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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约定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伤感爱情 来源: 记忆方法网

  一只刺猬对另一只刺猬说:别走,我想抱抱你。

  它说:你不要过来,你会受伤的。

  话还没说完,它就抱着了它:就算是遍体鳞伤我也不在乎。

  【不管爱你有多么困难,我始终如一】

  他和她第一次的约会很糟糕,中途下起了倾盆大雨。他把她接到自己住的地方,拿自己衣服先给她换。

  他看着她娇小的人穿他的衣服,显的那么大那么别扭,他不禁笑出了声。

  她急了,捅了他一下,喂,不准笑。

  他装模做样的干咳了两声,眼睛转到别处,眉间全是笑意。

  【我觉得这样也浪漫,比生离死别的好】

  穷苦了一辈子老婆婆给人洗衣服多赚了两元,她悄悄买了一瓶酒,先藏起来准备给老头子个惊喜。

  老头子无意发现了这酒,把这酒卖了,他知道老婆子给人洗衣服,手得注意些,于是买了一副便宜的胶皮手套。

  老婆婆发现酒不见后长叹短叹:老头子,我真没用,给你的酒都给弄丢了。

  老头子明白了什么,把手套塞给她对:老太婆,这是你的酒换来的

  【相濡以沫的爱情,简简单单就好】

  他:过来,给我亲下。

  她:才不给你亲,怎么着。

  他:那你看那边咯…

  她:哪里阿……(叭叽)…

  她:讨厌,你偷亲我。。

  他:我就亲你了,我老婆不给亲阿。

  【小浪漫,个人喜欢而已】

  他一把拉住了她:下这么大的雨还往外跑,快给我回来。

  她冲他撒娇:老公,没事啦,我喜欢淋雨…。

  他坏坏一笑:既然你叫我老公了…(没说完)

  女:是不是肯让我去淋雨?

  男:既然你喜欢我陪你去淋雨把…

  【和你在一起,什么都好】

  他点了一大桌子的菜对她说:你,必须给我,吃完。

  她:我不爱吃饭的(┬_┬)

  他:那我喂你好了。…

  女:讨厌,你用嘴喂阿。

  他:这又怎么了?

  女:好多人看着呢,多不好意思。

  他:让他们羡慕去把。

  【小浪漫,我不要大爱】

  他:你怎么这么笨,这么容易的关卡也会输。

  她嘟着嘴:怎么,我笨嫌弃我了?

  他:哪能阿,这么笨的老婆上哪找去。

  她:--你这夸我损我呢…

  他一把搂住她:小气鬼,开玩笑也不行。

  【我也喜欢这种幸福】

  她叫他唱歌,他死活不唱。

  后来阿,她过生日,他在外地,她以为他不记得她生日。

  他打电话,唱生日歌:祝我老婆生日快乐,祝我的老婆生日快乐。

  他听到她在电话里说:原来你唱歌真的这么难听阿。

  他肯定不知道她在电话前笑的一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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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蓝色的约定】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

 

  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的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的55年!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

 

  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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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在旧桌子上的初吻】

  上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

 

  一天傍晚我坐在阳台上,忽然见他从下面经过,穿件黑色T恤,反戴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鸭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 我和一个好朋友尾随他,这才知道他是计算机系,比我高一年级。

 

  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只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当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

 

  约会时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

 

  没多久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

  回来后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也许就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 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中了他的胸口,但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我再也没见过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一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

 

  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在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毕业的时候,我也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又一批新生来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他当然不是欧阳梓,而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出差的时候,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2000年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是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的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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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上的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

  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

  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

  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

  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

  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

  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

  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

  她在心里问自己,我 …… 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

  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

  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

  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

  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

  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

  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

  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

  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 祝你前途无量 ” 。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

  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 是我的公主吗? ” 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

  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

  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

  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

  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 IT 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

  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

  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 FRIDAY’S 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 MORNING CALL 才行。

  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

  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

  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

  他们的 MORNING CALL 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

  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

  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

  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 MORNING CALL ,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

  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

  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

  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

  她病了。老是头痛。

 

 

  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

  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

  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

  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

  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

  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

  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 IT 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

  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

  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

  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

  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 MORNING CALL ,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

  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 ……

 

 

  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

  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

  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 MORNING CALL 。

  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

  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

 

 

  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

  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

  是经常打 MORNING CALL 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

  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

  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 。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 521 。

  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

  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

  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

  “ 起床吧,别耽误了。 ”

  “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

  “ 今天天冷,当心点。 ”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

  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

  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

  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 TAXI 。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

  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 “ 快,我要红玫瑰, 999 支! ”

  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 99 支。

  99 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

 

 

 

  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

  他在门外,他和 99 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

  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

  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 99 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

  “我爱你。”

 

 

  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

  相信我!我只有 99 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 …… 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

  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

  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

  “ 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 ” 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 999 朵玫瑰,不 9999 朵 …… 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 ========== 。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

  “ 有你,我才幸福。 ”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

  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

  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

  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 “ 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

  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

  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

  小巧的蓝色的手机, =========,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 —— 诺基亚。

  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

  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

  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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