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商鞅变法的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商鞅变法的内容:
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商鞅变法的结果: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商鞅变法的意义:
商鞅变法的意义分析一: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
商鞅变法的意义分析二:
商鞅变法不能被简单的视作一次封建改革,因为秦的土地制度并没有变成私有,依然还是国有的,这一点和之前的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差别并不大。但秦自春秋中期以来,向西扩充疆域,秦地地广人稀,商鞅变法的核心政策是“耕战”,于是变法之后,秦积极吸纳关东劳动力来秦移民耕作,商鞅所属的法家学派的观点认为,人做事都是出于功利的,通过赏罚可以奖励耕作,发展生产,于是秦人的积极性得到调动,农业生产很快超过了其他国家。商鞅变法的耕战政策,明确为耕为战服务。且商鞅认为,国家如果不主动对外发动战争,则会产生一些闲散人员,一方面不利于国内的安定团结,另一方面会消耗国家有限的财富,败坏国民的风气,于是在强大的农业生产基础上,秦国建设了一支非常强大的军队,并且秦人若要摆脱低贱贫穷的处境,只能通过耕作生产和努力作战两条途径,使得自己从被剥削阶级变成剥削阶级,掌握生产资料。战国时代的变法,主要都是法家在领导,但是只有秦国成功了,这是因为秦自春秋以来不断巩固君主集权,秦没有很多奴隶社会那样的宗法关系遗存,宗族势力不能摆布国君,而商鞅变法的政策,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君主一人的权利,且得到秦民的大力拥护,于是变法得以在秦国成功。
秦所处的关中平原,它的东面,是狭长的崤涵险道,它的东南面,是秦岭夹缝中的武官道,秦在这两面分别与魏,楚两强国交界。商鞅变法之初,秦国首先通过欺诈手段,控制了原来魏国在河西地区,从而完全掌握了秦向东的唯一通道,另一方面,秦与楚在武关附近,自秦惠文王到秦昭王时代,秦国通过外交欺诈与军事打击两种手段,将楚国势力彻底赶出陕南地区,从而完全控制了武关道,这样秦国在地理上完全占有了优势,为秦的最终统一打下良好的基础。
商鞅变法的意义分析三:
商鞅变法的内容意义和背景
公元前362年,夏日炎炎,在通往秦都栎阳的驿道上,从西面走来了一个年近而立、精力充沛、箱笼中满是书经文牍的中年男子。就在前不久,操劳成疾的秦国国君献公因病溘然长逝,即位的是年仅21岁的太子渠梁,是为秦孝公。孝公继位后,秦国形势依旧岌岌可危。虽然,秦军在少梁再次击败魏军,俘虏魏国大将公孙痤,收回繁庞,但秦弱魏强的大格局基本未变,一旦魏军西出长城,冲破秦军的洛水防线,就能直逼泾渭地区,不仅新都栎阳难保,旧都雍城也难保。于是,孝公在登基伊始,即发布“求贤令”:明确提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明确提出了招徕人才的首要标准是身怀富国强兵之策,而非门第显贵或德性纯笃与否。一时间,各国士人纷纷西迁,从函谷入秦,期待在这个陌生而充满机会的新兴大国中一展雄才。
这名行色匆匆的中年男子,就是少梁之战中被俘的魏相公孙痤府上的中庶子卫鞅。孝公继位同年,为秦所俘的公叔痤归魏后病死,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卫鞅,说其才大志高,可任国相之重任。但又警告魏惠王说,如其不用,则必须诛杀,以免其为他国所用,成为心腹大患。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于是皆不采纳。卫鞅预计在魏难酬壮志,遂离魏入秦,日后遂以商鞅之名见诸史册。
当商鞅来到秦国都城栎阳时,为了能尽快面见孝公,遂投在其宠臣景监处,暂时充当门客。
商鞅自幼好刑名之学,又仕宦在魏,受李悝、吴起的遗教甚多,决心将三晋之变法措施推行于秦,这已是他心中定见。然而刚上台的孝公到底胸中志向如何,他却没有底。《史记·商君列传》说,商鞅入秦之初,四次谒见秦孝公,分别以帝道、王道、霸道、强国之术为游说主题。结果孝公对标榜道德仁政的“帝道”都无兴趣,“时时睡,弗听”,讲到王道也兴味阑珊,直到商鞅奉上以短期称霸为目的的“霸道”时,才兴味盎然。而当商鞅最终谈及富国强兵之术时,孝公更是大喜,于席上跪坐对谈之时,不时向商鞅的座位前趋,畅谈数日仍不知足。这深刻说明,法家之术重在解决现实的政治矛盾,是现实政治迫切需要的,即在短时间内富国强兵。而儒家的帝王之道却要以德来安近怀远,此固非一日之功,况且在诸侯力征的战争年代也断难实现。
