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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与争霸--春秋时期非一般的历史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春秋战国 来源: 记忆方法网
春秋时期

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各国争霸

  公元前770年,邵周平王放弃丰、镐迁都洛阳起,到公元前476年(周元王元年的前一年)止,就是中国历史上所说的春秋时代。

历史

  春秋时代的诸侯国与西周时期的封国相同,“邦域”以外还有其势力范围。《左传》载,齐桓公侵蔡犯楚,楚王责齐师侵到“风马牛不相及”的边远地区时,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左传》僖公四年),如此辽远的地带实非齐侯政令所能及,便是其例。直到春秋战国之后,齐人还自己说它的疆土“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海,东至于纪随,地方三百六十里”(《管子?小匡》)而已。在各诸侯国势力范围内的小国,除沦为奴隶主贵族的采邑外,多数降为附庸。随着殖民封国的推展,这种附庸,便逐渐沦亡,所以赵佑《温故录》说:“鲁属国之邦域者多矣,自向为莒入宿,被宋迁邾,与鲁世相仇杀。鲁又灭项,取须句,取?,取?,取■,取卞,皆附庸而不克保”②。这种灭亡人国的现象,非独鲁国而已,西周三百多年间灭国以千数,“名邑废邑”(《管子?地图》),必定星罗棋布。至于象卫国太子蒯聩,闲来无事,登城赏景,望见一处部族,问知是戎州,就说:“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翦之”(《左传》哀公十七年)。这样,不明不白被翦灭的又不知有多少。所以周初号称千八百国,到了春秋时代仅余一百四十八国①,其中比较大的只有齐、晋、楚、秦、鲁、曹、郑、宋、卫、燕、陈、蔡、吴、越等十四国,最大者则为齐、晋、秦、楚四国。

  周王室的衰微西周末年,关中地区因受战争和灾荒的破坏以及当时阶级矛盾的尖锐,东迁后的王室实力,大为削弱。

  晋文侯和郑武公帮助平王迁都洛邑,作为王的左右卿士掌握了王室的政治大权。郑武公的儿子庄公继续作为周室卿士时,竟然打起“以王命讨不庭”(《左传》隐公十年)的旗帜,联合齐、鲁,攻打宋、卫,制服陈、蔡,打败北戎,独揽了王室大权,所以平王欲立唬公为卿士加以牵制。但是,郑庄公却因此埋怨平王,平王为了表示对郑庄公的信任,便和郑国交换太子为质,此即《左传》所说的“周郑交质”。平王死,桓王将使虢公执政,剥夺郑伯的权力,郑伯不满,派祭足帅师在夏季麦熟时“取温(周地,今河南温县)之麦”,秋季又“取成周(今河南洛阳)之禾”(均见《左传》隐公三年)。桓王终于罢了郑伯,郑伯因而不朝,桓王遂率陈、蔡、卫三国之师伐郑,结②参见李学勤:《兮甲盘和驹父》,《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

  ①《禽■》铭中的“■”字,郭沫若的《西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以为“楚之异文”,颇是。近人考证周初楚人店东国,散布范围广及今之江苏、安徽,即长江、淮水一带,此时的楚可能是东夷的通称。周公父子这次所征之楚侯如果就是《令毁》的“楚伯”,那么战争的地点也同《令■》一样,在炎。炎即郯,在苏、鲁之界。周族东进之时确曾与楚人冲突,不过这个楚不是春秋以后发展壮大的楚。春秋的楚在当时还是僻处鄂西长江之滨的一个小国,当是商末鬻熊的后裔,此说值得重视。果被郑国打败,“射王中肩”(《左传》桓公五年)。

  这一仗不仅打败了王师,更重要的是使周天子的威风扫地,“受天有大命”、“匍有(敷右)四方“(《大盂鼎》)的牌子也被打掉了。

历史

  这时的周“王室之尊,与诸侯无异”(郑玄诗谱?王城谱)。按照周制,天子要定期“巡狩、考察诸侯政绩;而诸侯也须定期朝见天子“述职”,天子重新宣布一次诸侯的爵位,这是王权的重要标志。可是,这时的诸侯已不再按“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礼记?王制》)的规定向王室述职纳贡。与此相反,倒是天子对诸侯聘问起来,据载“春秋之世,鲁之朝王者二,如京师者一,而如齐至十有一,如晋至二十。..天王来聘者七,而鲁大夫之聘周者仅四,其聘齐至十有六,聘晋至二十四”①。

  周王室由于失去了进职贡纳的收入,经济上贫困到不得不向诸侯国去“求赙”(《左传》隐公三年)、“求车”(《左传》桓公十五年)、“求金”(《左传》文公九年),所谓“天子不私求财”(《左传》恒公十五年)的尊严也就无法顾及了。

  列国争雄的序幕春秋初年,晋有内乱,楚国势力尚未达到中原,洛邑以东地区的诸侯中以宋、卫、齐、鲁、陈、蔡、郑为最强。郑国除作周卿士、挟天子令诸侯外,还有着在春秋各诸侯国中比较发达的经济、政治上的有利条件,因而列国争雄的序幕首由郑国拉开。

  郑与宋近,又是势均力敌,郑国在庄公时代采取了远交齐、鲁,近攻宋、卫的政策;宋也常常联合卫、陈、蔡以敌郑,但多为郑国所败。郑国在几次胜利中声威大振,齐、鲁两国听从了它的指挥,宋国归服之后不久,卫国也来讲和,于是郑庄公成了春秋初年的霸主。

  正当各国畏服郑国的时候,鲁桓公十一年(公元前701年)郑庄公死去,发生内乱,郑国因而中衰。原来庄公的太子忽是邓国女邓曼所生,庄公又娶宋国雍氏女雍姑,生一个儿子叫突,庄公死后,庄公太子忽即位,是为昭公。雍氏在宋国贵族中很有势力,于是把祭仲诱骗到宋国,逼他立公子突,否则就要杀死他,祭仲为了保全性命,只得依从。公子突回国即位,是为厉公,昭公逃往卫国。厉公即位后,宋人逼讨贿赂很急,宋郑间的关系日趋恶劣,几乎打了起来。当时的鲁国,从中调停不成,约与郑国会盟于武父地方,联兵伐宋。第二年郑国又联合纪、鲁两国,与宋、齐、卫、燕四国开战,结果四国联军大败。但是,宋国不服,又联合了齐、蔡、卫、陈伐邓,焚了郑国的渠门,一直打进大街,又侵扰郑国东郊,夺取了牛首(郑郊,今河南许远县东北)地方,郑国由于寡不敌众,败北。

