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对内阁大学士们说:“他说朕好酒,谁人不饮酒?……又说朕好色,偏宠贵妃郑氏。朕只因郑氏勤劳,朕每至一宫,她必相随。朝夕间她独小心侍奉,委的勤劳。……朕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财皆朕之财。……人孰无气,且如先生每也有僮仆家人,难道更不责治?”看来,明神宗根本不承认雒于仁的批评。
其实,明朝晚期社会好酒成风。清初的学者张履祥记载了明朝晚期朝廷上下好酒之习:“朝廷不榷酒酤,民得自造。又无群饮之禁,至于今日,流滥已极。……饮者率数升,能者无量。……饮酒或终日夜。朝野上下,恒舞酣歌。”意思是说,明朝晚期对于酒不实行专卖制度,所以民间可以自己制造酒,又不禁止群饮,饮酒成风。喝酒少的能喝几升,多的无限量,日夜不止,朝野上下都是如此。明神宗的好酒,不过是这种饮酒之风的体现罢了。明神宗在十七岁的时候,曾经因为醉酒杖责冯保的义子,差点被慈圣太后废掉帝位。
至于说到好色,偏宠贵妃郑氏,这倒是明神宗十分得意的一件风流事。说起来明神宗虽然似乎不及他的先祖文治武功,但却一点使他的先祖望尘莫及。他在万历十年,即公元1582年的三月,就曾效仿他的祖父明世宗的做法,在民间大选嫔妃,一天就娶了“九嫔”,也就是一连娶了九个媳妇。这郑贵妃就是这“九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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