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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民族英雄的故事??刘胡兰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励志人物 来源: 记忆方法网

  1947年2月,山西《晋绥日报》连续两天刊登的消息,使一个女共产党员的名字在华北大地不胫而走。随后,毛泽东又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个光辉的名字,就是后来闻名全国的刘胡兰。

  生平

  10岁参加儿童团,不到14岁便入党,当上了区的妇女干事。躺在铡刀上时,尚未满15周岁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更名刘胡兰。继母积极投身于妇救会工作,并非常支持刘胡兰参加革命。

  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她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秋,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死法?”匪军喝叫“一个样”后,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烈士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

  故事

  毛泽东在指挥全国战局之余,为刘 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她凭着对人民的感情和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念,在铡刀面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这种表现,恰恰是共产党的革命教育深入千千万万农民心中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从本质上讲是一场新型的农民战争,是用先进阶级的思想发动和武装千百万原来是小生产者的农民。刘胡兰作为一个14岁的农村少年便能加入共产党,这首先在于她从儿童团起就接受了党的教育,并看到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给贫苦农民带来了根本利益。为了捍卫本阶级的利益,她能不贪财、不惧死,最后面对敌人的利诱,只回答说:“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在刑场上,她又大呼:“怕死不当共产党。”当时,匪军曾从现场的群众中拉出几个人,要他们去打刘胡兰,但没有一个人动手,这也恰恰表现出当时党与群众的鱼水关系。

  1947年3月26日,毛泽东为刘胡兰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那恰恰又是中共中央刚刚从延安撤退的8天后,毛泽东正决定离开陕北以游击方式同国民党军周旋。在此紧要关头,全党的领袖在指挥全国战局的百忙中,为一个年轻的女党员写下这样的文字,正有着激励全党和全体解放区人民去英勇奋斗以赢得战争胜利的寓意。

  刘胡兰在短暂的花季青春中也曾有过丰富的情感生活,她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牺牲后又经历过一场冥婚

  临刑前她把王连长送给她的小手帕当成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保存

  全国解放后,刘胡兰的事迹被写成书,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剧,生前所在村曾被改为“刘胡兰村”。 1957年刘胡兰烈士牺牲10周年之际,当地兴建了刘胡兰烈士陵园。在烈士墓前,有一尊汉白玉雕成的、昂首挺胸的刘胡兰全身雕像。

  当时生活在农村的刘胡兰从没拍过照片,塑造这个形象,是靠继母胡文秀口述介绍刘胡兰的外形特征,由著名雕塑家王朝闻创作出的原件放大、加工而来。

  刘胡兰展示在外面的多是凛然无畏、至刚至强的艺术形象,实际在烈士的花季青春中也曾有过丰富的情感生活。

  刘胡兰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牺牲后又经历过一场冥婚。1946年初,家长按照当地风俗,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陈德邻订亲。不过因这两个当事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于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劝说父母解除婚约。

  同年6月,刘胡兰被破格吸收入党,不久又有人上门提亲。因男方当时在太谷县当学徒不常回家,刘胡兰以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而拒绝。当时的刘胡兰已经青春萌动,追求的是自主的恋爱和婚姻。

  同年秋,解放军某团连长王本固作战负伤被送到云周西村休养,刘胡兰因常去为王本固做饭、敷药,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爱情。在那个年代,身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的乡村,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反封建的思想解放。

  由于战争环境险恶,加之刘胡兰年纪尚小,她与王本固尚未论及婚嫁。当时王连长只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信物。伤好归队时,他又送给刘胡兰一块小手帕留作纪念。刘胡兰临刑前把这块手帕当成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

  刘胡兰牺牲后,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曾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1957年,刘胡兰烈士陵园建成,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进陵园,冥婚至此结束。

  无情未必真豪杰。英雄也是血肉之躯,每一个英雄都离不开具体的时代背景和生活环境。刘胡兰烈士生前有着丰富的情感世界,这使得她的英雄形象更加可亲可信。

  她牺牲时二妹刘爱兰在场目睹, 后来参军被分配到战斗剧社,在《刘胡兰》中扮演姐姐

  周总理亲自过问刘胡兰的家事, 为刘的继母解了不白之冤

  刘胡兰牺牲半年后,1947年8月1日中共晋绥分局决定破格(通常年满18岁方可转正)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不久,解放军攻克文水县城,杀害烈士的阎军连长许得胜、大胡子张全宝等先后被公审处决。

  刘胡兰兄妹5人,其中有3人是继母所生。她牺牲时,二妹刘爱兰在场亲眼目睹,1948年底,刘爱兰参军被分配到了战斗剧社,在剧目《刘胡兰》的演出中扮演姐姐。

  她的两个弟弟后来参军,分别被当地领导改名为“继英”、“继烈”。由于刘父不擅言词,外出做烈士事迹报告,一般由继母胡文秀担任。

  不过,有一段时间,刘胡兰的继母遇到严重的政治麻烦。究竟是谁出卖了刘胡兰,这个疑团长期未能查清,胡文秀曾一度受到怀疑,为此还遭到过批斗。刘胡兰的父亲刘景谦敦厚老实,对此却无法沉默。他和女儿刘芳兰一同赶到北京,找党和国家领导人明断是非。问题最后反映到了周恩来总理那里,周总理亲自过问,才使胡文秀解了不白之冤。

  事实真相直到1963年才查清:叛徒是云周西村农会秘书石五则,他曾因包庇地主段二寡妇受到过刘胡兰的批评,后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故怀恨在心。一俟阎军到来,便将刘胡兰等7人全部出卖。石五则于1963年2月14日被政府枪决,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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