  在郑国败弱之际,内部又产主了矛盾。郑厉公是祭仲拥立的,所以政事被他所把持,厉公对此不满,准备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在郊区设宴时杀死他。雍纠不知怎么把消息透漏给他的妻子雍姬,雍姬就去问她母亲说:“父与夫孰亲?”其母回答说:“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左传》桓公十五年)雍姬听了这话,便把雍纠的阴谋暗示其父,于是祭仲把雍纠杀了。郑厉公见事机已泄,逃往蔡国,昭公回国复位。先前被郑国所灭的许国,也①参见徐中舒:《西周史概述(下)》,《四川大学学报》1979年第4期。乘机复了国。不久,厉公又引动郑国南郊的栎邑(今河南禹县)人民杀其守将檀伯而占其地,与郑昭公政权相对立。庄公十四年(公元前680年)在外流亡十八年的郑厉公复位时,齐桓公已经上台六年,形势大变,加之内乱一直困扰郑国,使他无暇外顾,郑庄公所开创的有利形势,终也失掉。

  管仲治齐与齐桓公称霸齐在今之山东省,先以营丘(今山东昌东东南)为都,几世后,迁都至临淄(今山东临淄),地处黄河下游。齐于周武王时受封后,太公因“齐地负海?卤,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凑”(《汉书?地理志下》),也就是说“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史记?齐大公世家》)。齐地虽然位于中原边陲,由于东边东莱,有广阔的发展余地,东北临渤海,有鱼盐之利,到了春秋初年,齐在诸侯国中已最强大。公元前685年,齐襄公死,桓公即位,任用管仲治齐,使齐国的社会、经济更有飞速的发展。

  管仲(??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或称敬仲,齐颖上人,桓公称他为仲父。其先与召忽辅佐公子纠,纠败,召忽死,而管仲由其好友鲍叔推荐给齐桓公为相,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政策。

  面临着齐襄公遗留下来的残局,管仲在内政上首先提出了“叁其国而伍其鄙”(《国语?齐语》),即“三分国都以为三军,五分其鄙以为五属”(《国语?齐语》韦昭注)的制度。其内容为“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十五个士乡又分为三部分,这叫“参其国”;把原来的“鄙”划分为五个属,叫做“伍其鄙”;“乡”和“属”的下面又各有四个等级,都分别设官治理,使其“定民之居”和“成民之事”(《国语?齐语》)。所谓“定民之居”就是使公社农民都有自己的固定居住地区,不能随便迁徙流动。所谓“成民之事”,就是士、农、工、商“四民者勿使杂处”,“使(士)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因为这样才能使公社农民各有所务,“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数,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才能使他们的子孙“恒为士“、“恒为工”、“恒为商“、“恒为农”。管仲就这样发挥了他的“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以上均见《国语?齐语》)的原则,纠正了由于社会变动而带来的四民流动杂处,重新固定生产活动以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使公社继续成为一种基层组织,加强对公社农民的控制。

  在这个基础上,管仲又采取了“作内政而寄军令”的措施,即把十五个士乡内每五个士乡为一帅,有一万人,由齐君率五乡为中军,两个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是为三军。同时,把“轨”、“里”、“连“、“乡”的政治组织形式和“伍”、“小戎”、“卒”、“旅”的军事组织形式统一起来,加强了国家对常备军的控制。在这种军政合一的形式内,“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处在一起,公社的活力仍然继续着,即“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因为利害福祸相同,所以“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在这样的组织情形下,“春以搜振旅,秋以?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管仲利用公社残留的血缘宗族关系的力量,实现建设一支能“方行于天下”、“莫之能御”(以上均见《国语?齐语》)的武装力量,为后来的争霸战争做了准备。

  管仲在政治上也要齐桓公“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所谓“修旧法”,是整饰旧制度的意思,“业”,韦昭注云:“犹创也”,颇是,指注入符合新时代的新内容。这样,管仲就为自己能够在较大辐度内突破旧制度的束缚,向法治方向跨出可喜的第一步提供了理论根据。所以他要“慎用其六柄”(《国语?齐语》),六柄就是“生、杀、贫、富、贵、贱”(《国语?齐语》韦昭注)。“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当然就不是一味的接受,而是有选择的。所以他“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史记?管晏列传》)。“柄”,是后代法家的很重要的集权观念。“六柄”,约而言之,就是赏罚“二柄”,即生、富、贵是赏;杀、贫、贱是罚,《韩非子》中就有《二柄篇》。“六柄”的加强,也就是君权的强化,开始了国君集权的序幕。管仲如何择旧法而慎用六柄,《史记》、《国语?齐语》没有记载,但姜齐曾转述管仲之言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见怀思威,民之中也”,?且说是“大夫管仲之所以纪纲齐国,稗辅先君,而成霸法”(《国语?晋语四》)。由此可见,管仲虽尚不可能制定或公布“峻法”,但能使民“畏威如疾”,当是管仲“严刑”的结果。如果承认“严刑”自管仲起,所谓“法家”也当自管仲见其端倪。

  管仲还规定,国中有“慈孝于父母,聪慧(惠)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国语?齐语》),由乡长推荐,试用为官。试用称职的,正式委任为吏。任官称职的,要经过君主当面审核,才能令他协助上卿治理政事。这就是“乡长所进,官长所选,公所訾相”(《国语?齐语》韦昭注)的选拔人才的三选制。这种三选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的世卿世禄制,为下层士民进入仕途开创了条件。

  在经济方面,当时的井田制度虽然没有解体,还实行着“井田畴均”的生产方式,但已采取了“相地而衰征”(均见《国语?齐语》)的政策,即按土地多少、土质好坏而征收赋税。这是促使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于工商业,管仲在“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的同时,还规定“泽立三虞,山立三衡”(《齐语》),把全国的山林河泽统一管理起来,这样就几乎把所有的经济命脉都掌握在国家手中。他还主张“轻重鱼盐之利,以瞻贫穷”(《史记?齐太公世家》),或言“通轻重之权,檄山海之业”(《史记?平准书》),以至“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轻重鱼盐之利”和“徼山海之业”是否就是汉代盐铁官卖的滥觞,现在虽无可征信的材料,但从《管子》书中管仲反对向“树木”、“六畜”和人口抽税,而主张“唯官山海为可耳”的“山海”就是铁和盐看来(《管子?海王》),当时可能已经有了统治盐铁的经济政策。此外,他又设轻重九府,采取铸造货币、调剂物价、免除关市之征等措施,使齐国积蓄了雄厚的经济力量,具备了争霸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春秋初年,各国的对外政治,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关系:一是华夏对夷狄,二是诸侯对周天子,三是诸侯对诸侯。齐桓公稳定了国内的局势后,便积极开展对外活动。他首先拉拢宋、鲁两国,接着把郑国也争取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这时,戎狄势力很盛,对华夏族的一些小国有极大的威胁。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狄伐邢(今河北邢台),前660年,狄又破卫(今河南淇县),卫人连夜弃城而逃,逃过黄河的只剩七百三十人。桓公把他们和共邑(今河南辉县)、滕邑的人集中在卫国曹邑(今河南滑县西南),总共只有五千人。齐于是出兵救邢存卫,迁邢于夷仪(今山东聊城),迁卫于楚丘(今河南滑县),这就是《左传》闵公二年所说的“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在狄人伐邢的战争爆发时,管仲极力谏言,明辩华夷,促齐出兵相救,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左传》闵公元年)。在古代,各族之间的斗争是一种存亡的大事,而当时华夏族内的利害冲突,减弱了其对戎狄的抵抗力量。面对这种危机,管仲提出了“同恶相恤”和“诸夏亲昵“的号召,使齐国联合了华夏各国,击退了戎狄的进攻,把一些小国从戎狄的蹂躏下拯救出来,从而提高了齐国在中原的威信。