从今天的视角看,商鞅变法之根本目的,就是为将秦国彻底变成一个对全体人口实行有效控制的中央科层式集权国家,进而最大限度从社会汲取人力与物质资源,进行有效率的对外扩张战争。
然而,尽管有来自秦孝公“自上而下”的支持,但当时秦国世族的保守势力依旧强大,出于“恐天下议己”从而引发政治风波,动摇自身王位的原因,孝公亲自安排了一场御前会议,核心即让商鞅与守旧派代表、世族老臣上大夫甘龙及左司空杜挚等进行一场针锋相对的当堂辩论。对于甘杜两人“无百倍好处不可变法,无十倍功效不变更祖宗器物典制”、“圣人与智者只能因循守旧进行统治教化”的观点,商鞅犀利地提出,此仅是“世俗之言”——治理国家并无一成不变之法,前代之礼法各不相同,商汤、周武王并未恪守成规,才兴旺发达,夺取天下。他鼓励孝公当机立断,“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最终,孝公被商鞅的雄辩与热情打动,于六年(前356年)拜商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6年后,迁都咸阳,标志着强盛崛起的秦王朝向东扩展的决心,这里地处渭河台地,具备丰厚的黄土,耕种简易,且利于漕运。由渭河北岸古道,可以东出临晋关,渡河可东至蒲坂,直取夙敌魏的腹地,由渭南古道,则可以东出崤山、函谷关,与中原诸侯争雄。
商鞅前后两次变法,核心内容即按照源于三晋的法家政治理念与变法经验,增强秦国的“耕战”之力。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商君考》中明确指出,编民为伍,彼此连坐之法,出自李悝《法经》;罢黜守旧勋贵出京,整饬军备,沿自吴起;甚至变法之初,立木封金于都城南门,也是模仿吴起“南门偾表”.首先“废井田,开阡陌”,改百步之田亩度量为240步,着重开辟与分配耕地,鼓励垦荒,所以“开阡陌”的最终目的不仅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统一缴税,终极目的也是将土地度量与户籍徭役兵役管理“绑定”在一起。根据商鞅所撰《垦草令》,秦王还采纳了其建议,招徕三晋之人,给予田宅和国人身份待遇,一则削弱了三晋帝国的人力资源和相应的农业生产和军事动员能力,也使相当部分秦国男性青壮年可投军入伍,增强秦军的战斗力。
商鞅变法之另一核心举措,在于在秦国全境推行县制。以往秦、三晋与楚设县,多为边境偏僻地区,军事边防作用为先。商鞅变法后,将秦国全境统一划分为41县,最高行政长官为县令,秩级从600石至1000石不等,职责相当庞杂琐屑,包括管理农业生产、管理粮仓、管理公府金钱、兴发徭役兵役、铸造兵器等。县令之下有县丞和县尉,合称为长吏,是县令的佐官,分别负责辅助管理政务,以及县内军事之职。县令与长吏之下,有厩啬夫、皂啬夫等职责明确的胥吏。县的主要的作用。就是国家可以强力控制编户齐民,予取予求,赋税、兵役、徭役悉出于编户。
户籍编制和授田之法的最终目的,在于驱民为战,对外扩张,而商鞅变法中实行的军功爵制,则是军事组织动员的强心针。1975年出土于湖北云梦睡虎地的秦简中,亦有《军爵律》两条,分别规定了军功赏赐的具体政策,战场得敌人首级一,就能赏爵一级,为五十石之官;斩两首者爵二级,为百石之官……可谓简单直接,通晓民心。军功爵制的推行,也有力促进了秦王国的社会转型,使得周代贵族赖以维系统治的“礼乐”教养更加失去了意义。发达的军事组织与官僚制度之间,有着天然的亲和与互相促进性,使得万民在一条统一的起跑线上接受自上而下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
随着变法各项措施雷厉风行地推行,秦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东进拓疆,建立霸权成为孝公和商鞅关注的核心问题。东进,就必须彻底摧毁秦的宿敌魏国,也许在商鞅内心深处,他一直没有忘记魏惠王对他的冷落与忽视,而让魏国付出霸权旁落、疆域缩减、军力被毁的代价,则是最好的复仇。他游说秦王说:“秦与之魏,譬如人之有腹心患,非魏并秦,秦即并魏。”公元前354年,趁着魏赵大战邯郸之际,秦军东进,元里一站大获全胜,斩首7000,夺取了少梁,这是秦自商鞅变法以来取得的第一次外战大胜。两年后,商鞅晋升大良造,再次趁着魏国争霸中原,无暇西顾之势,率大军穿越河西,夺取了魏国的旧都安邑,并进而攻陷魏国防秦重镇固阳。
曾经轻视商鞅的魏惠王,终于尝到了悔之莫及的滋味。公元前344年,他派出使节前往宋卫邹鲁等国之间,试图建立联盟,集各国之力联盟伐秦。然而,这次表面上声势浩大的反秦联盟,却被洞悉魏惠王心理的商鞅轻松破解。他告诉孝公:独立抗击联军是下策;请齐楚等与魏国有隙的东方大国发兵来救,是中策;上策则是先以利害分歧破魏组织的反秦联盟,再设法令齐楚等国自行伐魏,这样秦国不仅自身无损,还可以再次趁魏国交困之际出兵收复河西之地。魏惠王居然在亲身涉险的商鞅游说下,吃下了秦国支持自己称帝这枚空心汤圆,计划联合燕国伐齐楚,兴冲冲地“故身广公宫,制丹衣柱,建九?,从七星之?”,闭门过起了皇帝瘾,结果引发东方六国众怒,先是在桂陵之战中败给齐军,丧师10万,又被商鞅率秦军趁火打劫,大将公子?被俘,失去了河西之地。
