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矛盾的对象和环境来看,孩子与别人发生矛盾的情况有以下几类:在学校,与老师或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在家庭,与家长产生矛盾;在社会上,与所接触到的人产生矛盾。这里着重谈谈孩子与老师关系的处理。
孩子读小学时,对老师有一种特殊的尊敬和依恋,把老师的话当作金科玉律,即具有“向师性”。孩子上中学后,对老师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无条件地信任老师,他们对老师的教育渐渐带有选择和批评的态度,即具有“择师性”。如果孩子与老师发生了冲突,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尊师教育,指导孩子既要尊敬老师、服从教育管理,也要独立思考、服从真理。老师在教育教学中,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缺点,如说话不全面、处理问题不当、态度不好等。家长要引导孩子全面地认识和评价老师的工作,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更不能作为不尊重老师、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借口。大量的调查表明:师生关系对学生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良好的师生关系不仅影响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兴趣和学习情绪,而且影响到学生优良品德的形成;恶劣的师生关系往往容易导致学生变态心理的产生。所以,孩子与老师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指出孩子的错误,并且要求孩子向老师认错。如果老师确有不妥之处,家长要从中沟通感情,化解矛盾,融洽关系。
当孩子面临友谊“受挫”或与人相处困难时,如果家长也表现出特别的关心或焦虑的态度,孩子不愉快的感觉反而会增加。父母应该与孩子谈谈如何改变现状,例如寻找新的突破口,或者告诉孩子有关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经验,让孩子知道每一个人都会经历这些挫折。
在处理孩子的人际关系时,家长要记住孩子是能够从负面经验中学习的,我们要帮助他从那种被排斥的感觉中逐渐成长,因为每一个人独特的与别人相处的方式,都是要经过一番努力才能获得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人际交往范围逐步扩大。人际关系中的矛盾,会使他们产生“困惑”、“曲解”或“冷漠”等消极心理,并导致他们产生认识偏差、情绪偏差,进而会做出不适应、不理智甚至极端的行为反应。因此,在孩子与人发生矛盾时,家长要加强教育,指导孩子学会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中的矛盾。
当孩子开始有了自立、独立的能力后,要让孩子锻炼与人交往的能力,让他和同学、朋友一起玩,逐步提高谦让、忍耐、协作的能力。否则孩子总和父母与家人相处在一起,备受宠爱,培养不了这方面的能力,以后进入社会就不能很好地和同事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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