  南方的楚国,从考古资料中可以看到,她的文化以湖北江汉平原为中心,北到河南南部,东到安徽中部,南达湖南的资兴、郴县一带。其国都初在丹阳(今河南淅川县),1978年到1979年在淅川县丹水下寺发现了一批春秋中期的楚国贵族墓葬。在下寺东北不远处有一座长九百米、宽四百米的古城龙城,可能就是楚国的初期都城丹阳。楚文王元年(公元前689年)迁都到郢(今湖北江陵县纪南城),其古城遗址比丹阳龙城规模宏大,东西长九里,南北宽七里,面积达四十八平方里。楚在周初,本己不弱,休养生息近四百年,积蓄了雄厚的力量。楚国西部的群蛮、百濮、卢戎都被她征服,淮水流域的舒(在今安徽舒城)、六(在今安徽六安)、寥(在今安徽霍邱)和舒鸠、舒庸等也都先后为楚所灭。比较强大的徐(在今安徽泗县)也服属了楚。周朝封于汉水以北的“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以,周平王东迁后就于申、吕、许布防,以阻楚国北侵。但是,楚文王时,楚灭了申、息、邓诸国,攻入曹国,伐黄和郑,其势力逐渐向黄河流域扩展。这时,由于齐国开始强大,所以一向臣属于楚的江、黄等小国转向于齐。楚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是连年伐郑,以此对齐施加压力。鲁僖公四年(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率齐、朱、陈、卫、许、曹、鲁等国军队攻伐追随于楚国的蔡国,蔡溃败,齐于是伐楚。当时楚也很强,而且不肯向齐示弱。最后,双方结盟于召陵(今河南邱城)。齐国这次虽然未能把楚国压服,但是还是暂时挡住了楚国北进的势头。 历史

  齐桓公在召陵与楚结盟后,事实上楚国承认了齐在中原的霸主地位。齐桓公安定了周王室后,为了巩固这一胜利,鲁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在葵丘(在今河南兰考、民权县境)召集鲁、宋、卫、郑、曹等国开会,周襄王也派周公宰孔参加,赏赐祭肉给桓公,并且附带一个命令说:“以尔自卑劳,实谓尔伯舅无下拜,”而管仲却跟着说:“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均见《国语?齐语》)。君之为君,臣之为臣,就是据礼而有的,如果齐桓公不尊守礼的规定,使天子不尊,诸侯也就可以效尤,也不尊守礼,那么桓公的地位也就难保了。无怪桓公闻管仲之言而惧,结果还是下拜接受祭肉。桓公尊王,诸侯也得尊王,因此桓公才能“挟天子以令诸侯”。所以《国语?齐语》说:“诸侯称顺”。通过这次盟会,齐桓公遂成为中原霸主。霸者,亦作伯,《一切经音义》卷二引贾逵曰:“霸,把也,言把持诸侯之权也。” 历史

  在“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之际,霸者之出,则是一件大事。但是,霸者的本义却不仅止于抵抗北方戎狄和南方的楚国。齐桓公霸政的根本精神,主要在于维护过去的邦国制度,也即为了防止诸侯国内部矛盾和危机的发生。鲁僖公三年(公元前657年)阳谷之会时,《公羊传》僖公三年记载桓公之言曰:“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谷梁传》僖公九年传,范注云:“树子,嫡子。”),无以妾为妻”,障谷或以邻国为壑,或断邻国的水源,贮粟,则不通有无最易危害邦国的安全和存亡。那时国小,一水可能流过数国,上游国家障谷,下游国家便要断绝水源;反之,上游国家便要积水,都足以影响生产。《战国策?东周》的“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东周患之”,便是障谷的具体说明。由于国小,一有饥荒则非求助于邻国不可,邻国不救,便会有举国无炊的危险。齐桓公为了维系邦国的存在,所以首先提到“无障谷,无贮粟”,因为这是关系到民生的基本要政。至于废嫡立妾都与西周邦国礼法不合,这是内乱的重要因素,因而不得不加以禁止。所以六年后的葵丘之会,桓公“壹明天子之禁”时,又重复“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均见《谷梁传》僖公九年)。三百年后,孟子述“五霸,桓公为盛”(《孟子?告子下》)时,条举葵丘之盟的五项命令,与《公羊》、《谷梁》皆合,这才是齐桓霸政精神之所在。所以,桓公身死,齐侵鲁,鲁使展喜犒师,答以不恐之故也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桓公纠合诸侯是要继承和发挥诸侯子孙“世世无相害”的传统。只是周成王的盟誓,由于东周以后天子衰弱,这个禁令也只有由诸侯来“壹明”了。《左传》襄公十一年范宣子主盟时所说的:“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大概也是继承了霸政精神,承袭齐桓而来。

  管仲相桓公后,以其本身的才智,应当时的客观条件,以“尊王攘夷”

  的口号,把黄河中游的诸侯国联合起来,北御戎狄,南制强楚,扭转了“南夷”、“北狄”交伐中原的危机形势,保卫了比较进步的中原文化。所以,孔子曾赞扬管仲的功绩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在矣”(《论语?宪问》)。管仲在一定程度上重视社会现实,“慎用其六柄”和“畏威如疾”,开始了国君的集权和权威的提高以及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不仅对当时齐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而且在春秋以后的历史中也有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他所采取的“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的原则,使他政治上的保守性强,经济上的改革精神多,因而管仲的改革具有二重性。管仲是一个过渡性的人物,其法家之倾向虽受时代的限制,但不失为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位有作为、有见识的政治家。

  宋襄公图霸未成齐桓公无嫡子,公元前643年立内宠郑姬子公子昭为太子。但桓公死后,卫国女长卫姬与易牙、阉人貂勾结宫中权势作乱,立公子无亏为君,太子晤逃往宋国,齐霸遂衰。

  宋襄公于鲁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联合曹、卫、邾伐齐,送太子昭回国即位,是为齐孝公。战胜齐国后,宋襄公以为自己强大,想借齐、楚威势称霸中原,于鲁僖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39年)把齐孝公召来同他一起与楚国的鹿上(今安徽阜阳市南,或说在今山东巨野县西南)结盟,楚国假意允许了他,暗里却布了天罗地网。到了这年秋天再会,宋襄公自矜信义,不带兵赴会、楚、郑、陈、蔡、许、曹等国诸侯约宋襄公到盂地(在今河南睢县),楚国乘机拘捕了他,并且起兵伐宋。公子目夷从会上逃回,力抵楚军,坚决不降。楚见捉一国君并无用处,遂把宋襄公送给鲁国,鲁僖公乘机出面说情,放他归国。本想趁齐国内乱夺取霸主的宋襄公,结果落得个如此下场。 历史

