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明哲
《最后一课》中某些语句读来疑点重重,令人费解。
“况且他说过要问我们分词,可是我连一个字也说不上来。”
“轮到我背书了。天啊,……可是开头几个字我就弄糊涂了。”
一年级的小学生对母语会这样一无所知吗?怎么感觉小弗郎士学法语就跟我们初学英语时一样,基本上什么都不懂呢?
如果说小弗郎士是个贪玩不爱学习的学生,没有学会,那么再看成人:
“郝叟老头儿已经戴上眼镜,两手捧着他那本初级读本,跟他们一起拼这些字母。”
如果说郝叟老头儿和文盲差不多(有“一本书边破了的初级读本”),再看“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
“现在那些家伙就有理由对我们说了:‘怎么?你们还自己说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
这,岂非咄咄怪事?而且,为什么不简单地说成“是”,而要说成“自己说是”呢?
一、关于背景
小说的舞台是阿尔萨斯地区,阿尔萨斯语是德语系方言,是阿尔萨斯人的母语,法语非他们的母语。
阿尔萨斯历史上几度易手,直到路易十四时期,1618年法国占领阿尔萨斯最大的城市斯特拉斯堡,这才确立了对此地的正式统治,但阿尔萨斯依旧获得自治的独特地位。1871年,法国战败后,阿尔萨斯被划归为德国。(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重归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再次夺取,战败后被盟国集团再一次判定为法国领土。)德国占领阿尔萨斯后,恐怕确实干过企图消灭法语之事,然而,在1918年法国收回阿尔萨斯之后,也同样干出企图消灭德语之事。日本在我东三省不就干过这样的勾当么?
此文内容是否真实,不妨看看两国之外的第三国英国的说法:
《不列颠百科全书》第一卷244页:“法国大革命中阿尔萨斯在行政上并入法国。阿尔萨斯人仍然讲一种称为阿尔萨斯语的德语方言,而法语在上流社会中流行。”
245页:“日耳曼方言仍为当地通用口语,学校里既教法语也教德语。”同页:“一战后,法国政府企图同化该地,特别是企图用国立学校取代当地传统的教会学校,并禁止德文报纸出版(德语是当地75%居民使用的书面语)”。(后果是:“阿尔萨斯自治运动蓬勃发展,寻求在法兰西共和国内自治。”后来法国政府放弃了这些文化同化的措施,自治运动才停歇。)
其实,《最后一课》还有个续篇,叫《新老师》。这篇文章的最后,弱小的加斯卡尔蹲在马车车角上哭泣,他用阿尔萨斯语恳求着“让我回家吧,克劳茨先生”。从加斯卡尔的母语倾诉中我们是不是感觉到了一些象征性的东西呢?
不论是德语还是法语,对于阿尔萨斯当地居民来说都不是他们的母语。对阿尔萨斯人来说,最理想的形式莫过于阿尔萨斯作为一个独立国选择自己的母语(阿尔萨斯语)作为普通话了——正如《不列颠百科全书》所说,实际上这种运动过去就进行过。
二、关于虚构
都德是法国人,《最后一课》是法国人的文学。作者的立场和情感自然是可以理解的。比如,“他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问题是关于历史问题的小说其文学真实性可以多大程度上违背创作背景即历史真实?
《最后一课》是以普法战争真实的历史事件为背景的,如果真的如《不列颠百科全书》所说,其内容则严重地违背了历史真实。若小说所写的问题离实际情况差得太远,则这篇小说虽然算爱国的,却不宜作为范文选到教材中。语言问题并非细节,不宜虚构或片面描写。
我并不反对小说中的虚构。但基本的历史事实是不能违背的——文学真实与历史事实虽然不能画等号,但虚构不等于虚假。如果违背了这个标准,它的艺术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就更不要说教育意义了。
作品的艺术价值,是不能违背基本的价值观的,应该建立在真善美的基础之上,离开了这些,则毫无艺术价值可言。只有“真”(艺术之“真”——而不是打着“艺术真实”幌子的假大空),才会“善”和“美”,如果没有了“真”,“善”和“美”毛将焉附?
《最后一课》是爱国主义的名篇,但教育意义不是孤立存在的,在不了解真实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教授这一课,是不是影响了学生的历史观的形成呢?如果给学生形成错误的历史观,那么这种教育不仅毫无意义,相反,是负意义。
日本的本多胜一在《有关都德的<最后一课>》(《语文学习》1995年第9期)中说:“事实如果如此,尽管小说属于虚构范畴,但如此完全相反且露骨的卫道士行为也实在罕见。这的确是可怕的。”
其实,问题并没有上面说的那么严重。小说《最后一课》原来还有一个副标题——“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孩子的自述”。看,作者选取的叙述视角多么高明!作者如果是以成人的口吻来这样叙述,那么,上述问题倒真是成了严重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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