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小男孩打电话到南京秦淮公安分局中华门派出所报警,称他是某小学的学生,他的妈妈乱翻他的东西,要警察叔叔到场帮忙。孩子妈妈王女士表示很惊讶,她说翻孩子书包只是看看书包里有没有藏玩具和课外书,防止孩子玩物丧志影响学习,可没想到孩子竟会拨打110报警。(5月28日《扬子晚报》)
家长也许会觉得委屈,一心一意为孩子好,反而得不到孩子的理解。但这也只是家长的说辞,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自己的隐私被人随意侵犯,任谁心理也会不好受。可见,如若家长执意按照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但却不知尊重对方权利时。即便再怎么为孩子着想,也难免会让孩子心理觉得不适。孩子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既是权利观念的直观表现,同时也反映出在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其实并没有把儿童权利当回事。
前不久,中国儿童中心发布的《城市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指出,超过半数家长与孩子谈话或陪伴孩子多为“学习”、“写作业”,而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却比较片面。家长儿童权利观念的薄弱,导致家庭教育中时常出现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诸如侵犯隐私、打骂、溺爱等都是对儿童权利的侵犯。而几天前,武汉市某中学一高三学生因长期受到“狼爸”式的教育,在名校面试前的头一天因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崩溃,这更是家长对儿童权利漠视的极端案例。家长教育子女天经地义,但很多家长常常把孩子当成是个人的财产,而非一个独立的个体。一旦这种观念深入人心,家庭教育中便会自觉地形成一种不对等的关系。家长可以对子女随意发号施令,而子女只得认真执行,否则就要受到不公正对待。正是在这样的观念引导下,王女士才会对孩子报警赶到惊讶。但很显然,这种观念的长期存在只会将儿童权利进一步架空。
家庭教育长期处于监管盲区,而家长也认为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外人没有理由说三道四。正因如此,才会产生家暴、溺爱等诸多不良教育行为。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家庭教育缺少监管所带来的问题,近日,重庆市就率先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范畴,规定未成年人在遭遇到庭教育危机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保护处理。通过立法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家庭教育的伤害,归根到底,还是在强调儿童权利的重要性。如果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能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充分尊重其基本权利,那么也不会出现孩子报警来维护自身隐私权的事情。
很多家长依然持“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总认为孩子拿起法律维护自身权利是对家长权威的一种挑战。但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这种想法俨然已经过时,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家庭教育奠定了孩子一生发展的基础,营造良好的家教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若想为孩子的长远发展着想,就需先从改变自身的观念入手,切莫把儿童权利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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