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朱元璋因出身贫寒,故在即位之初就对治国先治吏有深刻认识,并大力推行一整套的重典治吏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作时间执政勤政情况,二是官员的私生活,也就是说,他不仅对官员的“公德”,而且对其“私德”,个人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也实行严密监管。
例如,朱元璋对“文臣之首”的宋濂在家跟谁喝酒,都讲了什么,了如指掌。不但如此,宋濂退休以后,在老家干什么,跟什么人往来,是否“本分”,明太祖仍然十分关注,不时向宋濂的孙子询问。故宋濂在任时,谨言慎行,洁身自好。下班回到家中,跟家人和亲友交谈,绝口不提朝中之事,有人问到这方面情况,他指指墙上挂的一幅字,一句话也不说。那幅字写的是“温树”两字,意思是说,连“温室之树”(皇宫中种的树)都不能说,遑论其他!他退休后,闭门不出,不跟官场上的人往来,在旁人看来,俨然是一位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奉公守法的土财主。明代余继登《典故纪闻》一书,还记载了一桩官员嫖娼被惩处的典型事例:明英宗正统年间,广东海南卫指挥使到北京上奏章,此人在海南卫可能放纵惯了,在京期间,仍不加检点,竟然宿娼。事情败露,被“谪戍”威远卫,即遣送威远卫担任守卫。这个处分不可谓不重。
说到这,我们不由想起了朱元璋曾经鼓励嫖娼的事,何以他又对官员如此要求严格?原来,朱元璋允许发展妓业,不过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却不希望官员由此变坏。明代陆容《菽园杂记》说起明朝超过前朝的几大方面,其中之一便是革官妓、禁宿娼:“本朝政体,度越前代者甚多。其大者数事……前代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挟妓宿娼有禁,甚至罢职不叙。”看来,官员嫖娼,在唐、宋、元三朝,都不算多大事情,但在明朝,是要丢官,并且永不录用。也许正是因为明太祖极力革除官妓,而且规定官吏嫖娼,罪下杀人一等,虽然遇到大赦,也终生不得使用。才使得明朝以严刑峻法治理嫖娼,一时竟也“风清弊绝”。
值得一提的还有“驸马走私照杀不误”。朱元璋有个女儿叫安庆公主,洪武十四年(1381),“下嫁”欧阳伦。欧阳伦却是个品行不端之人,后来更是横行不法。洪武末年,朝廷实行“茶马法”,禁止私人贩卖茶叶,尤其是禁止走私茶叶。欧阳伦置若罔闻,多次派人走私茶叶出境,所至骚动。对这位皇亲国戚,地方高官也不敢过问,大多睁一眼闭一眼。纵容得其家奴周保,仗着“我家主人是驸马爷”,尤为骄横,动不动就指使有关部门征发民间车辆,一次征发多至数十辆。一次,庞大的走私茶叶车队经过河桥巡检司时,欧阳伦竟敢打骂巡检司的官员。被打官员愤而向朝廷检举欧阳伦的恶行,明太祖得知后大怒,说道:“我才行一法,乃首坏之!”作为驸马,带头破坏“茶马法”,影响恶劣。明太祖毅然决然地拿欧阳驸马开刀,下令处以极刑:“赐死。”结果欧阳伦及其家奴周保等都被处以极刑。
此外,明朝还规定京城官员外放任职必须速速出城,不得逗留京城,不得出城返回,不得借债。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因为,明朝官员的俸禄,较之唐朝和宋朝比都属很低的。而且官员上任和调动,路费要自己掏。下级官员,出不起路费的,不是少数。外放京官在京城拖延不走,并且置办衣物,甚至娶妻买妾,开销必定很大,势必举借高利贷。而明朝的高利贷月息高达5%。官员上任时,债主跟着他到上任的地方,天天逼他还债,再威风的官员,这时在债主面前,也成了“孙子”。为还债,官员就可能搜刮民财、贪赃枉法。所以,为了防止外放的官员贪腐,朝廷作出以上禁止性规定,也是无可奈何之事。至于不许到外地出差的京官绕道回家,恐怕也是怕他们跟家乡的“父母官”串通一气,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平心而论,明朝的这种政策设计,虽对官员而言有些严厉苛刻和不近人情,但对为政清正为官清廉来说,并非毫无益处。
透过上述事例,我们不难看出,明朝时期对官员的八小时之外管理与监督,还是很严格的。应当说,这种管理与监督,是富有成效、颇具见地的举措。说到这般做法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很明了,毕竟历朝历代,都希望保持稳固、长久的统治,这是统治者根本利益所在。因而,作为统治者来说,总不希望官员道德败坏、贪贿腐败,加剧跟民众的矛盾,自毁统治基,总要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加以规范和约束,这自然也就包括了对官员私生活的监管。
笔者记得,宋代吕本中所著的《官箴》一书,就提到为官的基本要求:“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这段话也就成为了宋朝以后历代官员的座右铭。从这个角度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朱元璋等明朝统治者何以会硬性规定官员八小时之外的言行举止了。最后,笔者以为明朝的某些做法,在今天我们这个社会,如何加强官员的八小时之外管理与监督,也未必没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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