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上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北京市石景山区儿童侯鸿儒的抚养权纠纷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院确认由其父亲侯波继续抚养孩子,同时要求侯波尽快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
至此,这起持续两年多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2007年1月初,本刊记者在采访侯鸿儒的母亲王育时,她说,她打这场官司的目的是要给孩子争取一个能得到全面的教育和发展的机会,希望孩子能被送到学校学习,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中成长。
2007年1月19日、1月20日,北京师范大学李奇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杨建顺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都认为,目前,家庭教育在中国还不是《义务教育法》所承认的学校教育的一种替代形式,而作为中国主要教育方式的学校教育,对儿童的发展还是最合适的。
(本刊记者)陈磊/文
孩子被父亲从幼儿园带走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06年4月,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的王育女士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变更自己为儿子侯鸿儒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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