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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建构主义学习的实质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高中数学 来源: 记忆方法网

  论文摘要:数学的对象主要是抽象形式化的思想材料,数学的活动也主要是思辨的思想活动,因此数学新知识的学习就是典型的建构主义学习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建构主义;数学;学习

  建构主义也称为结构主义,它是由瑞士学者让·皮亚杰最早提出来的。皮亚杰认为智慧本质上是一种对环境的适应,智慧的适应是一种能动的适应。一定的刺激只有被主体同化于认知结构之中,主体才能做出反应。因此从功能上说,智慧是一种高级的能动适应,从结构上说,智慧就是一系列不同层次的认识结构的发展和构造。认知结构产生的源泉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活动,在相互作用的活动中蕴涵着双向建构。学习者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的,在以往的生活、学习和交往活动中,他们逐步形成了自己对各种现象的理解和看法,而且,他们具有利用现有知识经验进行推论的智力潜能;相应地,学习不简单是知识由外到内的转移和传递,而是学习者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的过程,即通过新经验与原有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来充实、丰富和改造自己的知识经验。

  数学建构主义学习的实质是:主体通过对客体的思维构造,在心理上建构客体的意义。所谓“思维构造”是指主体在多方位地把新知识与多方面的各种因素建立联系的过程中,获得新知识意义。首先要与所设置的情境中的各种因素建立联系,其次要与所进行的活动中的因素及其变化建立联系,又要与相关的各种已有经验建立联系,还要与认知结构中有关知识建立联系。这种建立多方面联系的思维过程,构造起新知识与各方面因素间关系的网络构架,从而最终获得新知识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有外部的操作活动,也有内部的心理活动,还有内部和外部的交互活动。“建构”学习是以学习者为参照中心的自身思维构造的过程,是主动活动的过程,是积极创建的过程,最终所建构的意义源于亲身经历的活动背景,溯于自己熟悉的生活经验,扎根于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

  “建构”同时是建立和构造关于新知识认识结构的过程。“建立”一般是指从无到有的兴建;“构造”则是指对已有的材料、结构、框架加以调整、整合或者重组。主体对新知识的学习,同时包括建立和构造两个方面,既要建立对新知识的理解,将新知识与已有的适当知识建立联系,又要将新知识与原有的认知结构相互结合,通过纳入、重组和改造,构成新的认知结构。一方面新知识由于成为结构中的一部分,就与结构中的其它部分形成有机联系,从而使新知识的意义在心理上获得了建构;另一方面原有的认知结构由于新知识的进入,而更加分化和综合贯通,从而获得了新的意义,可见建构新知识的过程,既建构了新知识的意义,又使原认知结构得到了重建。

  数学的建构主义学习可以比喻为:主体在心理上建造一个认识对象的“建筑物”.其建构材料,除了有关新知识的少量信息来自于外部,多数信息主要来自于心理内部——已有的知识、经验、方法和观念。建构的过程除最初阶段少量外部活动以外,主要是内部的心理活动、是一系列思维动作的内部操作。这个内部“心理建筑物”的建构当然不是轻而易举的,从寻找“建筑材料”,辨认材料之间的实质性联系,到将心理上毫无关联的材料建立起非人为的联系等等,都是内部心理上的思维创造过程,以这样的方式对新知识所建构的意义,植根于主体原有的认知结构之中,植根于主体原有的认知网络之中。这是外界力量所不能达到的,当然也是教师所不能传授的,教师的传授实际是向学生的头脑里嵌入一个外部结构,这与通过内部创造而建立起的心理结构是完全不同的。外部结构嵌入的过程,是被动活动的过程,模仿复制的过程,最终所获得的意义缺少生动的背景,缺少经验支撑,缺少广泛知识的联系,也就缺少迁移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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