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帝王们是否能继续沉睡只是个比喻,人们关心的是眼下能不能开挖。当地对于秦皇陵的发掘及其经济效益的兴趣是很大的。比如,一份《秦始皇陵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提出,如果投入5.53亿元,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每年将收入1.8亿元,10年累计收入可达22.69亿元,还可累计增加相关产业收入136.14亿元。而国家文物局的态度很明确:保护第一,有关专家也表示“30~50年内,这个问题要放一放”。
挖与不挖,这两种不同的意见已经存在了很久。看来,至少在短期内秦皇陵应该不会开挖。在等待技术条件成熟的时期里,我们正好有机会理性、冷静地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地梳理。
文化遗产最本质的属性应该是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供人研究、鉴赏上,至于经济价值,则是以上这些价值的衍生物。经济价值的大小是建立在其基本价值的基础上的。如果盲目地开挖秦皇陵,不能保证它原原本本的面貌,就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这种破坏首先带来的是其基本价值的贬值,而基本价值的贬值又必然会带来经济价值的贬值。
退一步说,即使从经济利益角度来看,经济利益也不仅仅是眼前的、短期的利益,更有综合经济利益和永久经济利益。关键问题是,如果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其文化价值以及经济价值的贬值在有时候很难一下子看得出来,而容易看到的恰恰是眼前的利益。用历史的、长远的观点来看,对一时一地利益的追求越大,对综合社会效益和长远经济利益的损害也越大。
文化遗产作为独一无二、不可代替、不可再现性的特殊的资源,在当今已经不再仅仅属于当代的某个地方、某个团体。从横向看,它属于全人类,当年阿富汗的巴米扬大佛被塔利班炸毁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就是明证;从纵向看,它也属于后代子孙。所以在开发利用上,必须顾及到全民的整体公平和人类的代际公平。
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应该体现代际公平(即“维护世代间公平”)原则。也就是说,文化遗产资源和环境资源一样,不仅仅属于当代人,也是属于后代的子子孙孙。当代人对文化遗产资源的任何破坏,都会给后代人的生存造成影响。当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生活的富足而牺牲后代对文化遗产资源应享有的权利。
属于自己的,自己才能合理开发利用;属于子孙的,就要留给子孙。不独对秦始皇陵,对所有的文化遗产,都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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