的很多本领都是通过模仿习得的,心理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自居作用”,它指的是孩子试图经由模仿,把自己变成和自居对象(比如,能干的阿姨、慈爱的妈妈、勇敢的奥特曼等)一样的人的过程。自居作用的结果是儿童形成了通过榜样形象进行学习的倾向,明白了这一点,父母除了注意自身的行为示范外,还不妨给孩子提供一些富有责任感的形象供他们模仿,一般来说,这一时期,一些可爱的卡通形象更容易调动孩子“自居”的兴趣,父母不妨多陪孩子看一些相关的主题教育绘本,如《惊险的捉迷藏》、《讨厌的大肥猪》等。
抓住“第一关键期”
孩子进入1岁半以后,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将逐渐出现“我自己来”的独立倾向,凡事喜欢自己动手,这就为培养孩子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的责任感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有的家长怕孩子把事情搞糟,仍然喜欢包办代替,其实这种过分关爱的行为很容易让孩子错失培养责任感的关键期。正确的做法是不要怕孩子把事情搞糟,只要他们愿意做、事情本身没有危险,就放手让他们去做,甚至创造条件让他们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有意识地让孩子自己穿鞋子、摆筷子、剥豆子、倒垃圾、收拾玩具、喂小鱼等。我从女儿桐桐两岁左右起,带她出去买菜或者户外活动时,就会有意识地让她自己拿自己的东西,或者帮我拿一样东西,目的就是从日常生活点滴中培养她的责任意识。久而久之,小家伙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出门的时候,自己的东西都会尽量自己带着,自己没有东西的时候,妈妈手里有什么她能提得动的东西,也会很乐意帮妈妈提着!
适时正面强化
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孩子的行为总是被他的后果所强化。当一个孩子频频从一种行为中得到积极的情感体验,就更可能将这种行为倾向固化下来,形成品质或习惯。责任感的培养也是如此,如果孩子做出有责任感的行为之后,父母就适时地予以表扬鼓励,则孩子从事同类行为的积极性就更容易被调动起来,但表扬鼓励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表达方式,有的父母看到孩子帮着拿筷子或者自己洗手绢,就禁不住大力表扬:“哎呀,真棒,会帮妈妈做事了!”这样的表扬就不是最好的方式,难以让孩子意识到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不如换成:“看,宝宝会自己刷鞋子了!”“呀,谁摆的筷子呀,这么整齐!”等表达方式。
其实,在孩子能力所及时,给他自行完成的空间,既是呵护了责任心的幼芽,也是培养孩子责任感的第一步。对3岁以内的宝宝来说,培养责任感就是从锻炼生活中基本的自理能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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