  宋襄公并未从此吸取教训。当时楚强,郑国朝楚,为此,宋襄公在公元前638年伐郑。楚救郑,与宋军战于泓水(今河南柘城县北)。当时宋军已经列好阵势,楚军正在渡河,司马子鱼(即公子目夷)对宋襄公说:“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渡河未毕)也,请击之”,他不同意。楚军渡河以后,还没有摆好阵势时,子鱼让他乘机发动进攻,他还是不同意。一直等到楚军准备好了之后,宋襄公才下令出击,结果宋军大败,宋襄公自己也受了伤,国人因此埋怨他,但他却说什么:“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泓水之战,宋国损失惨重,国势从此一蹶不振,不久,宋襄公因伤而死。宋襄公的霸业,由于他泥守“古道”,实行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失去良机而致败,成了一个历史上的笑柄。

  晋文公的霸业宋襄公图霸失败之后,楚国的势力正在??北上,北狄也因宋襄公伐齐而救之,并与齐国在邢结盟。楚国北上与北狄南下的形势比齐国初年还要险恶。这时齐国既不能再兴,第二次尊王攘夷的事业自然就为晋国所承担了。晋国受封较早,始封君是周成王弟叔虞,都于唐(今山西翼城县境)。

  叔虞子燮父时迁都今之太原晋水之旁,改国号曰晋(详见《国语?晋语》、《史记?晋世家》),就是后来的晋国。它的疆域居今晋南和汾、浍流域一带,表里山河,“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国语?晋语二》),“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左传》昭公十五年),四面都是戎狄小国,虽然地大势固,但影响了它与中原的交往。到了西周末年,晋国开始强盛,晋文侯曾与郑武公共同辅平王东迁。公元前745年文侯死,子昭侯立,封文侯弟桓叔成师于曲沃,建立了一个强宗。此后的晋国,实际分裂为二。春秋初年的六十七年间,内乱一直没有停息,到公元前679年,曲沃武公灭晋而自立,买取周王的册封,终于取代大宗列为正式诸侯,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而统一起来。

  晋武公死,其子?诸继位,是为献公。他由于参与过其父攻灭大宗的斗争,颇知旁系支庶宗族的危害,采用大夫士■的计策离间桓、庄之族,使他们自相残杀,从此晋国内部消除了威胁君位的力量,专力向外扩张领土。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晋献公始作二军,起兵灭掉耿(在今山西河津县境汾水南)、霍(在今山西霍县)和魏(在今山西芮城县)三国,把耿、魏赐给了赵夙和毕万,这就伏下了后来三家分晋的根苗。次年,命太子申生进攻狄人东山皋落氏(今山东曲沃东)。鲁僖公二年(公元前658年)命里克、荀息率军进攻虢国。于是,晋国西到黄河与秦相接,西南到今之三门峡一带扼有桃林塞险关,南到晋豫交界地,东达太行山麓。成了北方的大国,开始参与中原诸侯的会盟。献公灭掉群宗后,晋国的力量一时集中在公室,加之他整军经武,兼弱攻昧,已经积累了向外争霸的潜能。可惜他晚年沈迷女色,不大振作,又废嫡立庶,酿成内乱,相继在位的是碌碌无为的惠公和怀公。因而,晋国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之中。

  鲁僖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十九年的公子重耳,在秦的援助下回国即位,是为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他举贤任能,勤理军政,“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国语?晋语四》),实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这样就使“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国语?晋语四》),晋国大治,打下了开创霸业的基础。

  鲁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5年),周王室发生了王子带之乱,周襄王出居郑国汜地(今河南襄城县境)避难,并派人到秦、晋求援。晋文公君臣认为这是获得勤王的绝好机会。于是辞掉秦师,出兵杀王子带,护送襄王回国。襄王为了酬谢文公的功劳,赐他阳樊(今河南济原县东南)、温(今河南温县)、原(今河南济原县北)、?矛(今河南修武县)四邑,“晋于是始起南阳(今河南西北位县、济原一带)”(《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提高了晋在中原诸侯中的威望。

  晋文公即位时,宋襄公已经死去两年,当时不仅鲁、郑、宋等国都屈服于楚,甚至象中衰后的齐国也受到楚国的危胁。晋文公要想称霸中原,首先必须转其矛头指向楚国。鲁僖公二十七年(公元前633年),楚围宋,宋告急于晋。晋大夫先轸对文公说:“极施(指文公出亡过宋时,曾受宋君的厚赠)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僵也对文公说:“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均见《左传》信公二十七年)文公听从此言,便把晋国旧有的二军扩充为三军,先去侵伐楚的与国曹、卫,并将侵占的曹、卫之田送给宋,又叫宋人赂取齐、秦的救援。楚师子玉遣使至晋,表示愿释宋围,但要晋军同时退出曹、卫。而晋人私许曹、卫撤兵,使曹、卫背楚从晋,晋又拘留楚国的来使,以激怒楚,于是,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晋国联合了秦、齐、宋,出兵车七百乘,与楚大战于城濮(山东范县临濮集)。战争开始时,楚军占优势,晋军为了争取主动,“退三舍”即去九十里处驻扎下来。但楚军主帅坚持开战,“楚众欲止”士气不甚旺盛。战争中,晋军下军副将胥臣选择楚军力量薄弱的右军陈、蔡两国攻击;晋的中军与上军则集中力量打击楚的下军,因而打败了楚军的左右两翼,取得了胜利。这次战争史称“城濮之战”,是春秋前期最大的一次战争,使楚国在扩张中第一次遭到严重打击,有力地制止了楚的北上。晋文公打退了狄族,保护了王室;又打击了北侵的楚国,再一次缓和了紧张局势。城濮之战后,诸侯服晋,晋文公就在践土(今河南原阳县西南)同齐、鲁、宋、卫等七国之君结盟曰:“皆羿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及而玄孙,无有老幼”(均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这次会盟中,周襄王也被召来参加,并册命晋文公为“侯伯”。从此,晋国也就正式确立了霸主地位。