凯旋而回的商鞅,达到了其事业与威望的顶峰,秦孝公亲去东郊迎接凯旋之师,同时兑现了自己“有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的诺言,将商鞅“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然而,正在商鞅达到自己政治生涯与理想抱负巅峰之时,灭顶之灾也悄然降临。一位名叫赵良的官员曾拜访商鞅,当商鞅洋洋自得地让他比较自己与曾经的穆公贤相百里奚哪个功劳大时,赵良说,百里奚出任秦相,劳累不坐车,酷暑炎热不打伞,走遍国中,不用随从的车辆,不带武装防卫。而商鞅却在封地南面称君,天天用新法来逼迫秦国的贵族子弟,用刑罚惩处反对变法的太子师傅。一旦出巡,则前呼后拥,车马众多,卫士们弓上弦,刀出鞘,实在不是长久之计。赵良进而说,商鞅的权势表面上炙手可热,实则除了秦孝公的支持外别无依托,如同日光下的朝露。他进而劝告商鞅其将十五邑封地交还秦国,到偏僻荒远的地方浇园自耕以自保。对赵良的建议,商鞅自然嗤之以鼻——5个月后,公元前338年,45岁的秦孝公骤然去世,新君太子驷刚继位,嗅到了政治风险改变的朝廷诸臣马上就将矛头指向了孤立的商鞅,一场腥风血雨的政治清洗立刻拉开了序幕。
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君秦惠文王绝对不会允许卧榻之旁还有商鞅这样位高权重且有宿怨的前朝旧臣,曾因反对变法而受到文身等肉刑的太子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立刻劝告昔日的学生不要养虎遗患,于是商鞅被收缴了相印与兵权,逐回封地。不仅如此,惠文王又借口商鞅离行之仪礼形制太过奢靡,有越制非礼之罪,索性宣布其为罪臣叛党。穷途末路的商鞅在奔魏未果的情况下,只得暗自逃回封地起兵,作孤注一掷的抵抗。最终被惠文王所派大军击败,被执于郑国境内的渑池,惨遭车裂处死。
商鞅虽死,但其变法却已在秦国牢牢生根,所谓“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秦国已经如同一列呼啸的列车,完全在他设计的旨在富国强兵的法家政治轨道上隆隆前行。商鞅以后,各国客卿依旧源源不断涌入秦境,出自三晋或与三晋之学有渊源者众多。在其他秦代“四世而霸胜”前来助力的主要客卿中,韩非是韩国贵族,尉缭来自魏国,黄留珠在《秦客卿制度简论》中做过统计。在秦惠文王、秦悼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秦王嬴政六位国君统治期间,“先后担任秦国相国要职的共有22人,其中18人是受人推荐的客卿,张仪、公孙衍、范雎、李斯……秦国遂成为战国时代外籍布衣将相最为密集的国家,也就此奠定了自己统一六国、合并天下的基础”.
商鞅变法的意义分析四: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了发展,军队的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商鞅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故先鼓励生产令国家富强,另一方面,则推行军国主义,强化战斗力。而变法的推行则依赖法治,藉此也加速中央集权。在文化方面则认同中原文化,以便日后统一中原。
秦国内政上轨道后,商鞅便向外图谋,秦以往曾被魏夺去河西之地,令其势力不得不退到洛水以北,且魏于河西设郡(以重兵防守),更对秦造成威胁,商鞅遂乘魏、齐交兵之际,出兵魏国收复河西之地,更兵临魏都城安邑,获空前大胜。可见商鞅变法使秦之人力、物力皆富足,确能于战争中孕育有利条件。
商鞅变法的意义分析五:
(1)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4)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商鞅变法的意义分析六:
1、积极影响:商鞅变法的成功,以法律形式废除了奴隶主贵族在政治经济上的特权,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最先进的强国,为统一六国打下基础;商鞅主张法家思想,也成为秦国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2、消极影响:商鞅变法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世也有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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