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说的是记忆七宗罪系列中的第二宗,健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会谈到:如果我们没有加强刺激的记忆,那么我们就往往会把那些事情忘掉。此外还会谈到为什么健忘这种现象也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我们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的状况:突然忘记某一个人的名字,想不起我们把车停到哪里了,或者是忘带钥匙就离开了家。这些例子都是讲的Schacter在1999年的论文中所提到的记忆的第二宗罪:健忘。
在这个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中,我们谈到了记忆的易逝性的问题,讲了记忆是如何随着时间而消退的,健忘这种现象就是由于我们一开始没有完全集中注意所造成的。
有两种主要因素影响健忘这种现象的产生和机制。一种是我们对于记忆编码的加工深度,另一种则取决于我们在那些最至关紧要的时刻分配了多少注意。那我们先来看看有关注意的例子。
注意:人群中的猩猩
我们可以在大量的试验现象中发现我们是如何过分集中注意而健忘的,下面我们就一个有关于“改变——盲视”的心理学实验来说明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在这个实验中,被试观看一段人们彼此传递篮球的视频图像,并要求其报告在人们之间一共传递了多少次。我当时也是实验被试之一,当然也被这种实验条件所蒙蔽了。
我坐在屏幕前,认真的数着传球的次数。过了一会儿整个视频结束,主试就问我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我感到非常困惑:“你指的什么特别的东西?”我说“我一直在看人们把球传给其他人啊,你到底在讲什么?”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jiyishu/4428.html
相关阅读:《逍遥记忆》—关键词的划分与选取
联想记忆的练习与应用
重复刺激记忆法
记忆的分类
短期记忆如何变为长期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