  原来,晋国“僻处山戎,不与诸姬等齿”,春秋以后才不断攻伐戎狄和同姓。晋司马女叔侯云:“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国的霸业自文公以下就是在不断摧毁邦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元前635年,晋文公靖王子带之乱,纳周襄王,王赐阳樊、温、原、?茅之田,表现得最为明白。晋文公接收阳樊时,《国语?周语中》云:“阳人不服,晋侯围之。仓葛(韦昭注:“阳人也”)呼曰:‘..今将大泯其宗?,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服也!’”。“蔑杀其民人”是不承认其人民的“国人”身份,“泯其宗?”是摧毁其国的统治阶级,将全部征服民降为“野人”,征服地沦为邑。这种作风,大概是晋国的一贯作法,晋献公灭虢平虞取魏以来就是如此,所以阳樊人“不敢服”。因为“阳人(据明道本增)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则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国语?晋语四》),他们“谁非王之亲姻”(《左传》信公二十五年),不是“裔民”(《国语?周语中》)。按照过去的礼法,晋国本该维护他们的存在才对,然而文公还是“出其民”(《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占有其地。由此可见,晋文公以后虽仍维持霸主盟会的虚表,然而齐桓公以来的所谓霸主精神已经丧失,只是另一种政治形态出现的前奏,弱肉强食,已为人们公开承认了。公元前541年,晋楚会盟。鲁伐莒,富人告于会,楚欲戮鲁使,晋国执政赵鞅曰:“疆场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自无令王,诸侯逐进,狎(更)主齐盟,其又可壹乎?恤大舍小,足以为盟主,又焉用之?封疆之削,何国蔑有?主齐盟者,谁能辩(治)焉?”(《左传》昭公元年)。这里已经看不到齐桓霸政时的精神,而且也不为人们所理会。赵鞅为盟主,既然正式宣布会盟共存精神的结束,代之而起的当然是名正言顺的残杀征伐,战国时代的兼并战争即将来临矣。

  秦穆公称霸西戎秦本赢姓,原为东方部落,可能在周初迁到西方,最后到达今之甘肃天水附近。秦国的始封君是非子,地处戎狄之间。周厉王时犬戎势力强大,逐渐向东扩张,周宣王命非子之孙秦仲为大夫讨伐犬戎,结果战死。秦仲孙襄公护送平王东迁,平王把岐山以西的土地赐给了秦。以后,秦不断和戎狄斗争,扩张了土地。襄公的儿子文公战败犬戎,据有关中地区,并决定在■渭水交汇处建都,到宪公(文献中作宁公,据《秦公钟》铭,可知宁乃宪之误)时,迁都平阳(今陕西宝鸡市东),德公时迁都于雍(今陕西凤翔县南),实现了秦文公的迁都计划。雍是一个重要的交通要道,对于秦的发展颇为有利。鲁庄公六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向西灭邦、冀戎(在今甘肃天水市附近),建立了县制,次年灭小虢(在今陕西宝鸡市附近)等地,拥有西周王朝京畿内的八百里秦川。这种良好的自然条件以及冶铁技术的发达,为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德公迁雍以后是宣公(公元前675?664年)和成公(公元前663?660年),在此十几年间,秦国对戎狄的斗争没有取得很大进展。到了秦穆公时,便积极向东扩展自己的势力,逐渐强大起来。

  鲁僖公三十二年(公元前628年)晋文公死,太子继位,是为襄公。 历史

  秦穆公乘此机会,派孟明视(百里奚子)、西乞术、白乙丙三人带兵侵郑。秦军经过周到了滑国,遇到去周做买卖的郑国商人弘高和奚施。他们知道,秦国来意不善,弘高一面派奚施向郑君报告消息,一面“以乘韦先,牛十二犒(秦)师”,而且假托郑国君命说:“寡君闻吾干将步师出于敞邑,敢犒从者。“郑穆公得到奚施报告,派人去侦探秦国驻的客馆,知道他们确有侵略阴谋,便说:“吾子淹久于敞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闲)敞邑,若何?”孟明视得知郑国已有准备,“灭滑而还”(均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但秦军行经?地(今河南浴宁县西北)时,碰到晋军和姜戎的夹攻,秦师全军覆没。秦军的主帅孟明、西乞、白乙等,被晋俘获。鲁文公二年(公元前625年)秦伐晋,战于彭衙(今陕西白水县东北),晋将狼?率领人马首先冲进秦阵,打乱对方阵势,随后掩杀,秦军大败而逃。晋人嘲笑秦国说:“这是一次“拜赐之师”(《左传》文公二年)。过了一年,秦穆公亲自领兵伐晋,渡过黄河便烧掉乘舟,表示不胜不回。晋人见秦有决一死战之心,不敢应战。这次战争秦国虽然得胜,但是秦国力量终究不如晋国,特别是晋国占领了被称为“桃林之塞”的秦国门户(在今河南灵宝县,西接陕西潼关县界,这就是后来秦国的函谷关),秦国东进的道路被晋所扼,穆公乃用由余向西方戎狄地区发展,遂霸西戎,“兼国十二,开地千里”(《韩非子?十过篇》)。楚庄王北向称霸秦国的东进,虽被晋国阻止,但晋国对南方的楚国北上却无力阻当,终使楚庄王称霸中原。

  楚穆王死,子侣立,是为庄王。庄王即位(公元前613年)时,国内的贵族斗争使他不能掌握国政,加之接连发生天灾,国内经济困难,周围的群蛮、百濮和庸人又都趁机骚扰,形势严重。不久,楚灭庸后,解除了西部的威胁,地盘扩展到今湖北西北,与秦接壤,既方便了秦楚交往,又使楚国有可能将其注意力转向北方。

  楚庄王是一位雄材大略的君主。《左传》说他以“■敖(又称沈尹、孙叔敖)为宰”,改革政治,勤于生产,整饰军备,提高战斗力,因而楚庄王虽然连年用兵中原,但其国力充足,“民不罢劳,君无怨?”,“商农工贾,不败其业,而卒乘辑睦”(均见《左传》宣公十二年)。

  鲁宣公三年(公元前606年),楚庄王大胆北进,征伐陆浑之戎(河南嵩县),进军到伊洛地带,观兵于周疆。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前去慰问,而楚庄王却趁机向王孙满询问周王室九鼎的大小轻重。九鼎是王权的象征,楚庄王的问鼎轻重则有恣肆其强横,俨然欲取天子而代之的架势。因此,王孙满用话折服地说:“在德不在鼎..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止。..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左传》宣公三年)。庄王一听王孙满的话强硬,知道周王室尚未可轻视,便班师回国。

  公元前605年,楚国令尹斗越椒,在椒阳(今河南南阳市)杀死司马■贾,驻军椒野(今河南新野县),阻止庄王回国。庄王求和不成,战于皋浒(今湖北襄樊市西),杀死斗越椒。从此,庄王知道,要图中原必先平定南方。公元前601年,群舒皆叛楚国,于是庄王起兵伐灭舒、蓼,画正疆界,一直到了滑水(今安徽合肥市东)地方,与吴越两国结了盟,方才回去。楚在江淮流域的势力渐趋巩固后,便再回头征伐北方。

  鲁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楚庄王伐郑,攻到栋地。郑国大臣子良说:“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左传》宣公十一年)。辰陵盟后,郑又附晋,庄王大怒,起兵围郑,三月而破,郑降于楚。晋闻讯后,便派大兵救,于是晋楚两军大战于?(今河南荥阳北)。此时晋国政令不行,将帅不和,晋军终于战败逃归。

