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治疗是心理治疗的一种形式,治疗对象不只是病人本人,而是通过在家庭成员内部促进谅解,增进情感交流和相互关心的作法,使每个家庭成员了解家庭中病态情感结构,以纠正其共有的心理病态,改善家庭功能,产生治疗性的影响,达到和睦相处,向正常发展的目的。
家庭治疗由麦尔首创。他认为一个人一生中每个阶段的心理发展与其家庭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并试行家庭治疗,以纠正这些心理病态。早期的家庭治疗(1940-1945)多受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影响,只对家庭成员中的病人进行个别心理治疗。但在此时期内,麦德(Madd)和巴伯(Buber)等人则受集体心理治疗的影响,重视对家庭成员的集体治疗。1948年,我国台湾省精神病学家林宗义根据中国和西方的传统文化家庭模式,综合日本的职业治疗,建立了家庭治疗中心。70年代,美国马斯汀(Mustin,R.T.H.)在家庭治疗中,尚提及家庭妇女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意义。自1962年《家庭过程》杂志发行后,家庭治疗就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发展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使其成为不可被取代的心理治疗类型之一。美国婚姻家庭治疗协会从1970年的913个,增加到1979年的7567个,并成立了300多个家庭研究所。
由于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功能单位,它与每个家庭成员的关系最为密切。家庭中每个成员的个性、价值观、以及对社会的适应模式等,皆在家庭的熏陶下形成。家庭成员之间密切交往,互相产生正性的和负性的影响。但是,由于家庭功能不良,诸如家庭领导功能不良、家庭界限不清、外人插人、家庭内部互相折磨、家庭关系扭曲、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寄养家庭、家庭松散、互不关心、中老年人的困难,以及家庭交流模式不同等,都能使所有家庭成员在不同程度上卷人家庭纠纷,在病态的家庭关系中都占有一角,从而导致各种病态情感和行为障碍。
有关家庭治疗的学派纷陈,理论和术语各异,治疗模式也有差别。例如,行为学派的家庭治疗家把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下来,进行行为矫正。精神动力学派的家庭治疗家以探讨家庭中潜在的心理冲突和投射机制,启发内省力,促进人格成熟,以和谐家庭关系。在此两端之间,还有功能派、构造派、策略派、鲍温派、经验派、交流派等。治疗模式各不相同。然而所有这些学派又都有共同之点,那就是把整个家庭作为治疗对象,并采取积极干预的策略,一方面力图打破原有的僵局;一方面重建健康的交流和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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