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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申冤废肉刑:刑法史上应该记住的弱女子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趣闻 来源: 记忆方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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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史

汉·班固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班固是汉朝著名历史学家,作诗非其所长,但在诗歌发展史上,人们总会提到他,因为他在诗歌创作的两方面都开了风气之先:一是文人写作五言诗;二是诗有“咏史”之作,始于班固。而在这两方面奠定他诗歌史上地位的,正是这首五言诗《咏史》。这首诗记述了西汉奇女子缇萦的故事。这首诗朴实无华,没有华丽的辞藻,“质木无文”,因此有人认为这首诗的艺术成就不高,其实凝练与朴实也是一种美。

班固因为写《汉书》曾遭受过两次牢狱之灾,第一次多亏他的兄弟班超上书为他辩白,费尽周折才把他营救出来。第二次却再没有人来营救他,班固最后惨死狱中。这首诗大约写于班固晚年被关押的时候,他是在写史事,也是在抒发自己的悲痛心情。班固的子孙都很不孝,他下狱后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解救他,所以他才发出“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感叹。

谁说女子不如男,少女缇萦为父进京申冤

缇,是红黄色、丹黄色的意思,作名词用时指“橘红色的丝织物”;萦,缭绕,回旋缠绕的意思。缇萦的意思是艳丽的红色和黄色缠绕交错的丝织品。缇萦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洗清冤情,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刘恒深受感动,因而废除了残酷的肉刑。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山东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在当地有点小名气。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会拍上司的马屁,就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个贵妇得了重病,请淳于意到家诊治。贵妇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但是贵妇家人再三恳求,淳于意只好勉强给她服了几帖草药。不久,贵妇病重逝世。贵妇的家人一口咬定是淳于意错开药方,把病人置于死地,并把淳于意告到了官府,昏庸的官吏不分青红皂白,判淳于意有罪,须受肉刑。当时肉刑有三种: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由于淳于意曾做过官,所以要被押送到都城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离家那天,感叹自己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现在自己有难,谁也帮不上忙。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决定陪父亲去长安,替他申冤,家人再三劝阻都没用。

当时汉朝的皇帝是汉文帝。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汉高祖在世的时候她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担心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所以文帝当皇帝后,不像那些“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帝那样骄奢淫逸。汉文帝为人比较仁厚,作风也俭朴,他重视民意,准许人民有冤情可以直接奏章申诉,这让淳于意父女在绝望中见到了一丝希望。

申冤状到了皇帝手上,汉文帝被感动,废除了肉刑

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缇萦随父亲好不容易到了长安,淳于意被押入狱中,等待处罚。

缇萦托人写了一封奏章,上书汉文帝,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就仔细阅读起来。缇萦的奏章是这样写的:“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他如今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完奏章,觉得这个小姑娘说得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说:“犯了罪该受罚,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身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商议后决定,把肉刑改为打板子。原来判砍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的改为打三百板子。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废除肉刑在刚开始执行的时候,有它的弊端。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子,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刘启手里,才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作为一个弱女子,缇萦的行为难能可贵,这也是她为历代统治者和老百姓称赞的原因。

知识堂

肉刑:古代的残酷刑罚。其中有黥刑,即在脸上刺字;劓刑,即割掉鼻子;刖刑,即砍掉双足;宫刑,即去势;大辟,即死刑。汉文帝时,废除了部分肉刑,魏晋后,肉刑基本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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