  在晋、楚争霸中,宋国跟随晋国最紧,这对交通齐鲁和称霸中原不利,因而楚庄王就想找个借口进攻宋国。鲁宣公十四年(公元前595年),楚又围宋达九月之久,宋向晋国告急,晋国畏楚不敢出兵。这时,鲁、宋、郑、陈都归服了楚同。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楚庄王虽然已死,但楚国在蜀地(今山东泰安西)召集十二诸侯会盟,秦、齐大国都曾到会,可见楚国势力之大。楚在春秋时代先后兼并了十二国①,疆土最大,所以《国语?楚语上》说:“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晋国复霸与中原争霸的尾声晋、楚两国的斗争历史表面看来虽很混乱,却有其井然的条理,是一种格局的循环。也就是说,晋、楚两强一场大战后,晋胜,则一些以前附楚的小国自动或被动地转而附晋,这样一来,楚国不肯甘休,便和这些小国算帐;小国从了楚,晋又不肯罢休,也和这些小国算帐。这种帐,越算越不清楚,终于晋、楚两强又来一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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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晋的中衰,和晋一向站在一边的齐国,逐渐对晋怠慢起来。齐顷公时,一面和楚连结,一面不断对鲁、卫两国用兵。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鲁、卫两国由于不堪齐的侵伐而向晋国乞师,晋派大军到靡笄山(今山东厉城县附近)下,晋、齐两国正式宣战,在?地(山东济南市西)交锋,齐师战败。这次战争,齐国的地位大为削弱,晋国取得重大胜利,晋国又重新增强了在诸侯国中的霸主地位。

  在晋、齐?之战中,楚国虽然表面中立,实际上是支持齐国的。同年,楚侵卫,又攻占鲁国的蜀邑。对于楚国这样的气势,晋国当然不肯甘心。在楚国盟蜀的第二年(公元前588年)晋国约集了鲁、宋、卫、曹等国伐郑。这时,楚不敢与晋争,晋也不敢与楚战。在这种晋、楚均势的情况下,晋国接受了由楚国逃来的申公巫臣的建议,南联吴国。“吴始伐楚、伐巢、伐徐”,闹得子重、子反在战场上“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均见《左传》成公七年),使得楚国受到很大牵制。

  鲁成公十一年(公元前580年),晋厉公立。他很有重整晋国的意思。 历史

  “初立,欲和诸侯,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倍盟,与翟谋伐晋。三年,使吕相让秦,因与诸侯伐秦”(《史记?晋世家》)。晋人一向所称的齐、秦、狄、楚四强,这时除楚之外,都为晋所制服。鲁成公十二年(公元前579年),宋国执政者华元因与楚国令尹子重、晋国中军元帅架书友好,听说晋、楚均有议和之意,便从中促成了历史上所说的第一次弭兵会议。但是,由于晋、楚两国都无诚意,这次弭兵仅使两国矛盾得到了一时的缓和,到鲁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春,楚国首先背约向郑、卫进攻。次年,晋因郑国服从于楚而伐郑,郑国求救于楚,楚恭王率军救郑。晋军渡过黄河,与楚军在鄢陵(今河南鄢陵县)相遇,两军大战,楚国败北而归。晋的胜利助长了晋厉公的骄傲情绪。他于鲁成公十七年(公元前574年)“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左传》成公十七年),杀掉了?至、??、??,想以此①1942年陕西岐山县任家村出土,同时出土铜器一百余件,下落不明。详见《陕西省博物馆、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藏青铜器图释》。

  加强君权。但是,由于晋国公室弱而卿大夫强的趋势已难扭转,所以第二年,厉公反被栾书、中行偃以其党袭捕,“囚之”。厉公被杀后,架书派荀■“迎公子周于周来,至绛,刑鸡与大夫盟、而立之,是为悼公”(《史记?晋世家》)。

  晋悼公继位以后,“始命百官,施舍己(免)责(债),逮(惠及)鳏寡,振(起)废滞(免职或长期没有迁升的),匡乏困,救灾患,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节器用,时(有一定时限)用民”,因而国基得以稳定;然后又任命一批才能称职、德行称爵的官吏,做到了“举不失职,官不易方(常道),爵不逾德,师不陵正,旅不逼师,民无谤言”(均见《左传》成公十八年),为晋国复霸打下了基础。

  晋悼公在对待戎族的政策方面,采取了魏绎的和戎政策,即“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鉴于后羿,而用德度,远至迩安,五也”《左传》襄公四年)。也就是用财物去骗取戎族的大片土地,以代替过去的军事杀伐,派魏绛去安抚诸戎,与戎族结盟,从此晋国免除了后顾之忧,便可抽出兵力和楚国争夺郑、宋,争霸中原了。

  鄢陵之战以来,郑国一直服从于楚。鲁襄公二年(公元前571年),晋在虎牢(今河南汜水)筑城以逼郑。出于郑国经不起晋国的压力,“郑人乃成”(《左传》襄公二年),又转向于晋。这时,晋、楚俱弱,但因晋国略占上风,楚国不能与晋国对抗,晋悼公才能复霸,但其最大成效也就在于征服了郑国而已。此时,由于各国公室业已衰弱,大夫日强,春秋时代的历史逐渐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原争霸至此也就接近尾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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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春秋时期的各国兼并与大国争霸历史局面的出现,实质上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其地方不平衡性在政治上的一种反映。

  铁制工具的使用春秋时期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的。铁制工具在中国是什么时代发明和使用的,目前学术界还有争议。1972年底,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中出土了一组青铜器和玉器,是一个墓葬的殉葬品,其中有一件铁刃铜钺。

  这件兵器在铜质的钺身前部嵌以铁制的钺刃,据鉴定,这个铁刃可能来自陨铁。有的同志据此说,在商代铁的使用已经开始了①。人类使用陨石制成的铁器虽然开始很早,不过由于陨石来源稀少,当然不可能对当时生产起什么作用。陨铁的利用虽然能使人类初次认识了铁,对于后来的铁矿的冶炼也可能会有帮助,但是陨铁的使用并不能证明当时人类已经有了铁的发明。《诗经?大雅?公刘篇》里描写周的祖先公刘到■地建国时,曾经“取厉取锻,止基乃理”。《尚书?费誓篇》记述成王时鲁国伯禽讨伐徐戎的誓师词中又说:“备乃弓矢,锻乃戈矛,砺乃锋刃,无敢不善。”有人据此认为公刘时代已有铁制工具,西周初期已用铁兵器,都难成说。《公刘篇》的“锻”字,本也作“?”,《毛传》云:“?,石也。”锻,自应作?为是。《说文》训?云:“石也。”段玉裁以为“《大雅》:‘取厉取嘏’今本作‘取锻’,当依释文本又作嘏。”

  直到目前为止,出土资料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西周时期已有铁制农具出现。

  《诗经?秦风?驷■篇》云:“驷■扎阜,六辔在手”,孔颖达《正义》“■”字又径作“铁”字②,这是先秦典籍中所见最早的“铁”字。这里既把黑色的马称为“■”或“铁”,必然这种黑色金属在当时已是常见之物,而后才有可能把黑色的马也称为■。

  《驷■篇》为秦襄公时诗,正当两周之交。因此,我们可以说,我国的铁制工具至少在西周末年的周王畿内已经使用于农业生产。《秦公?》、《秦公钟》早已流传于世,1978年在陕西宝鸡县杨家湾太公庙村出土的五件青铜钟和三件?更是这方面的代表作。钟、?上都有长篇铭文,据此可知其为秦武公时所造。1978年在甘肃灵合县景家庄春秋早期的秦墓中又出土有一把铜柄铁剑。所有这些,都可与上述文献记载互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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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时的铁只能是一种通过低温固体还原法或称块炼法炼出来的“锻铁”,不可能是“铸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载晋国的赵鞅、荀寅带领军队在汝水旁边筑城,借此向“国”中征收军赋“一鼓铁”,用来铸“刑鼎”。这“一鼓铁”,壮预注云:“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行为铁,计令一鼓而足”,认为“鼓”是“鼓铸”之意,孔颖达《正义》引服虔说:“《曲礼》曰:献米者操量鼓,取晋国一鼓铁铸之。”《管子?地数篇》云:“武王立重泉之戍,今曰:民自有百鼓之粟者不行”,注曰:“鼓,十①详见《积微居金文说》,第138页。

  ②同上书,第138?139页。

  二斛也。”《孔子家语?正论篇》亦载此事,注云:“三十斤谓之钟,钟四谓之石,石四谓之鼓。”《小尔雅》说同。这都主张“鼓”是一种量器单位。我们认为,不论“鼓”字如何解释,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当时的冶铁技术已经能够铸出比较大量的“铸铁”,说明我国的冶铁技术已由过去的“锻”发展到了“铸”的阶段。在目前的考古发现中,年代较早的铁器计有三批六件。江苏六合程桥吴墓的两件铁器①,是用块炼铁作为原料,铁条特征表现很清楚。洛阳水泥制品厂灰坑出土的空首铁?①和长沙识字岭314号墓出土的小铁?①都是用铸铁铸造的。据此更可以判断: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掌握块炼法不久,就发明了冶炼生铁的技术,说明由于我国青铜鼓铸技术的发展,加快了炼钱技术的进程。

  《国语?齐语》记载管仲的话说:“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夷、斤、■,试诸壤土。”可见,春秋时期的兵器虽然仍用青铜铸造,而在农具、木工具方面已经采用铁制的了。春秋中叶齐灵公时的《叔夷钟》铭中有“造或徒四千”的记载,“或”,当是“铁”字的初文,可知,此时似乎已有大批采铁冶炼的官徒。当时的冶铁技术,已经达到了较高阶段,据说,吴王阖闾铸造“干将”、“莫邪”两把宝剑时,曾使用“童女童男三百人鼓蒙装炭”,然后,“金铁刀湍,遂以成剑”(《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说明当时炼炉上所使用的橐是不少的。这种鼓风用的大皮囊因其形式象橐而得名,其鼓风管因和■的管乐器差不多,就称为“■”。这种鼓风设备也就被称为“橐■”。后来《老子》的作者曾把宇宙整个空间比作这种鼓风设备,说:“天地之间,其犹橐■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老子》第五章)。这种橐,当时可能是用牛皮作的,所以墨子说:“橐以牛皮”、“灶用四橐”(《墨子?备穴》)。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春秋时代的铁制工具出土数量毕竟很少,这表明当时铁制工具的使用还很不普遍。例如前引长江流域在江苏六合春秋晚期吴国墓葬中发现的农具和手工业工具,均为青铜制造。就是在中原地区,例如在河南洛阳王城①、郑州碧沙岗①和山西侯马①等地春秋中晚期以至春秋战国之际的遗址中,还普遍存在石、骨、蚌器的生产工具。恩格斯说:“铁使更大面积的农田耕作,开垦广阔的森林地区,成为可能:它给手工业工人提供了一种其坚固和锐利非石头或当时所知道的其他金属所能抵当的工具。所有这些,都是逐渐实现的;最初的铁往往比青铜软,所以石器只是慢慢地消失的”①。铁器的使用提高了生产力,使社会经济有了显著发展,也使社会夫系发生了变化。

  农业技术的进步①刘宝楠:《论语正义?季氏篇》引语。

  ①详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五?列国爵姓存灭》。

  ①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宾礼表叙》。

  ①详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四?列国疆域》。

  ①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第196页,传说1931年在河南?县也出土过一件嵌铜戈和一件嵌铁刃的铜钺,现在美国。据了解,其铁刃也都是陨铁所制。

  ①《毛诗注疏校勘记》六之四云:“《正义》本当是铁字,铁为■之借。”①参见南京博物院:《江苏六合程桥二号东周墓》,《考古》,1974年第2期。铁制工具的使用为深耕和兴修水利等创造了条件。

  铁制农具出现以后,牛耕渐趋普遍起来,牛耕技术的发展,只有与铁器的使用相配合,方可发挥出它的功能。社会上的语言习俗,能够反映一种行为或事实的普遍存在,而且这种行为或事实,又多是存在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②,都以“牛”和“耕”作为名和字,显示了牛耕的行为早在孔子以前既已存在了。《论语》中的“犁牛”③之词,《国语》中的“畎亩之勤”①的记载,更加证明春秋时代存在牛耕的事实。《左传》宣公十一年曰: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罪己重矣。”

  这段文字虽然并未明言那践踏田地的牛就是耕牛,但从牛既可牵之看来,其必为耕牛无疑。西周末年宣王“不籍千亩”时,虢文公曾经劝谏,力请恢复那种传之已久的籍田制度时,其中虽然提到自天予以下,公卿百官们如何象征性地耕地。即“王耕一?,班三之,庶人终于千亩”(《国语?周语上》),但在文中从头到尾未见只字与牛耕有关的言辞出现。可见,宣王时代是没有牛耕的,至少可以说,那时的牛耕尚未成为一种正式的耕作技术。而《左传》中的“牵牛以蹊”的记载,在孔子生前半个世纪,此事又与牛耕有关,因而我们可以论定,至迟在公元前七六世纪之间,牛已广泛地用作耕田的畜力了。

  铁制工具的使用,也给兴修水利提供了方便。公元前563年,郑国大夫子驷“为田洫”②(《左传》襄公十年),因需在田里挖掘沟洫,遭到贵族的反对。后来子产执政时,使“田有封洫”③,即一面调整土地,一面挖掘沟洫,似乎得到了成功,“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均见《左传》襄公三十年),就是当时人们对于他的歌颂。此外,传说楚国令尹孙叔敖主持修建了勺陂(在今安徽寿县),灌溉农田一万多顷,扩大了稻田(《后汉书?王景传》)。吴国在春秋末年曾修运河“邪沟”。正是由于当时各国都有国家经营的水利事业,所以在“葵丘之会”的盟约中有“无障谷”(《公羊传》僖公三年)、“无曲防”(《孟子?告子下》),即或以邻国为壑,或断邻国的水源的规定。上述水利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达。

  狄字也见于周代金文,如“狄”(《曾伯■?》)、“■狄”(《犹钟》)等。春秋时代,狄族主要有白狄、赤狄、长狄三个支系。赤狄、白狄纵横于山西、河北等地,其势力有时达到山东、河南境内。长狄活动在山西临汾、长治至山东边境一带,侵扰过齐、鲁、宋、卫诸国。除上之西北东皆有狄族外,据《左传》哀公四年,楚“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看来,当时的南方楚国也有附属的狄族。

  春秋时期华夏和夷、蛮、戎、狄等族由于长期散居错处,互相影响、频繁交往和密切联系的结果,逐渐走向融合。

  文化上的相互交流是造成融合的主要条件。公元前559年,晋国范宣子与姜戎驹支发生过争执,驹支答复他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蛰市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说明戎族和华夏族在文化上是不同的。但是,这位戎族首领却能“赋《青蝇》而退”(均见《左传》襄公十四年)。《青蝇》的首章二句是“岂弟(恺悌)君子,无信馋言”(《诗经?小雅》)。驹支既能赋诗而言志,证明他受中原文化影响的深入程度。公元前525年,鲁昭公设宴招待郯子。昭公问郯子曰:“少?氏鸟名官,何故也?”时郯子对答如流,而且讲了许多历史典故。“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日:‘吾闻之,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犹信。’”(《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国非夷,因与夷族杂居,孔子故发此议论,反映了中原文化的广泛传播。公元前516年,周王子朝争王位失败后,与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嚣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更是周文化南下入楚的一个重要例证。春秋晚期,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聆听周朝的音乐舞蹈,对于乐工们为他歌唱《周南》、《召南》时所做“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他歌唱《邶》、《?》、《卫》时又做“美哉,渊乎!优而不困者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等评价来看,中原华夏文化对于吴国已有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其他各族文化也丰富了华夏文化。公元前662年,齐败山戎,献“戎菽”(《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于鲁。《管子?戒第》也说:齐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叔,布之天下。”中原有寂,未必始于此时,但说齐桓公北伐后,将“戎菽”(戴望云:“戎菽,胡豆”)推广开来,“布之天下”,当无问题。骑射之术,旧传始于赵武灵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杜注、孔疏及陆德明《释文》皆谓此为骑马,王应麟《困学纪闻》四亦言之。可见,至迟在春秋晚期,中原国家己是车、骑并用,是与当时各族间的长期密切交往分不开的。

  对于各族融合起作用的还有各族之间的相互通婚。春秋时代的晋国是与其他各族通婚较多的国家。例如,晋献公“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后来,献公伐俪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梯生卓于”(均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到了晋公子重耳“奔狄”时,“狄人伐?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同时,晋国也嫁女子戎狄。例如“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左传》宣公十五年)。此外,楚国、吴国也与中原各国有着通婚关系,就连周襄王也曾“以其(狄人)女为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这种血统的混合,是春秋时代比较普遍的现象。

  在春秋时期近三百年,华夏族与夷、蛮、戎、狄等族之间的逐步融合,为我国古代各族史揭开了新的一页,这种融合,在汉族形成之后也在进行着。战国以后,“汉族所以人数这样多,就是因为它吸收了别的民族”①。汉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起了巨大的作用。而各个少数民族对于祖国历史的贡献也是不能忽视的。

  狄字也见于周代金文,如“狄”(《曾伯■?》)、“■狄”(《犹钟》)等。春秋时代,狄族主要有白狄、赤狄、长狄三个支系。赤狄、白狄纵横于山西、河北等地,其势力有时达到山东、河南境内。长狄活动在山西临汾、长治至山东边境一带,侵扰过齐、鲁、宋、卫诸国。除上之西北东皆有狄族外,据《左传》哀公四年,楚“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看来,当时的南方楚国也有附属的狄族。

  春秋时期华夏和夷、蛮、戎、狄等族由于长期散居错处,互相影响、频繁交往和密切联系的结果,逐渐走向融合。

  文化上的相互交流是造成融合的主要条件。公元前559年,晋国范宣子与姜戎驹支发生过争执,驹支答复他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蛰市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说明戎族和华夏族在文化上是不同的。但是,这位戎族首领却能“赋《青蝇》而退”(均见《左传》襄公十四年)。《青蝇》的首章二句是“岂弟(恺悌)君子,无信馋言”(《诗经?小雅》)。驹支既能赋诗而言志,证明他受中原文化影响的深入程度。公元前525年,鲁昭公设宴招待郯子。昭公问郯子曰:“少?氏鸟名官,何故也?”时郯子对答如流,而且讲了许多历史典故。“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日:‘吾闻之,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犹信。’”(《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国非夷,因与夷族杂居,孔子故发此议论,反映了中原文化的广泛传播。公元前516年,周王子朝争王位失败后,与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嚣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更是周文化南下入楚的一个重要例证。春秋晚期,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聆听周朝的音乐舞蹈,对于乐工们为他歌唱《周南》、《召南》时所做“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他歌唱《邶》、《?》、《卫》时又做“美哉,渊乎!优而不困者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等评价来看,中原华夏文化对于吴国已有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其他各族文化也丰富了华夏文化。公元前662年,齐败山戎,献“戎菽”(《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于鲁。《管子?戒第》也说:齐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叔,布之天下。”中原有寂,未必始于此时,但说齐桓公北伐后,将“戎菽”(戴望云:“戎菽,胡豆”)推广开来,“布之天下”,当无问题。骑射之术,旧传始于赵武灵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杜注、孔疏及陆德明《释文》皆谓此为骑马,王应麟《困学纪闻》四亦言之。可见,至迟在春秋晚期,中原国家己是车、骑并用,是与当时各族间的长期密切交往分不开的。

  对于各族融合起作用的还有各族之间的相互通婚。春秋时代的晋国是与其他各族通婚较多的国家。例如,晋献公“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后来,献公伐俪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梯生卓于”(均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到了晋公子重耳“奔狄”时,“狄人伐?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同时,晋国也嫁女子戎狄。例如“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左传》宣公十五年)。此外,楚国、吴国也与中原各国有着通婚关系,就连周襄王也曾“以其(狄人)女为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这种血统的混合,是春秋时代比较普遍的现象。

  在春秋时期近三百年,华夏族与夷、蛮、戎、狄等族之间的逐步融合,为我国古代各族史揭开了新的一页,这种融合,在汉族形成之后也在进行着。战国以后,“汉族所以人数这样多,就是因为它吸收了别的民族”①。汉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起了巨大的作用。而各个少数民族对于祖国历史的贡献也是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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